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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民族传统体育村落个案研究中,个案研究的代表性、村落个案的选择、体育对文化整体的代表性、和以体育为切入点揭示社会文化的说服力等四个问题是必须考虑的问题。通过分析认为:以个案研究来揭示村落体育中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其意义所在;村落独特的人文环境是个案选择的依据;体育作为村落文化整体的一部分,与村落其它文化相互联系,以体育为切入点可以提示其整体社会文化。
关键词:传统体育 个案 村落体育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7)09(b)-0178-02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20、30年代,那时的“民族传统体育”概念尚未形成。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土洋之争”,是基于抵抗西方文化的民族传统体育的思考;第二个阶段始于20世纪80年代,从1981年的少数民族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到1982年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再到1997年成为体育学下的二级学科,民族传统体育的得到了学界广泛的关注。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经历了项目的整理、特征及价值、创新及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从宏观性思考进入到了微观个案研究的热潮之中。尤其注重对某一区域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个案的深入调查。面对这种热潮,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必须得到深入的思考。
1 对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的梳理和认识
任何研究方法都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科学性或者完美性,即使是自然科学的实验法,其“可重复性”所占的比例被证实为较低。社会科学从一开始就受到是否是科学的质疑。但正如实验法仍是自然科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方法,社会仍然是组成整个科学大厦的重要部分。同样,个案研究是社会科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然而学界对其质疑也从未间断,其中最多的就是其“代表性”的问题。
关于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的质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和利奇(Edmund Leach)所提出的,他们针对马林诺夫斯基对费孝通的《江村经济》的评价“通过熟悉一个小村落的生活,我们犹如在显微镜下看到了整个中国的缩影”,以及后来弗斯(Raymond Firth)所说的微型社会学是“以微明宏,以个别例证一般”的观点,提出“个别社区的微型研究能否概括广大中国的一般国情并展现整个中国社会的特点?”的质疑[1]。
对此质疑的回答,学界形成了两种观点,其一从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上看:处于同一类型(或者同一层次)上的不同个案,既具有其特殊性,也具有共性存在。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点的调查也能反映全局的基本面貌。其二从方法论上看,个案研究是属于人文主义的方法论,不能按照实证主义方法论要求其“代表性”。
从当前的研究看,第二种观点越来越得到重视,比如王铭铭认为:在传统上,社会人类学小型社区的研究的发明,本来不是为了提出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案例,而是为了通过个案的验证(case test)对社会科学和社会流行观念加以评论和反思。熊秉纯认为:个案研究的目的应该不在于要把对某一个或几个“点”,具体、特定的发现扮演到其他点或面,其优势在于供养对某一“个案”的分析,从微观出发,可以了解到人与人、人与群体,或人与文化、政治、经济机制的互动关系[2]。风笑天认为:个案研究是对一个个人、一件事件、一个社会集团,或一个社区所进行的深入全面的研究。它的特点是焦点特别集中,对现象的了解特别深入、详细[3]。
关于为何对要求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陈涛从方法论的渊源上进行了分析,自然科学的优先性使得实证的、定量的研究长期以来的强势;解释的、定性的范式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以来库恩的范式理论之后,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抵抗之势[4]。另外,他认为政府决策部门的需求也为“代表性”问题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他从四个方面对个案研究的价值进行了厘清:个案研究对于丰富人类的认知和“理解”具有重要的价值;个案研究是获得“代表性”的必要条件;个案研究是证伪的重要路径;个案研究对于构建和发展本土理论具有重要的价值。
综观以上观点,本研究认为,对村落个案的研究,通过对村民日常生活参与观察和深入访谈,以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为切入点,力求揭示在这些活动中隐藏的羌族村落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村落传统体育个案研究的突破口和重要意义所在。
2 村落个案的选择问题
