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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成功劝返一贪污案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
终于不再躲躲藏藏了” ,一脸疲惫的男子从飞机上走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该名男子叫林程,因贪污潜逃至菲律宾。经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一年半的劝返工作,终于在政策的教育和亲情的感召下幡然醒悟,回国自首并退赃回了赃款。
公司经理贪污利息款,
畏罪出逃菲律宾
林程原本是上海人,2001年11月,受上海某国有公司委派至石家庄某公司担任经理。因为林程经理身份的关系,没多久,旁边就聚起了一帮朋友,尤其是和当地一家企业老总过从甚密。一天,这位老总神秘兮兮地找到林程“帮忙”,要林程用公司的资金为其兑换一张350万元的银行汇票,并承诺将汇票金额的1%作为利息返还。随后,林程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违反财务规定从公司账面上提出350万元的现金给这家公司,又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寄回上海总公司,作为石家庄分公司的货款。事后,林程将这笔3.5万元利息款做在公司的小金库的账目上,但实际上钱款却打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有了第一次不劳而获后,林程的胆子更大了,如法炮制,多次为这家公司兑换银行汇票。同时又不断“拓展业务”,与其他公司做起类似交易,手法上也更加明目张胆,从“调寸头”兑换汇票干脆变成了买卖汇票,利息则从1%上涨到1.5%。就这样,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没有不透风的墙,2006年5月,上海公司开始对林程的行为有所察觉,并对其在职期间的账务情况进行审查。当得知徐汇区检察院也已介入该案后,林程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如果被发现,那么牢狱之灾是免不了的。思来想去,林程决定干脆出逃国外。2006年6月,林程首先向公司发难,埋怨公司不信任他,之后不辞而别,从深圳黄冈口岸出境至香港,再由香港潜逃至菲律宾,从此开始了异国逃亡的生活。
与此同时,徐汇区检察院在掌握了林程初步犯罪证据后,决定对其以贪污罪立案,并对其进行上网追逃和边境控制。虽然林程人在菲律宾难以抓捕归案,但检察员对其个人及家庭情况进行分析讨论,认为林程有劝返的基础,遂决定将林程作为重点劝返对象,通过劝返督促其归案。
排摸,制定详细劝返方案
徐汇区检察院专门组建劝返工作小组。为全面摸清林程出逃前后的相关情况,使劝返能有针对性地展开,该小组兵分多路开展调查,再根据调查情况确定劝返方案。
徐汇区检察院一路人马先后数次出差到石家庄,就林程涉嫌贪污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在石家庄、深圳等地就林程出逃前的工作情况、朋友交往以及出境的途径等进行调查。通过大量的排查工作,工作小组发现林程自上海公司在对其进行财务清查时就无心工作,并与一在香港做生意的亲属来往频繁,经查证是由该亲属帮助办理旅游签证从深圳黄冈口岸出境至香港,再由香港潜逃至菲律宾。从出境的时间来看,自林程发现上海公司对其怀疑到出逃菲律宾只有短短半个月时间,其出逃时极为匆忙,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在菲律宾的生活应该较为窘迫。
同时,另一路人马通过加强与林程单位、公安机关、海关等部门联系,掌握林程家庭情况以及其在菲律宾的生活情况。经调查发现,林程原有一个非常美满的家庭,母亲年近80依然健康精神,妻子贤惠能干是打理家中里外的好手,还有个儿子自小聪明可爱,一直是林程的骄傲。工作小组还发现,林程到菲律宾之后将旅游签证转成了劳工签证。
而此时远在异国的林程日子并不好过,回忆起在菲律宾的那段日子林程觉得那段时间特别难熬。由于不通当地语言没法和别人沟通,林程很少出门,而且平时总是提心吊胆的,一听到警笛声就紧张。想得最多的是妻儿老小,尤其是他那尚在读书的儿子,“我儿子在读初中,成绩原本很好,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总是想着和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情景,热热闹闹的,而且我有糖尿病,平时在家里对饮食挺讲究的,但在菲律宾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人照顾我,适应不了那儿的饮食和气候,身体也虚了很多。”
亲情,通过家属展开劝返
“劝返是追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经济而有效的方法,但要成功劝返除了做好调查、宣传、劝返工作外,更需要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徐汇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在介绍劝返工作时谈到。
在刚开始与林程家人接触时便产生了困难,由于林程家人对检察机关存有抵触情绪,对检察官避而不见,甚至将办案人员拒之门外。林程的妻子在工作小组人员上门工作时说“我要和林程离婚,我和他没关系,你们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面对林程家人的诸多推脱和拒绝,小组成员没有因此而轻易放弃,而是不厌其烦地一次次登门宣传,一次被拒绝,就去第二第三次……
