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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湖北省团风县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省市局有关工商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的工作要求,将全县工商系统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开展“双述”工作的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07年是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的第一年,也是县局于2005年提出“一年整顿、二年理顺、三年提高”的最后一年。从2005年开始,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长达两年之久的艰辛努力已经与市场中心和所办实体彻底脱钩,债务得到优化,干部职工的心气得到理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自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双述”工作之后,系统内执法人员用历史的眼光认为只有领导应向系统内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而对执法人员向管理对象述职述廉不理解,心存顾虑。局党委针对这一思想倾向,迅速召开局党委会集中学习和讨论国家工商总局《实施意见》和省市局有关“双述”的工作精神。通过讨论,局班子成员认为县局刚刚圆满完成2005年提出的两年目标,进入“提高年”,现在开展“双述”工作正是时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工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利于内外监督,有利于自我约束,有利于与监管服务对象感情互动,局班子思想统一之后,及时召开了全系统执法人员动员大会,组织大家学习。号召大家围绕国家工商总局《实施意见》开展大讨论。同时。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制卡诺勤廉,‘五小’倡勤廉,读书思勤廉,监察督勤廉,述职评勤廉,服务促勤廉”的“勤廉服务年”活动,号召大家牢记“公生明,廉生威”、“成由勤俭败由奢,人人从我做起。”县局进门大厅设立廉政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局机关和城关分局设立廉政文化长廊,做到警钟长鸣声声入耳,警句常读字字人心;县局和基层分局、所开辟了廉政文化建设专栏,让系统内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之余,通过计算机浏览到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要求:建立廉政景观,把廉政建设与环境美化融为一体,让干部职工耳濡目染,陶冶廉政情操。县局还挤出资金15万元,按照市局提出的“十个一”要求,为每个分局、所配齐了两台电脑、两台打字机、一台电视机、一个消毒柜、一支录音笔等办公和生活用品,为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基础。
通过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全系统执法人员思想有了很大转变,从而认识到开展“双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双述”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局党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实施意见》和省市局有关“双述”工作精神,在系统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上门征求企业主和个体户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团风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方案》,明确了“双述”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尤其是对“双述”过程中,对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产生,述职述廉内容,评议和民主测评等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化,做到既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为全县工商系统开展“双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实行试点,典型引路。局党委在《县实施方案》出台之后,及时向市局监察窒、县纪委和分管县长汇报,在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下,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城关分局和回龙山工商所作为“双述”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在县局和当地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双述”工作。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存在顾虑,有的认为工商机关开展“双述”工作是走形式、捞政绩:有的认为工商机关开展“双述”工作是为了堵监管服务对象的嘴:有的对执法人员有意见不敢提,提了怕不改,提了怕给小鞋穿。但大多数监管服务对象认为:别的执法部门都没搞述职述廉工作,工商部门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是尊重监管服务对象的权利,以人为本。针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局党委及时召开了全系统基层主要负责人会议,将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开展大讨论。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既然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就应该尊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将工作做细做好,让他们打消心中各种顾虑,共同做好工商执法人员“双述”工作。
