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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大的买家既不是亿万富翁,也不是跨国公司,而是政府
有利于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有利于发挥宏观调控功能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有利于强化财经纪律 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将在这一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谁是世界上最大的买家?答案既不是亿万富翁,也不是跨国公司,而是政府。国际资料表明,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到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为了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政府采购法,防止其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1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首部政府采购法,全文约1.1万字,共有9章、88条,分为总则、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这部法律为我国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对我国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我国的廉政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需要,使用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部门采购物资、工程或者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制度,被称为“阳光交易”。很多发达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已不单是一种采购行为,更多的时候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政府采购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成为调节经济运行的手段之一,政府采购的规模越来越大。
我国计划经济年代的政府采购实为调拨,采购的概念被淡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与之相适应的采购体制并没有确立,政府的采购行为较为混乱,常常是暗箱操作,甚至成为滋生贪污腐败行为的一个温床。采购过后的国家审计和检查也只能是亡羊补牢。1996年,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初步形成了政府采购制度框架,1999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约130亿元,2000年达到328亿元,2001年扩大到653亿元,连续两年成倍增长。2002年预计突破1000亿元。
然而,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现行规章制度对采购管理约束力不强;采购规模小、范围窄,采购目标单一;管理体制不完善,执行与管理职责不清;一些单位回避政府采购,有的单位甚至发生违法干预政府采购工作和权钱交易等现象。解决这些问题,既要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提高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和执行的自觉性,同时,也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将现行规章制度管理上升为法制管理,保障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发展。《政府采购法》把采购和监督管理分开,进行职权制衡,明确了各自的责任,政府采购制度纳入了法治化管理。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指出,《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有六大意义。
一,有利于贯彻依法行政方针,推进政府采购规范管理。《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有利于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将有力地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建设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有利于加强采购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可以节省10%左右的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法》颁布后,资金预算和支付管理更加规范,事前、事中监控得到强化。
三,有利于政府采购调控宏观经济政策功能的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主要体现在保护国内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打破地区封锁等方面。《政府采购法》明确了这些政策功能,为政府采购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四,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企业经营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作为市场最大的买方,对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起着重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同时,供应商为了取得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改善经营管理,为政府提供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以满足政府需求,并实现自身发展。
五,有利于强化财经纪律和促进反腐倡廉。从1999年开始,中央纪委就把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政府采购纳入法制范围内后,对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作了法律性规定,增强约束力,为有效抑制政府采购中腐败现象的滋生和惩处腐败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手段。
六,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内企业和适应世界经济发展形势的要求。政府采购向国际化发展是必然趋势,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面临着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新形势。《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通过加大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保护和支持民族企业发展,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有利于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有利于发挥宏观调控功能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有利于强化财经纪律 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将在这一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谁是世界上最大的买家?答案既不是亿万富翁,也不是跨国公司,而是政府。国际资料表明,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到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为了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政府采购法,防止其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1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首部政府采购法,全文约1.1万字,共有9章、88条,分为总则、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这部法律为我国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对我国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我国的廉政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需要,使用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部门采购物资、工程或者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制度,被称为“阳光交易”。很多发达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已不单是一种采购行为,更多的时候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政府采购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成为调节经济运行的手段之一,政府采购的规模越来越大。
我国计划经济年代的政府采购实为调拨,采购的概念被淡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与之相适应的采购体制并没有确立,政府的采购行为较为混乱,常常是暗箱操作,甚至成为滋生贪污腐败行为的一个温床。采购过后的国家审计和检查也只能是亡羊补牢。1996年,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初步形成了政府采购制度框架,1999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约130亿元,2000年达到328亿元,2001年扩大到653亿元,连续两年成倍增长。2002年预计突破1000亿元。
然而,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现行规章制度对采购管理约束力不强;采购规模小、范围窄,采购目标单一;管理体制不完善,执行与管理职责不清;一些单位回避政府采购,有的单位甚至发生违法干预政府采购工作和权钱交易等现象。解决这些问题,既要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提高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和执行的自觉性,同时,也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将现行规章制度管理上升为法制管理,保障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发展。《政府采购法》把采购和监督管理分开,进行职权制衡,明确了各自的责任,政府采购制度纳入了法治化管理。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指出,《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有六大意义。
一,有利于贯彻依法行政方针,推进政府采购规范管理。《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有利于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将有力地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建设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有利于加强采购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可以节省10%左右的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法》颁布后,资金预算和支付管理更加规范,事前、事中监控得到强化。
三,有利于政府采购调控宏观经济政策功能的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主要体现在保护国内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打破地区封锁等方面。《政府采购法》明确了这些政策功能,为政府采购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四,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企业经营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作为市场最大的买方,对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起着重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同时,供应商为了取得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改善经营管理,为政府提供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以满足政府需求,并实现自身发展。
五,有利于强化财经纪律和促进反腐倡廉。从1999年开始,中央纪委就把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政府采购纳入法制范围内后,对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作了法律性规定,增强约束力,为有效抑制政府采购中腐败现象的滋生和惩处腐败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手段。
六,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内企业和适应世界经济发展形势的要求。政府采购向国际化发展是必然趋势,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面临着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新形势。《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通过加大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保护和支持民族企业发展,增强国际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