劝返小组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并邀请了心理学家共同对林程及其家人的心理进行分析。劝返小组首先向林程的家属指出林程的行为是贪污应该受到法律追究,接着从亲情的角度开展劝说,“现在外逃在菲律宾并不能逃避法律对其的制裁,而且在外生活也时时担惊受怕,也不能尽到一个儿子、丈夫、父亲的责任,不如早点回国自首也可以早点一家人团聚”。同时,检察员还详细解释了我国劝返的政策,林程只要回国把案件如实说清楚,按政策属于自首行为,自首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通过小组成员一次次的宣传和诚挚的行为,终于赢得了林程妻子的理解和配合。
在取得初步效果后,工作小组将劝说对象从林的妻子扩大到其兄弟、母亲和其他家属。林的母亲年迈,办案小组原本不想惊动老人,但她得知情况后主动对检察员说:“你们一次次登门做工作辛苦了,我也知道你们是为了我儿子好,我来打电话,让他回来自首。”电话这一头老人颤巍巍的声音:“儿啊,你快点回来自首吧,这里有你重新做人的路啊。”电话那头的林程已泣不成声。
回国,投案自首获轻判
面对家人的呼唤,面对检察官一次次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历经一年半的逃亡,林程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踏上了一条可以重新做人的路……
2007年12月28日,林从菲律宾途经澳门回上海。工作小组成员赴浦东国际机场帮助其顺利出关。在出机场的那一刻,林程终于松了口气,“虽然在国外人是自由的,但是精神上就好像被判了无期徒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回来投案自首,我也知道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人却轻松多了。”
林到案后对贪污1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清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退回赃款。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徐汇区检察院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中考虑到林程系经劝返工作从菲律宾回国自首,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赔了赃款,应当体现对其的宽大政策,区院认定林程系自首,并决定建议法院对其自首的情节适用减轻处罚。5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采纳区院关于减轻处罚的意见,当庭以贪污罪对林程作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七万元的判决。■
编辑:卢劲杉
本案说法
检察官谈劝返政策
劝返,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说服教育,运用法律的威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接受审判。
近几年来,一些职务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为逃避法律制裁往往潜逃海外,构成了当前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的新动向。对于这些负案外逃的嫌疑人,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引渡等途径追捕归案,但此类方式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追逃的成本较高,而且受到引渡条约、双重犯罪原则等条件的限制。而劝返则适用范围更广,可以逾越有无双边条约和两国法律制度的截然不同而进行,且成本较小,尤其是对于那些涉案数额小的贪污受贿案件,通过劝返敦促嫌疑人投案自首,能有效地节约追逃成本,拓展了追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渠道。
实践也证明,通过劝返促使犯罪嫌疑人归案,是追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有效途径,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就先后成功地劝返多名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不仅使案件得以及时查结,而且节约了大量追逃成本,维护了法律尊严。
当然,对于回国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以给予从轻处罚。可以说劝返政策可以实现多方面的共赢,对于司法机关来说一方面可以及时审结案件惩治犯罪,一方面可以节约司法成本,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则可以争取宽大处理。林程案件可以说是个典型,因林程经劝返主动回国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赃款,区院兑现了劝返政策,对其取保候审,并向法院提出减轻处罚的意见,被法院采纳。
劝返政策也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甚至几年的时间才能看到效果,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并且在工作中需要与公安、安全、海关、边防等各部门的配合支持,共同形成合力,及时掌握嫌疑人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劝返对策,才能最终震慑和感召犯罪嫌疑人。
