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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实现社会组织大发展的大背景下,科技社团的发展也面临着历史性机遇。泰州市科技社团服务能力显然满足不了科技产业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需要实现组织体制、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应着力建立健全支持科技社团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升科技社团自身发展的能力;不断加强科技社团人才队伍建设。
关键词:科技社团;组织体制;管理方式;人才队伍
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重点是政社分开,发挥好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科技社团是联系科技与经济、技术与市场、成果与产业化的桥梁,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无可比拟的条件和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人才荟萃。科技社团集中了本行业、本专业、本地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性。二是联系广泛。科技社团的会员具有跨部门、横向联络的特点,承接政府职能优势明显。三是公信力高。科技社团具有非营利性特征,其专家会员综合素质较高,相对客观公正,易于公众所接受,社会公众对科技社团的认可度、信任度也比较高。在新的历史机遇面前,科技社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一、泰州市科技社团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长期以来,泰州市科技社团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对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泰州市科协系统就有市级学会、协会34个,高校、企业科协15个,市(区)科协6个,拥有会员5万多人,已成为跨地区、跨隶属关系、跨所有制的学科齐全、人才荟萃的全市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但从整体来看,泰州市科技社团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功能作用发挥不够,甚至呈萎缩之态。泰州产业发展较快,对科技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强;而科技社团服务供给能力相对较弱,发展较慢。泰州市科技社团服务能力显然满足不了科技产业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主要表现为:
一是组织体制陈旧,社会职能定位不清。长期以来,科技社团由于先天“发育”不足,“造血”功能不强,组织相对涣散,导致发展速度不快,社会影响不大。目前,大多数科技社团都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相当一部分科技社团是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自上而下建立的,虽然学会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实际上是从属于挂靠单位,对挂靠单位的依赖性太强,独立性差,常常处于自我封闭状态。由于政府改革简政放权不到位,本应由科技社团承担的部分职能政府未能进行转移,导致科技社团发展空间狭小。许多科技社团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依靠政府部门给项目、出“课题”,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薄弱。国家法律法规虽明确了学会的法律地位,但学会在整个社会事务中的职能定位,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地位和作用等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二是管理方式落后,缺乏应有的话语权。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大都是由其挂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意愿来决定是否转移,是部门行为而非国家和法律行为,学会往往是被动接受。在管理方式上,学会与挂靠单位是从属关系,大部分学会工作都只是挂靠单位工作的一部分,学会做什么、不做什么实际上是由挂靠单位来决定的,挂靠单位如果不愿意转移职能,科技社团就只能听之任之,没有话语权,影响力甚微。部分科技社团对其组织性质、发展方向、主体业务等问题缺乏系统研究,内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着服务功能低下、服务能力不强、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僵化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经费来源单一,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多数科技社团的经费都是依靠挂靠单位的支持,来源较单一,承接政府职能的经济基础相当薄弱,开展各项活动的能力受到很大制约。以泰州市医学会为例,该学会已承接了全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这一职能。2013年,学会共完成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62例,收取鉴定费用13.34万元,但需支出的专家劳务费(全省最低标准)、人员、水电等办公经费全年累计约36万元,除政府财政每年补助3万元外,该学会再无任何收入来源,资金缺口达20万元。
四是缺乏专职人员,社团影响力不大。目前,社团负责人多数由单位负责人兼任,秘书长多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兼任,专职工作人员很少。由于缺少经费,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养老、医疗等待遇和社会保险费用得不到落实,学会普遍难以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从而影响了科技社团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又进一步增加了学会人员与挂靠单位脱钩的难度。不少从业人员专业及年龄结构不合理,也影响了其承接大型、跨学科、综合性项目的能力。
五是能力差距明显,社团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同级别的科技社团存在不平衡性,国家级的要比省级的有实力,省级的要比地市级的有实力,地市级的要比县级的有实力,越往基层学会的发展能力和影响力越弱。另外,同一级别和层次的科技社团,分属不同的学科、不同的门类、不同的专业,也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平衡。如交通运输协会,团体会员80个,个人会员2000多人,每年活动经费达30万元;而气象学会,个人会员只有110人,活动经费1万元,活动开展都不正常。多数科技人员是以专业技术职称参与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科技活动,而没有以学会会员的身份参与。