4、精心组织,全面铺开。局党委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后,抓住时机于2008年初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双述”工作。“双述”工作组织上由局党委书记挂帅,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亲自抓,监察、人事具体抓,明确了挂点局长负责,基层分局长、所长为该单位“双述”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委将“双述”工作抓得好坏作为基层分局所党风廉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来抓。各基层分局、所在开展“双述”之前,将“双述”准备工作及时向当地纪委和县局分管纪检工作的局领导汇报,然后在当地纪委和县局纪委监察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双述”工作。为了使“双述”工作取得实效,我们着重抓了四个环节:一是科学确定监管服务对象代表不同层次的比例。即: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市场主体代表不少于总数的80%,消费者及社会代表不少于总数的5%,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不少于总数的5%,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不少于10%。由基层分局、所提供多一倍比例候选人数,由县局纪检监察室会同当地纪委筛选确定,对确定的名单发回基层分局、所,由分局、所书面正式向监管服务对象发邀请函。县局强调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时,必须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为何述”、“向谁述”、“怎么述”。同时把握六个环节,即:意见征求环节、代表产生环节、述职述廉环节、测评评议环节、整改提高环节、结果运用环节。在具体“双述”过程中,采取述职述廉、交流评议、测评。测评以无记名形式打分,对单位测评包括“依法履行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政风行风建设”等指标。对个人测评包括“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项指标,根据打分评选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由当地纪委领导、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县局监察室各选一名代表计票并当场宣传测评结果。最后,由基层分局、所主要负责人针对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测评结果作表态性发言。县局将测评结果作为基层评优评先和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截至2008年2月底,全县工商系统6个基层分局、所29名班子成员分别向198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和当地 纪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述职述廉,接受了评议和测评,满意率达到97%。接受咨询和质询问题12条,意见和建议15条。
开展“双述”工作的主要成效:
1、通过“双述”,促进了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好转。自《县实施方案》出台之后,全县工商系统的执法人员感到对自身行为又多了一个“紧箍咒”,感觉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在监管服务对象监督之下,要处处约束自己,不断规范自身行为。经过“双述”,社会普遍反映工商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很大提高。在去年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八个执法部门评议中,人大常委们普遍反映工商部门形象与前几年相比有了很大提高。在测评中县工商局以满意票全票顺利通过评议。通过抓“双述”工作,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干部的思想境界,激发了干部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用权为民的自觉性。具体表现在: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了科学管理,全面提高了工商质效:优化了服务,构建了与监管服务对象的和谐关系。目前,全局上下已形成脚踏实地、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为民谋利的亲民作风,严于律己的生活作风。
2、通过“双述”,促进了工商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由于“双述”工作既要体现工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又要在“双述”过程中体现文字功底,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在开展“双述”工作前,系统内普遍反映,平时只习惯市场巡查。市场监管,“单打独斗”,与监管服务对象面对面、事对事,甚至有的过去习惯以监管者自居。高监管服务对象一筹,监管服务对象也习惯被动管理,即使有意见也吞在肚子里面。像这样开展“双述”向监管服务对象汇报工作,请他们评议,工商执法人员一是感觉到换位,要受被监管者监督。二是由于自身能力有限,害怕系统地述职述廉会影响自己在监管服务对象心目中的形象,怕影响今后监管工作。三是既然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县下了这么大的决心,如果不参与会在系统内产生不好的影响,变压力为动力。于是,在全系统基层班子成员中形成自学、互学的热潮,大家都期望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学习成果,使不少的基层班子成员从未系统写总结到能够基本把自己所做的工作用文字表达出来,从怕监管对象代表当场交流提问因不懂出洋相,到基本能够掌握日常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日常执法和“双述”中做到心中有数。
3、通过“双述”,促进了源头治腐,提高了工商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无疑是将自身履职能力和廉洁行为置于广大监管服务对象的视线之下,是一个无形的监督眼,通过这只眼大大地提高了工商执法人员的履行职能和廉洁自律能力。全县工商系统基层班子成员中普遍反映,监督执法人员行为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的职能,但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少,加之距离基层远,难免有些监督盲区。通过“双述”,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起到了监督工商执法人员行为的作用。
4、通过“双述”,促进了与监管服务对象的沟通和理解。在“双述”过程中,通过征求意见、座谈、述职述廉、交流评议、测评等多个环节与管理对象面对面交流,法律法规互动,感情沟通、规范行为,增进了理解,进一步转变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式,实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既方便了监管服务对象办事,又提高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监管服务对象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通过“双述”,促进了工商机关社会地位的提高。由于县局在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当中率先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而且取得实效,社会反映良好,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肯定。许多行政执法机关反映,工商执法人员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作为执法机关的一项创新,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