终于不再躲躲藏藏了” ,一脸疲惫的男子从飞机上走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该名男子叫林程,因贪污潜逃至菲律宾。经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一年半的劝返工作,终于在政策的教育和亲情的感召下幡然醒悟,回国自首并退赃回了赃款。
公司经理贪污利息款,
畏罪出逃菲律宾
林程原本是上海人,2001年11月,受上海某国有公司委派至石家庄某公司担任经理。因为林程经理身份的关系,没多久,旁边就聚起了一帮朋友,尤其是和当地一家企业老总过从甚密。一天,这位老总神秘兮兮地找到林程“帮忙”,要林程用公司的资金为其兑换一张350万元的银行汇票,并承诺将汇票金额的1%作为利息返还。随后,林程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违反财务规定从公司账面上提出350万元的现金给这家公司,又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寄回上海总公司,作为石家庄分公司的货款。事后,林程将这笔3.5万元利息款做在公司的小金库的账目上,但实际上钱款却打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有了第一次不劳而获后,林程的胆子更大了,如法炮制,多次为这家公司兑换银行汇票。同时又不断“拓展业务”,与其他公司做起类似交易,手法上也更加明目张胆,从“调寸头”兑换汇票干脆变成了买卖汇票,利息则从1%上涨到1.5%。就这样,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没有不透风的墙,2006年5月,上海公司开始对林程的行为有所察觉,并对其在职期间的账务情况进行审查。当得知徐汇区检察院也已介入该案后,林程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如果被发现,那么牢狱之灾是免不了的。思来想去,林程决定干脆出逃国外。2006年6月,林程首先向公司发难,埋怨公司不信任他,之后不辞而别,从深圳黄冈口岸出境至香港,再由香港潜逃至菲律宾,从此开始了异国逃亡的生活。
与此同时,徐汇区检察院在掌握了林程初步犯罪证据后,决定对其以贪污罪立案,并对其进行上网追逃和边境控制。虽然林程人在菲律宾难以抓捕归案,但检察员对其个人及家庭情况进行分析讨论,认为林程有劝返的基础,遂决定将林程作为重点劝返对象,通过劝返督促其归案。
排摸,制定详细劝返方案
徐汇区检察院专门组建劝返工作小组。为全面摸清林程出逃前后的相关情况,使劝返能有针对性地展开,该小组兵分多路开展调查,再根据调查情况确定劝返方案。
徐汇区检察院一路人马先后数次出差到石家庄,就林程涉嫌贪污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在石家庄、深圳等地就林程出逃前的工作情况、朋友交往以及出境的途径等进行调查。通过大量的排查工作,工作小组发现林程自上海公司在对其进行财务清查时就无心工作,并与一在香港做生意的亲属来往频繁,经查证是由该亲属帮助办理旅游签证从深圳黄冈口岸出境至香港,再由香港潜逃至菲律宾。从出境的时间来看,自林程发现上海公司对其怀疑到出逃菲律宾只有短短半个月时间,其出逃时极为匆忙,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在菲律宾的生活应该较为窘迫。
同时,另一路人马通过加强与林程单位、公安机关、海关等部门联系,掌握林程家庭情况以及其在菲律宾的生活情况。经调查发现,林程原有一个非常美满的家庭,母亲年近80依然健康精神,妻子贤惠能干是打理家中里外的好手,还有个儿子自小聪明可爱,一直是林程的骄傲。工作小组还发现,林程到菲律宾之后将旅游签证转成了劳工签证。
而此时远在异国的林程日子并不好过,回忆起在菲律宾的那段日子林程觉得那段时间特别难熬。由于不通当地语言没法和别人沟通,林程很少出门,而且平时总是提心吊胆的,一听到警笛声就紧张。想得最多的是妻儿老小,尤其是他那尚在读书的儿子,“我儿子在读初中,成绩原本很好,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总是想着和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情景,热热闹闹的,而且我有糖尿病,平时在家里对饮食挺讲究的,但在菲律宾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人照顾我,适应不了那儿的饮食和气候,身体也虚了很多。”
亲情,通过家属展开劝返
“劝返是追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经济而有效的方法,但要成功劝返除了做好调查、宣传、劝返工作外,更需要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徐汇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在介绍劝返工作时谈到。
在刚开始与林程家人接触时便产生了困难,由于林程家人对检察机关存有抵触情绪,对检察官避而不见,甚至将办案人员拒之门外。林程的妻子在工作小组人员上门工作时说“我要和林程离婚,我和他没关系,你们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面对林程家人的诸多推脱和拒绝,小组成员没有因此而轻易放弃,而是不厌其烦地一次次登门宣传,一次被拒绝,就去第二第三次……
