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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十年来,财政部门根据国家预算法,强化了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监管职能,各级财政部门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实施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监管,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了各种管理体制、管理办法和运作模式,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艳”。在新形势下财政投资评审要取得长足的发展,充分发挥其职能,尚有许多方面要完善,本文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对策
Abstract: In the last ten years, according to the state budget law, the financial department has strengthened the supervision to financial investment projects. The financial investment evaluation institutions established by all levels finance departments has implemented the supervision to financial investment projects. According to the local practical conditions, all levels government and financial departments has formulated various management systems, management methods and operation modes. In the new situation, there still exists many aspects to perfect if the financial investment evaluation wanting to make rapid progress and give full play to its function. Based on the work practic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finance; investment; project; evaluation; solutions
中圖分类号:F239.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明确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定位,完成机构性质转型
当前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定型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该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能定位,充分认识财政评审工作的重要作用,尽快完善机构建设和财政投资评审的体制机制问题。
1.明确财政投资评的职能定位目标
从财政评审机构的发展变革来看,财政部门长期以来一直都在以不同形式履行建设项目财政审查职能,具体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及竣工决算。随着我国财政体制、金融经济体制相继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运而生,投资评审机构建立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收益最大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目标是要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各环节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具体分一下几个阶段。[16]
在建设项目预算编制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内容、标准、规模等各方面进行审核,根据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合理计算工程造价,剔除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因素,为确定准确的预算价格服务。
在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各类合同、工程进度情况等进行审查,确定合理的资金拨付数额,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依据。
在建设项目结算审批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和各项费用的支出进行审查,剔除其中不合理的和违规的支出,最终确定建设项目的造价,并对超标准、超规模及超概算的情况进行审核,对因此造成的资金缺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在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情况及项目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查,核算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及形成的资产价值,进一步提高竣工决算批复的准确性及规范性,并且有助于对项目建成投产使用后的资产进行管理。
在建设项目完成交付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是否按时完工、达到既定目标、形成预期收益等进行绩效考评,提出管理上的建议。在对大量建设项目分析、研究、归纳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建设项目支出的规律,为下一步的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及具体安排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综上所述,财政投资评审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没有这个环节,财政管理职能就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完成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性质的转型
目前,我国的多个省市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选择转型,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转型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全国省级评审机构共3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有河北、山东、西藏、内蒙古、大连、厦门等19个省市,占全国评审机构总数的56%;“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北京、天津、辽宁、四川及宁夏5个省市;“自收自支”有重庆、吉林、江苏、山西、贵州、陕西、河南和青海8个省市;还有“公务员”性质的为两个,是青岛和湖北。正确的职能定位有利于评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从当前各地评审机构的转型情况及转型后的机构性质来看,评审机构组织方式的未来发展趋势是向“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转型。依据主要有:
(1)政策的相关要求。①《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中规定:“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核,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18]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从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性质、过程及实施手段等的技术特性来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应归属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或者至少应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定位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9]
(2)国内各先进评审机构的启示。随着全国各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转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的数量已经大幅减少,转型为“参公管理”的性质。说明“自收自支”的模式已经不适应如今的工作需要。目前各地评审中心发展创新,紧密结合财政改革的步调,围绕财政部门关于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将投资评审专业技术优势和财政各项改革需求紧密的结合,将财政投资评审引入财政中心工作,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3)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转型为“参公管理”的机构,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可以将评审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法定环节,真正实现依法评审,全面实现财政投资评审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其次,对预算管理向技术管理与制度管理并重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方向发展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财政投资评审和传统的财政“制度管理”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成为财政管理的不可分割的两大支柱。
评审机构向“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转型,是评审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各地方财政评审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必然结果。
3.明确财政投资评审范围
财政投资评审涵盖范围的大小,直接影响到评审职能作用的发挥。从“财政投资”的概念看,评审范围应限定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各种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领域,包括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土地整理、人防、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等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不属于“财政投资”范畴,不宜纳入评审范围。“绩效评价”与“财政评审”的管理手段有着本质区别,也不应将其纳入财政评审。这样定位,更彰顯行业特色,有利于财政评审更好地服务财政大局,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二、完善投资评审运行机制,形成统一的评审业务规范
1.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体系