二、泰州市科技社团转型发展的重点
健全体制机制,提升自身能力是科技社团发展的根本保证。结合泰州市科技社团实际,从宏观角度,泰州市科技社团转型发展的重点是要实现“三个转变”:
一要转变组织体制。在组织体制上着力解决好政社不分的问题。科技社团要想融入市场,有所作为,必须在人、财、物等方面逐步减少对行政挂靠单位的依赖,直至完全脱离挂靠单位,这是影响社团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社会团体要与党政机关在利益、人员、资产、职能等方面实现分离,消除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之间的“灰色地带”,实现科技社团的“华丽转身”。
二要转变工作模式。以创新思维探索建立有效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彻底打破“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传统工作模式,建立独立法人单位,党政机关干部不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社团负责人要由社会组织依照章程选举产生,实现人、财、物、职“四独立”。要坚决克服主观上的障碍,去除“等、靠、要”的思想,不断丰富科技服务的内容,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积极参与政府的各项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三要转变管理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社团如果只是单纯地开展学术交流,而没有承担经济领域工作的能力,社团就没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就没有生命力。要树立经营理念,构建具有自身特点的盈利模式,找准切入点,通过经营活动,把其人才、智力和网络资源的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举办企事业活动、经营性实体和投资等活动中获取合理收入,从而释放出巨大的发展潜能。
三、泰州市科技社团改革发展的对策措施
2016年是泰州市建市2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展示三大主题工作阶段性成果的关键之年。泰州市要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构建特色鲜明、高端引领的产业结构,而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科技社团在产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针对泰州市科技社团发展现状和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支持科技社团发展的政策体系
政府部分职能转移已成必然,决策者应该有超前的眼光和改革的决心,优先培植、推动、提高现有学会的综合能力。第一,政府部门在转移相关职能时,一方面要优先向科技类公益性强的社团组织转移;另一方面,在转移过程中,要给予应有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第二,政府形成制度或决策时要有意识地吸纳、借鉴学会讨论形成的集体意见,尽量地避免为减少程序而只听取个别权威人士的建议;第三,对学会的管理进行综合评价 (年检) 和任务 (项目) 评价,采取动态管理的模式制定学会进入、退出机制,规范学会的各项活动。第四,设立学会发展基金,鼓励学会进行创新改革,逐步把学会变成真正民办、民管、独立、民主,具有生机活力的社会团休。
(二)推进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科技社团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应该行使那些权利、履行哪些职能等尚无明确界定。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可由科协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科技社团的组织、人员、经费、运行状况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进行调研,并就实施路径进行论证,制定和逐步完善支持科技社团发展的法规政策,推进“政社分开”步伐,培育和形成科技社团进入公共领域的机制和渠道。2013年,省科协已经推动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科技服务职能的意见》,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梳理在科教类领域的现有职能,有重点、分步骤地将技术和成果评定、项目论证、人才评估、科研项目立项评估、技术标准(规范)编写、发展规划(计划)咨询论证等职能,通过授权、委托、政府购买等方式优先转移给有资质、有能力的科技社团承接。
(三)提升科技社团自身发展的能力
长期以来,各类科技社团在自身规模、活动范围、经济实力、社会影响、制度规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应该统筹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扶持。对具有相当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成熟团体进行重点扶持,培优扶强。应该加大对科技类社团发展和能力提升的支持力度,推进科技社团与行政挂靠单位脱钩,实现由行政管理向业务指导监督转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理顺关系,减少对科技社团内部事务的干预。鼓励科技社团树立经营理念,推动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专职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政策,解决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待遇问题,探索建立科技社团专职从业人员的激励机制。
(四)不断加强科技社团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社团是智力产业,其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是行业发展的关键。为加快泰州市科技社团人才队伍的建设,建议充分挖掘和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情报机构及留学归国等人才群体的资源,积极鼓励在泰州的高校培养相应的专业人才。通过专业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泰州市科技社团的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科技社团也需要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善专业队伍建设,塑造诚信形象,提高社会公信力。(作者单位:中共泰州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1] 王华平,吴强梅.扬州市科技社团现状及发展对策[J].科协论坛,2014(4).