在村落个案的选择方面,有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第一,村落的相对封闭性。文化总是处于“Being”的状态,各种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碰撞与从未间断过。但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这种交流与碰撞发生的频率与范围却超过了任何时代。不少学者都对未来的文化大融合持肯定的态度。但现在,各种文化之间更多的仍是其独特性。为了便于把握某种文化的独特性,学者们还是更多地把这种文化想象成一种“Been”的状态,显示为这种状态的即是已经相对固定化了的特定的文化符号。这种文化符号具有传承性但同时也具有变异性,但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独特性,追溯事物的源头就成了大家公认的方法。往往认为,越是最晚与现代社会接触的文化,越是较好地代表了某种文化的原本面貌。因此,针对传统项目的研究,村落个案的相对封闭成为选择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村落现实状况的特殊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以及生产生活的方式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为适应这种变化,民族传统体育若想获得发展,必须做出调整或创新。关于创新的方法,学界也多有讨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传统体育项目竞技化发展;(2)发展体育旅游,带动体育文化产业化;(3)民族传统体育进入学校体育领域;(4)动用社会力量,以全民健身事業为动力,政府推动。此类研究为民族传统体统体育的发展提供了思路和帮助。但在村落个案的研究时,针对村落现实情况的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来促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因此,在考虑现代化的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问题时,村落个案发展的特殊性成为选择的另一个因素。 第三,村落的自然人文环境因素。民族传统体育的产生与流传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同的自然环境孕育出不同的人文环境,同时造就了不同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如生活在草原地区的人们,马在人们的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造就了赛马、摔跤等传统体育文化。而生活在寒冷地区的人们,冰雪项目成为传统体育项目。在人文环境方面,有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与宗教信仰关联,有的与节日庆典相关联。因此,在民族传统体育村落个案研究时,自然人文环境是选择个案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3 以民族传统体育为切入点是否能够揭示这个小型社会的文化整体性
人类学的研究的“文化整体观”要求在整体文化中对社会文化事件进行解释,通过对某种活动的深刻阐释,以达到揭示整个社会文化的研究在人类学的研究中早已屡见不鲜,早期格尔茨对巴厘岛斗鸡游戏的研究已成为人类学研究的经典。在研究中,格尔茨通过巴厘岛人斗鸡的场景描述,揭示了其中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通过斗鸡所展示的,已经是当是社会文化的整体。
体育活动作为一种社会行为,与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联系早已毋庸置疑。村寨中的传统体育活動大都融于节日庆典、宗教祭祀、娱乐休闲之中,是村民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些长期传承下来的身体活动中,其起源、传承、动作、组织等都体现出村民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如抢花炮、赛马、斗牛等活动中,所展示的也并不仅仅是项目的比赛,而是包含中其中的人的威望、家族的兴衰、财富等。因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社会文化的整体状况。
4 体育学科的研究落脚点为揭示社会文化的说服力问题
第一,体育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形式,它既包含了自然学科的生理生化的内容,也包含了人文学科的社会行为的内容。研究它对人体自然的改造,属于自然学科的内容。但从事这种活动却使其天然具有了社会活动的属性,这种属性必然赋予其社会功能,对其社会功能和意义的研究却是属于人文学科的内容。尤其是现代社会,体育的社会功能对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广泛,体育与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影响也越来越大。正是在此意义上,对体育的研究与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同样重要。
第二,从学科的渊源来看,学科的分化是随着对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才出现的。但随着对知识的更加深入的理解,各种学科之间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尤其是跨学科的研究往往会得出更有意义的成果。
第三,从西方学界对体育的研究来看,其体育学界的研究往往注重于体育对人体生理功能的改造上。而对于体育的社会功能的研究,往往是社会学家的研究内容。而我国的社会学家对于体育的社会意义却较少关注。所以,从体育活动来揭示社会意义,也就成为了体育学界所研究的内容。
但也要注意,因为学科培养上的问题,体育学者在掌握社会学知识上的欠缺和系统性不够,成为质疑其研究说服力的重点。(当然,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属于偏见,但这种偏见并非无源之水)。为此,体育学者在运用社会学理论时,加强对理论的学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重读《江村经济·序言》[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4):4-18.
[2] 熊秉纯.质性研究方法刍议[J].社会学研究,2001(5):17-33.