劝返小组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并邀请了心理学家共同对林程及其家人的心理进行分析。劝返小组首先向林程的家属指出林程的行为是贪污应该受到法律追究,接着从亲情的角度开展劝说,“现在外逃在菲律宾并不能逃避法律对其的制裁,而且在外生活也时时担惊受怕,也不能尽到一个儿子、丈夫、父亲的责任,不如早点回国自首也可以早点一家人团聚”。同时,检察员还详细解释了我国劝返的政策,林程只要回国把案件如实说清楚,按政策属于自首行为,自首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通过小组成员一次次的宣传和诚挚的行为,终于赢得了林程妻子的理解和配合。
在取得初步效果后,工作小组将劝说对象从林的妻子扩大到其兄弟、母亲和其他家属。林的母亲年迈,办案小组原本不想惊动老人,但她得知情况后主动对检察员说:“你们一次次登门做工作辛苦了,我也知道你们是为了我儿子好,我来打电话,让他回来自首。”电话这一头老人颤巍巍的声音:“儿啊,你快点回来自首吧,这里有你重新做人的路啊。”电话那头的林程已泣不成声。
回国,投案自首获轻判
面对家人的呼唤,面对检察官一次次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历经一年半的逃亡,林程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踏上了一条可以重新做人的路……
2007年12月28日,林从菲律宾途经澳门回上海。工作小组成员赴浦东国际机场帮助其顺利出关。在出机场的那一刻,林程终于松了口气,“虽然在国外人是自由的,但是精神上就好像被判了无期徒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回来投案自首,我也知道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人却轻松多了。”
林到案后对贪污1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清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退回赃款。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徐汇区检察院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中考虑到林程系经劝返工作从菲律宾回国自首,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赔了赃款,应当体现对其的宽大政策,区院认定林程系自首,并决定建议法院对其自首的情节适用减轻处罚。5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采纳区院关于减轻处罚的意见,当庭以贪污罪对林程作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七万元的判决。■
编辑:卢劲杉
本案说法
检察官谈劝返政策
劝返,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说服教育,运用法律的威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接受审判。
近几年来,一些职务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为逃避法律制裁往往潜逃海外,构成了当前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的新动向。对于这些负案外逃的嫌疑人,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引渡等途径追捕归案,但此类方式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追逃的成本较高,而且受到引渡条约、双重犯罪原则等条件的限制。而劝返则适用范围更广,可以逾越有无双边条约和两国法律制度的截然不同而进行,且成本较小,尤其是对于那些涉案数额小的贪污受贿案件,通过劝返敦促嫌疑人投案自首,能有效地节约追逃成本,拓展了追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渠道。
实践也证明,通过劝返促使犯罪嫌疑人归案,是追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有效途径,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就先后成功地劝返多名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不仅使案件得以及时查结,而且节约了大量追逃成本,维护了法律尊严。
当然,对于回国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以给予从轻处罚。可以说劝返政策可以实现多方面的共赢,对于司法机关来说一方面可以及时审结案件惩治犯罪,一方面可以节约司法成本,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则可以争取宽大处理。林程案件可以说是个典型,因林程经劝返主动回国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赃款,区院兑现了劝返政策,对其取保候审,并向法院提出减轻处罚的意见,被法院采纳。
劝返政策也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甚至几年的时间才能看到效果,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并且在工作中需要与公安、安全、海关、边防等各部门的配合支持,共同形成合力,及时掌握嫌疑人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劝返对策,才能最终震慑和感召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