——制定有关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确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体制的地位,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要明晰评审机构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设立规范的评审程序和评审环节,起到规范和统一财政评审工作的作用;
——建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计划制度,有计划、有侧重地合理安排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结合部门预算项目库,逐步建立评审项目库。
——围绕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完善和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先评审、后核算预算”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评审项目是否可行及投资规模是否适当,从而确定项目的投资预算是否合理。
——修订决算审批制度,强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力度。完善和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工作中“先评审、后审批”机制。决算审批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
——扩大评审范围。根据政府投资新特点,结合公共财政体制下社会事业发展及倡导的财政支持经济的需要,继续扩大评审范围。
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评审工作服务于政府工程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的有效方式。
2.制定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规范及评审质量控制体系
——建立项目预决算评审操作规范,规范评审方案、评审流程、评审底稿、稽核等评审基础工作。
——建立全国统一的预决算评审质量评价标准,建立评审质量评价体系,保证评审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建立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规避评审风险。
——建立健全评审质量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负责人制度和评审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专业齐全、覆盖面广的全国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共享的评审专家人才库。
三、积极推动投资评审的法制化建设,实现依法评审
目前,财政投资评审主要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通过颁布财政投资评审制度,逐步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此,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管理办法,把财政投资评审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层次,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具体执行时做到有法可依。
财政评审机构的法定作用在《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已明确规定。同时,建议已部门规章的形式,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做以具体明确的规定:明确确定事先评审程序的法定地位,并设立在项目支出的预算核算和决算审批两个环节上;明确评审结论的应用范围及法定效力,尤其是作为预算核算、决算审批的法定依据作用;明确应纳入评审的项目范围;明确规定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评审机构的职责等,使财政投资评审在公共财政框架内具有法定位置。[20]统一规范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体制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实施机构。要开展全面的多样化的调研工作,结合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我国财政投资评审的立法工作,尽快统一评审机构的设置及管理体制,为财政投资评审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四、评审手段不断完善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牢固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针对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评审手段,更好地发挥了财政评审职能作用。
1.注重加强项目事前控制。各级评审机构紧紧抓住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不断前移评审“关口”,实现“事前”管理。在投资决策阶段,通过参与项目前期论证、设计方案优化等控制工程造价,当好政府投资决策的参谋。例如湘乡市投资评审中心通过参与320国道湘乡段改造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提出将排水系统波纹管设计方案调整为经济适用的钢筋混凝土管的意见,被政府采纳,由此降低工程造价400万元。在预算编制阶段,通过加强招标上限价格审查,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湖南省全省预(概)算评审占评审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从2005年的22 %提高到2009年的59%。在项目实施阶段,注重加强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的管理,防止施工单位采取技术性手段提高工程造价。如:常德市财政局制订《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涉及工程造价变动的重大设计变更,需履行事前审核手续。长沙县人民政府专门印发《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若干规定》,用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工程变更行为,防止“低中高结”现象。
2.建立对重点项目派驻财政跟踪评审员制度。针对项目单位普遍存在的工程技术管理薄弱的问题,可以派遣评审员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和监督,通过对工程合同、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等关键环节的把关审核,进而有效遏制施工单位的弄虚作假、高估冒算行为。例如湖南省工商局整体搬迁项目建筑面积达39680平方米,涉及37个标段,由于严格按照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程序实施跟踪评审,尽管项目建设正值建筑材料价格变化较大的时期,但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仍然较好地控制在预算内。
3.将直接评审与间接评审有机结合。近年来,随着财政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财政投资项目大幅增长,出现了评审力量不能满足业务增长需要的矛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各评审机构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如湖南省评审中心对人才交流中心大楼项目引进中介机构参与评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以往同等规模的项目完成竣工结算评审一般需要半年多的时间,而采取间接复审方式只用了20 多天,并且工程单位造价低于同期同类工程。常德市评审中心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初审,评审机构组织复审的工作方式,解决了人少事多的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岳阳市采取“管评分离”的原则,对所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介机构协助评审,探索出了一条较为规范、可行的组织评审新模式。
五、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
评审工作质量是投资评审生存之本。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要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1.是建立规范的质量考核标准。财政部门需完善行业操作规程,按照工程项目实施步骤,对评审流程、评审依据、审核内容、审核标准、评审时限、报告格式等提出规范要求,细化考核内容,使评审的质量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是进一步完善复审制度。要建立分级复核制度,严格执行复核程序,谁评审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评审流程,确保评审结论真实、可靠、准确。财政部门可以将组织交叉检查、专家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地评审质量考核评比力度,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提升全国评审行业整体质量。
3.是做好“评”与“审”的有机结合。节约财政资金是投资评审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全部,工作中不能单纯为评审而评审,不能仅仅满足于单一项目的审减程度。在做好“审”的同时,更要注重“评”,加强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分析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从体制上、制度上提出政策建议,实现“评”与“审”的有机结合。
六、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必须有一支过硬的评审队伍。在评审队伍的建设上,
1.是要大胆选拔和引进评审专业人才。要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作风优良、业务能力突出的優秀干部到投资评审管理岗位上来。对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突出的财政投资评审干部,要大胆选拔和使用,充分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广泛吸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财政评审队伍中来。
2.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评审队伍的政策素质和业务技能。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使事业发展获得持久动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强,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要积极提倡在干中学,学中干,把学习与工作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3.是要强化培训。随着评审工作内容的不断扩展,对评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结合工作的发展,及时发现和分析评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并围绕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评审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评审工作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短期培训、案例分析和异地交流等方式,不断拓宽评审人员工作思路和视野,努力培养复合型评审人才。