[3] 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4] 陈涛.个案研究“代表性”的方法论考辨[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64-68.
[5] 何斯强,蒋彬.羌族:四川汶川县阿尔村调查[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传统体育 个案 村落体育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7)09(b)-0178-02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20、30年代,那时的“民族传统体育”概念尚未形成。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土洋之争”,是基于抵抗西方文化的民族传统体育的思考;第二个阶段始于20世纪80年代,从1981年的少数民族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到1982年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再到1997年成为体育学下的二级学科,民族传统体育的得到了学界广泛的关注。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经历了项目的整理、特征及价值、创新及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从宏观性思考进入到了微观个案研究的热潮之中。尤其注重对某一区域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个案的深入调查。面对这种热潮,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必须得到深入的思考。
1 对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的梳理和认识
任何研究方法都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科学性或者完美性,即使是自然科学的实验法,其“可重复性”所占的比例被证实为较低。社会科学从一开始就受到是否是科学的质疑。但正如实验法仍是自然科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方法,社会仍然是组成整个科学大厦的重要部分。同样,个案研究是社会科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然而学界对其质疑也从未间断,其中最多的就是其“代表性”的问题。
关于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的质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和利奇(Edmund Leach)所提出的,他们针对马林诺夫斯基对费孝通的《江村经济》的评价“通过熟悉一个小村落的生活,我们犹如在显微镜下看到了整个中国的缩影”,以及后来弗斯(Raymond Firth)所说的微型社会学是“以微明宏,以个别例证一般”的观点,提出“个别社区的微型研究能否概括广大中国的一般国情并展现整个中国社会的特点?”的质疑[1]。
对此质疑的回答,学界形成了两种观点,其一从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上看:处于同一类型(或者同一层次)上的不同个案,既具有其特殊性,也具有共性存在。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点的调查也能反映全局的基本面貌。其二从方法论上看,个案研究是属于人文主义的方法论,不能按照实证主义方法论要求其“代表性”。
从当前的研究看,第二种观点越来越得到重视,比如王铭铭认为:在传统上,社会人类学小型社区的研究的发明,本来不是为了提出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案例,而是为了通过个案的验证(case test)对社会科学和社会流行观念加以评论和反思。熊秉纯认为:个案研究的目的应该不在于要把对某一个或几个“点”,具体、特定的发现扮演到其他点或面,其优势在于供养对某一“个案”的分析,从微观出发,可以了解到人与人、人与群体,或人与文化、政治、经济机制的互动关系[2]。风笑天认为:个案研究是对一个个人、一件事件、一个社会集团,或一个社区所进行的深入全面的研究。它的特点是焦点特别集中,对现象的了解特别深入、详细[3]。
关于为何对要求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陈涛从方法论的渊源上进行了分析,自然科学的优先性使得实证的、定量的研究长期以来的强势;解释的、定性的范式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以来库恩的范式理论之后,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抵抗之势[4]。另外,他认为政府决策部门的需求也为“代表性”问题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他从四个方面对个案研究的价值进行了厘清:个案研究对于丰富人类的认知和“理解”具有重要的价值;个案研究是获得“代表性”的必要条件;个案研究是证伪的重要路径;个案研究对于构建和发展本土理论具有重要的价值。
综观以上观点,本研究认为,对村落个案的研究,通过对村民日常生活参与观察和深入访谈,以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为切入点,力求揭示在这些活动中隐藏的羌族村落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村落传统体育个案研究的突破口和重要意义所在。
2 村落个案的选择问题