开展“双述”工作的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07年是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的第一年,也是县局于2005年提出“一年整顿、二年理顺、三年提高”的最后一年。从2005年开始,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长达两年之久的艰辛努力已经与市场中心和所办实体彻底脱钩,债务得到优化,干部职工的心气得到理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自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双述”工作之后,系统内执法人员用历史的眼光认为只有领导应向系统内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而对执法人员向管理对象述职述廉不理解,心存顾虑。局党委针对这一思想倾向,迅速召开局党委会集中学习和讨论国家工商总局《实施意见》和省市局有关“双述”的工作精神。通过讨论,局班子成员认为县局刚刚圆满完成2005年提出的两年目标,进入“提高年”,现在开展“双述”工作正是时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工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利于内外监督,有利于自我约束,有利于与监管服务对象感情互动,局班子思想统一之后,及时召开了全系统执法人员动员大会,组织大家学习。号召大家围绕国家工商总局《实施意见》开展大讨论。同时。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制卡诺勤廉,‘五小’倡勤廉,读书思勤廉,监察督勤廉,述职评勤廉,服务促勤廉”的“勤廉服务年”活动,号召大家牢记“公生明,廉生威”、“成由勤俭败由奢,人人从我做起。”县局进门大厅设立廉政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局机关和城关分局设立廉政文化长廊,做到警钟长鸣声声入耳,警句常读字字人心;县局和基层分局、所开辟了廉政文化建设专栏,让系统内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之余,通过计算机浏览到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要求:建立廉政景观,把廉政建设与环境美化融为一体,让干部职工耳濡目染,陶冶廉政情操。县局还挤出资金15万元,按照市局提出的“十个一”要求,为每个分局、所配齐了两台电脑、两台打字机、一台电视机、一个消毒柜、一支录音笔等办公和生活用品,为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基础。
通过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全系统执法人员思想有了很大转变,从而认识到开展“双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双述”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局党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实施意见》和省市局有关“双述”工作精神,在系统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上门征求企业主和个体户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团风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方案》,明确了“双述”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尤其是对“双述”过程中,对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产生,述职述廉内容,评议和民主测评等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化,做到既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为全县工商系统开展“双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实行试点,典型引路。局党委在《县实施方案》出台之后,及时向市局监察窒、县纪委和分管县长汇报,在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下,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城关分局和回龙山工商所作为“双述”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在县局和当地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双述”工作。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存在顾虑,有的认为工商机关开展“双述”工作是走形式、捞政绩:有的认为工商机关开展“双述”工作是为了堵监管服务对象的嘴:有的对执法人员有意见不敢提,提了怕不改,提了怕给小鞋穿。但大多数监管服务对象认为:别的执法部门都没搞述职述廉工作,工商部门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是尊重监管服务对象的权利,以人为本。针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局党委及时召开了全系统基层主要负责人会议,将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开展大讨论。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既然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就应该尊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将工作做细做好,让他们打消心中各种顾虑,共同做好工商执法人员“双述”工作。