[2] 吕萌,贺凯,赵炜.汉中市科技社团发展现状调研与分析[J].学会,2013(8).
关键词:科技社团;组织体制;管理方式;人才队伍
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重点是政社分开,发挥好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科技社团是联系科技与经济、技术与市场、成果与产业化的桥梁,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无可比拟的条件和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人才荟萃。科技社团集中了本行业、本专业、本地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性。二是联系广泛。科技社团的会员具有跨部门、横向联络的特点,承接政府职能优势明显。三是公信力高。科技社团具有非营利性特征,其专家会员综合素质较高,相对客观公正,易于公众所接受,社会公众对科技社团的认可度、信任度也比较高。在新的历史机遇面前,科技社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一、泰州市科技社团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长期以来,泰州市科技社团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对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泰州市科协系统就有市级学会、协会34个,高校、企业科协15个,市(区)科协6个,拥有会员5万多人,已成为跨地区、跨隶属关系、跨所有制的学科齐全、人才荟萃的全市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但从整体来看,泰州市科技社团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功能作用发挥不够,甚至呈萎缩之态。泰州产业发展较快,对科技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强;而科技社团服务供给能力相对较弱,发展较慢。泰州市科技社团服务能力显然满足不了科技产业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主要表现为:
一是组织体制陈旧,社会职能定位不清。长期以来,科技社团由于先天“发育”不足,“造血”功能不强,组织相对涣散,导致发展速度不快,社会影响不大。目前,大多数科技社团都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相当一部分科技社团是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自上而下建立的,虽然学会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实际上是从属于挂靠单位,对挂靠单位的依赖性太强,独立性差,常常处于自我封闭状态。由于政府改革简政放权不到位,本应由科技社团承担的部分职能政府未能进行转移,导致科技社团发展空间狭小。许多科技社团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依靠政府部门给项目、出“课题”,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薄弱。国家法律法规虽明确了学会的法律地位,但学会在整个社会事务中的职能定位,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地位和作用等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二是管理方式落后,缺乏应有的话语权。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大都是由其挂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意愿来决定是否转移,是部门行为而非国家和法律行为,学会往往是被动接受。在管理方式上,学会与挂靠单位是从属关系,大部分学会工作都只是挂靠单位工作的一部分,学会做什么、不做什么实际上是由挂靠单位来决定的,挂靠单位如果不愿意转移职能,科技社团就只能听之任之,没有话语权,影响力甚微。部分科技社团对其组织性质、发展方向、主体业务等问题缺乏系统研究,内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着服务功能低下、服务能力不强、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僵化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经费来源单一,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多数科技社团的经费都是依靠挂靠单位的支持,来源较单一,承接政府职能的经济基础相当薄弱,开展各项活动的能力受到很大制约。以泰州市医学会为例,该学会已承接了全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这一职能。2013年,学会共完成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62例,收取鉴定费用13.34万元,但需支出的专家劳务费(全省最低标准)、人员、水电等办公经费全年累计约36万元,除政府财政每年补助3万元外,该学会再无任何收入来源,资金缺口达20万元。
四是缺乏专职人员,社团影响力不大。目前,社团负责人多数由单位负责人兼任,秘书长多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兼任,专职工作人员很少。由于缺少经费,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养老、医疗等待遇和社会保险费用得不到落实,学会普遍难以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从而影响了科技社团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又进一步增加了学会人员与挂靠单位脱钩的难度。不少从业人员专业及年龄结构不合理,也影响了其承接大型、跨学科、综合性项目的能力。
五是能力差距明显,社团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同级别的科技社团存在不平衡性,国家级的要比省级的有实力,省级的要比地市级的有实力,地市级的要比县级的有实力,越往基层学会的发展能力和影响力越弱。另外,同一级别和层次的科技社团,分属不同的学科、不同的门类、不同的专业,也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平衡。如交通运输协会,团体会员80个,个人会员2000多人,每年活动经费达30万元;而气象学会,个人会员只有110人,活动经费1万元,活动开展都不正常。多数科技人员是以专业技术职称参与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科技活动,而没有以学会会员的身份参与。
二、泰州市科技社团转型发展的重点
健全体制机制,提升自身能力是科技社团发展的根本保证。结合泰州市科技社团实际,从宏观角度,泰州市科技社团转型发展的重点是要实现“三个转变”:
