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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认为,由于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中国征地实践中,假公共利益之名,谋商业利益之实屡见不鲜。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背景下,公共利益被异化滥用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流通与公共利益界定悖论下的现实选择。中国威权主义体制下的政府角色和土地财政同样是中国征地困境的内在逻辑。因此,厘清公共利益的边界,培育农民的博弈力量,引入物业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给予被征土地农民充分补偿是审视现有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征地制度后可能的突围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