在村落个案的选择方面,有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第一,村落的相对封闭性。文化总是处于“Being”的状态,各种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碰撞与从未间断过。但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这种交流与碰撞发生的频率与范围却超过了任何时代。不少学者都对未来的文化大融合持肯定的态度。但现在,各种文化之间更多的仍是其独特性。为了便于把握某种文化的独特性,学者们还是更多地把这种文化想象成一种“Been”的状态,显示为这种状态的即是已经相对固定化了的特定的文化符号。这种文化符号具有传承性但同时也具有变异性,但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独特性,追溯事物的源头就成了大家公认的方法。往往认为,越是最晚与现代社会接触的文化,越是较好地代表了某种文化的原本面貌。因此,针对传统项目的研究,村落个案的相对封闭成为选择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村落现实状况的特殊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以及生产生活的方式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为适应这种变化,民族传统体育若想获得发展,必须做出调整或创新。关于创新的方法,学界也多有讨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传统体育项目竞技化发展;(2)发展体育旅游,带动体育文化产业化;(3)民族传统体育进入学校体育领域;(4)动用社会力量,以全民健身事業为动力,政府推动。此类研究为民族传统体统体育的发展提供了思路和帮助。但在村落个案的研究时,针对村落现实情况的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来促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因此,在考虑现代化的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问题时,村落个案发展的特殊性成为选择的另一个因素。 第三,村落的自然人文环境因素。民族传统体育的产生与流传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同的自然环境孕育出不同的人文环境,同时造就了不同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如生活在草原地区的人们,马在人们的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造就了赛马、摔跤等传统体育文化。而生活在寒冷地区的人们,冰雪项目成为传统体育项目。在人文环境方面,有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与宗教信仰关联,有的与节日庆典相关联。因此,在民族传统体育村落个案研究时,自然人文环境是选择个案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3 以民族传统体育为切入点是否能够揭示这个小型社会的文化整体性
人类学的研究的“文化整体观”要求在整体文化中对社会文化事件进行解释,通过对某种活动的深刻阐释,以达到揭示整个社会文化的研究在人类学的研究中早已屡见不鲜,早期格尔茨对巴厘岛斗鸡游戏的研究已成为人类学研究的经典。在研究中,格尔茨通过巴厘岛人斗鸡的场景描述,揭示了其中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通过斗鸡所展示的,已经是当是社会文化的整体。
体育活动作为一种社会行为,与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联系早已毋庸置疑。村寨中的传统体育活動大都融于节日庆典、宗教祭祀、娱乐休闲之中,是村民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些长期传承下来的身体活动中,其起源、传承、动作、组织等都体现出村民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如抢花炮、赛马、斗牛等活动中,所展示的也并不仅仅是项目的比赛,而是包含中其中的人的威望、家族的兴衰、财富等。因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社会文化的整体状况。
4 体育学科的研究落脚点为揭示社会文化的说服力问题
第一,体育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形式,它既包含了自然学科的生理生化的内容,也包含了人文学科的社会行为的内容。研究它对人体自然的改造,属于自然学科的内容。但从事这种活动却使其天然具有了社会活动的属性,这种属性必然赋予其社会功能,对其社会功能和意义的研究却是属于人文学科的内容。尤其是现代社会,体育的社会功能对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广泛,体育与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影响也越来越大。正是在此意义上,对体育的研究与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同样重要。
第二,从学科的渊源来看,学科的分化是随着对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才出现的。但随着对知识的更加深入的理解,各种学科之间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尤其是跨学科的研究往往会得出更有意义的成果。
第三,从西方学界对体育的研究来看,其体育学界的研究往往注重于体育对人体生理功能的改造上。而对于体育的社会功能的研究,往往是社会学家的研究内容。而我国的社会学家对于体育的社会意义却较少关注。所以,从体育活动来揭示社会意义,也就成为了体育学界所研究的内容。
但也要注意,因为学科培养上的问题,体育学者在掌握社会学知识上的欠缺和系统性不够,成为质疑其研究说服力的重点。(当然,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属于偏见,但这种偏见并非无源之水)。为此,体育学者在运用社会学理论时,加强对理论的学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重读《江村经济·序言》[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4):4-18.
[2] 熊秉纯.质性研究方法刍议[J].社会学研究,2001(5):17-33.
[3] 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4] 陈涛.个案研究“代表性”的方法论考辨[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64-68.
[5] 何斯强,蒋彬.羌族:四川汶川县阿尔村调查[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