一要转变组织体制。在组织体制上着力解决好政社不分的问题。科技社团要想融入市场,有所作为,必须在人、财、物等方面逐步减少对行政挂靠单位的依赖,直至完全脱离挂靠单位,这是影响社团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社会团体要与党政机关在利益、人员、资产、职能等方面实现分离,消除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之间的“灰色地带”,实现科技社团的“华丽转身”。
二要转变工作模式。以创新思维探索建立有效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彻底打破“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传统工作模式,建立独立法人单位,党政机关干部不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社团负责人要由社会组织依照章程选举产生,实现人、财、物、职“四独立”。要坚决克服主观上的障碍,去除“等、靠、要”的思想,不断丰富科技服务的内容,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积极参与政府的各项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三要转变管理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社团如果只是单纯地开展学术交流,而没有承担经济领域工作的能力,社团就没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就没有生命力。要树立经营理念,构建具有自身特点的盈利模式,找准切入点,通过经营活动,把其人才、智力和网络资源的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举办企事业活动、经营性实体和投资等活动中获取合理收入,从而释放出巨大的发展潜能。
三、泰州市科技社团改革发展的对策措施
2016年是泰州市建市2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展示三大主题工作阶段性成果的关键之年。泰州市要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构建特色鲜明、高端引领的产业结构,而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科技社团在产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针对泰州市科技社团发展现状和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支持科技社团发展的政策体系
政府部分职能转移已成必然,决策者应该有超前的眼光和改革的决心,优先培植、推动、提高现有学会的综合能力。第一,政府部门在转移相关职能时,一方面要优先向科技类公益性强的社团组织转移;另一方面,在转移过程中,要给予应有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第二,政府形成制度或决策时要有意识地吸纳、借鉴学会讨论形成的集体意见,尽量地避免为减少程序而只听取个别权威人士的建议;第三,对学会的管理进行综合评价 (年检) 和任务 (项目) 评价,采取动态管理的模式制定学会进入、退出机制,规范学会的各项活动。第四,设立学会发展基金,鼓励学会进行创新改革,逐步把学会变成真正民办、民管、独立、民主,具有生机活力的社会团休。
(二)推进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科技社团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应该行使那些权利、履行哪些职能等尚无明确界定。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可由科协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科技社团的组织、人员、经费、运行状况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进行调研,并就实施路径进行论证,制定和逐步完善支持科技社团发展的法规政策,推进“政社分开”步伐,培育和形成科技社团进入公共领域的机制和渠道。2013年,省科协已经推动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科技服务职能的意见》,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梳理在科教类领域的现有职能,有重点、分步骤地将技术和成果评定、项目论证、人才评估、科研项目立项评估、技术标准(规范)编写、发展规划(计划)咨询论证等职能,通过授权、委托、政府购买等方式优先转移给有资质、有能力的科技社团承接。
(三)提升科技社团自身发展的能力
长期以来,各类科技社团在自身规模、活动范围、经济实力、社会影响、制度规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应该统筹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扶持。对具有相当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成熟团体进行重点扶持,培优扶强。应该加大对科技类社团发展和能力提升的支持力度,推进科技社团与行政挂靠单位脱钩,实现由行政管理向业务指导监督转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理顺关系,减少对科技社团内部事务的干预。鼓励科技社团树立经营理念,推动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专职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政策,解决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待遇问题,探索建立科技社团专职从业人员的激励机制。
(四)不断加强科技社团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社团是智力产业,其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是行业发展的关键。为加快泰州市科技社团人才队伍的建设,建议充分挖掘和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情报机构及留学归国等人才群体的资源,积极鼓励在泰州的高校培养相应的专业人才。通过专业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泰州市科技社团的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科技社团也需要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善专业队伍建设,塑造诚信形象,提高社会公信力。(作者单位:中共泰州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1] 王华平,吴强梅.扬州市科技社团现状及发展对策[J].科协论坛,2014(4).
[2] 吕萌,贺凯,赵炜.汉中市科技社团发展现状调研与分析[J].学会,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