4、精心组织,全面铺开。局党委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后,抓住时机于2008年初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双述”工作。“双述”工作组织上由局党委书记挂帅,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亲自抓,监察、人事具体抓,明确了挂点局长负责,基层分局长、所长为该单位“双述”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委将“双述”工作抓得好坏作为基层分局所党风廉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来抓。各基层分局、所在开展“双述”之前,将“双述”准备工作及时向当地纪委和县局分管纪检工作的局领导汇报,然后在当地纪委和县局纪委监察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双述”工作。为了使“双述”工作取得实效,我们着重抓了四个环节:一是科学确定监管服务对象代表不同层次的比例。即: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市场主体代表不少于总数的80%,消费者及社会代表不少于总数的5%,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不少于总数的5%,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不少于10%。由基层分局、所提供多一倍比例候选人数,由县局纪检监察室会同当地纪委筛选确定,对确定的名单发回基层分局、所,由分局、所书面正式向监管服务对象发邀请函。县局强调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时,必须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为何述”、“向谁述”、“怎么述”。同时把握六个环节,即:意见征求环节、代表产生环节、述职述廉环节、测评评议环节、整改提高环节、结果运用环节。在具体“双述”过程中,采取述职述廉、交流评议、测评。测评以无记名形式打分,对单位测评包括“依法履行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政风行风建设”等指标。对个人测评包括“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项指标,根据打分评选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由当地纪委领导、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县局监察室各选一名代表计票并当场宣传测评结果。最后,由基层分局、所主要负责人针对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测评结果作表态性发言。县局将测评结果作为基层评优评先和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截至2008年2月底,全县工商系统6个基层分局、所29名班子成员分别向198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和当地 纪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述职述廉,接受了评议和测评,满意率达到97%。接受咨询和质询问题12条,意见和建议15条。
开展“双述”工作的主要成效:
1、通过“双述”,促进了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好转。自《县实施方案》出台之后,全县工商系统的执法人员感到对自身行为又多了一个“紧箍咒”,感觉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在监管服务对象监督之下,要处处约束自己,不断规范自身行为。经过“双述”,社会普遍反映工商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很大提高。在去年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八个执法部门评议中,人大常委们普遍反映工商部门形象与前几年相比有了很大提高。在测评中县工商局以满意票全票顺利通过评议。通过抓“双述”工作,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干部的思想境界,激发了干部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用权为民的自觉性。具体表现在: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了科学管理,全面提高了工商质效:优化了服务,构建了与监管服务对象的和谐关系。目前,全局上下已形成脚踏实地、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为民谋利的亲民作风,严于律己的生活作风。
2、通过“双述”,促进了工商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由于“双述”工作既要体现工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又要在“双述”过程中体现文字功底,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在开展“双述”工作前,系统内普遍反映,平时只习惯市场巡查。市场监管,“单打独斗”,与监管服务对象面对面、事对事,甚至有的过去习惯以监管者自居。高监管服务对象一筹,监管服务对象也习惯被动管理,即使有意见也吞在肚子里面。像这样开展“双述”向监管服务对象汇报工作,请他们评议,工商执法人员一是感觉到换位,要受被监管者监督。二是由于自身能力有限,害怕系统地述职述廉会影响自己在监管服务对象心目中的形象,怕影响今后监管工作。三是既然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县下了这么大的决心,如果不参与会在系统内产生不好的影响,变压力为动力。于是,在全系统基层班子成员中形成自学、互学的热潮,大家都期望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学习成果,使不少的基层班子成员从未系统写总结到能够基本把自己所做的工作用文字表达出来,从怕监管对象代表当场交流提问因不懂出洋相,到基本能够掌握日常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日常执法和“双述”中做到心中有数。
3、通过“双述”,促进了源头治腐,提高了工商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无疑是将自身履职能力和廉洁行为置于广大监管服务对象的视线之下,是一个无形的监督眼,通过这只眼大大地提高了工商执法人员的履行职能和廉洁自律能力。全县工商系统基层班子成员中普遍反映,监督执法人员行为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的职能,但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少,加之距离基层远,难免有些监督盲区。通过“双述”,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起到了监督工商执法人员行为的作用。
4、通过“双述”,促进了与监管服务对象的沟通和理解。在“双述”过程中,通过征求意见、座谈、述职述廉、交流评议、测评等多个环节与管理对象面对面交流,法律法规互动,感情沟通、规范行为,增进了理解,进一步转变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式,实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既方便了监管服务对象办事,又提高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监管服务对象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通过“双述”,促进了工商机关社会地位的提高。由于县局在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当中率先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而且取得实效,社会反映良好,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肯定。许多行政执法机关反映,工商执法人员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作为执法机关的一项创新,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