4.是坚持不懈地抓廉政建设。财政评审是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对专项资金进行审核的一项技术性工作,虽然财政评审工作没有资金分配职能,但评审工作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影响着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评审结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评审人员要经受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考验。
因此,作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牢固树立“勤政促发展,廉政保平安”的思想,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原则,经得起各种利益的诱惑,做到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同时,要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筑牢预防腐败的制度屏障;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培育讲廉洁、树正气的团队文化,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控制体系,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七、积极推进投资评审信息化建设
建立投资评审信息交流平台,即建立一个关于财政投资评审的综合信息库。包括法规库、材料价格信息库、工程造价指标库及人才库等。交流平台上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评审人员能够随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平台上进行探讨和交流,互相沟通,分享经验和专家建议等资源,为主管部门决策和项目单位加强管理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
编制评审软件的目的是,结合大量评审项目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其进行综合性的、行业性的理论及数据分析,对其发展态势进行预测。整理和加工后的分析结果,可以为财政投资的管理提供及时和准确的信息。
关键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对策
Abstract: In the last ten years, according to the state budget law, the financial department has strengthened the supervision to financial investment projects. The financial investment evaluation institutions established by all levels finance departments has implemented the supervision to financial investment projects. According to the local practical conditions, all levels government and financial departments has formulated various management systems, management methods and operation modes. In the new situation, there still exists many aspects to perfect if the financial investment evaluation wanting to make rapid progress and give full play to its function. Based on the work practic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finance; investment; project; evaluation; solutions
中圖分类号:F239.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明确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定位,完成机构性质转型
当前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定型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该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能定位,充分认识财政评审工作的重要作用,尽快完善机构建设和财政投资评审的体制机制问题。
1.明确财政投资评的职能定位目标
从财政评审机构的发展变革来看,财政部门长期以来一直都在以不同形式履行建设项目财政审查职能,具体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及竣工决算。随着我国财政体制、金融经济体制相继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运而生,投资评审机构建立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收益最大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目标是要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各环节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具体分一下几个阶段。[16]
在建设项目预算编制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项目建设内容、标准、规模等各方面进行审核,根据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合理计算工程造价,剔除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因素,为确定准确的预算价格服务。
在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各类合同、工程进度情况等进行审查,确定合理的资金拨付数额,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依据。
在建设项目结算审批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和各项费用的支出进行审查,剔除其中不合理的和违规的支出,最终确定建设项目的造价,并对超标准、超规模及超概算的情况进行审核,对因此造成的资金缺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在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情况及项目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查,核算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及形成的资产价值,进一步提高竣工决算批复的准确性及规范性,并且有助于对项目建成投产使用后的资产进行管理。
在建设项目完成交付阶段,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是否按时完工、达到既定目标、形成预期收益等进行绩效考评,提出管理上的建议。在对大量建设项目分析、研究、归纳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建设项目支出的规律,为下一步的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及具体安排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综上所述,财政投资评审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没有这个环节,财政管理职能就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完成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性质的转型
目前,我国的多个省市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选择转型,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转型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全国省级评审机构共3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有河北、山东、西藏、内蒙古、大连、厦门等19个省市,占全国评审机构总数的56%;“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北京、天津、辽宁、四川及宁夏5个省市;“自收自支”有重庆、吉林、江苏、山西、贵州、陕西、河南和青海8个省市;还有“公务员”性质的为两个,是青岛和湖北。正确的职能定位有利于评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从当前各地评审机构的转型情况及转型后的机构性质来看,评审机构组织方式的未来发展趋势是向“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转型。依据主要有:
(1)政策的相关要求。①《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中规定:“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核,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18]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从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性质、过程及实施手段等的技术特性来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应归属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或者至少应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定位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9]
(2)国内各先进评审机构的启示。随着全国各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转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的数量已经大幅减少,转型为“参公管理”的性质。说明“自收自支”的模式已经不适应如今的工作需要。目前各地评审中心发展创新,紧密结合财政改革的步调,围绕财政部门关于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将投资评审专业技术优势和财政各项改革需求紧密的结合,将财政投资评审引入财政中心工作,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3)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转型为“参公管理”的机构,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可以将评审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法定环节,真正实现依法评审,全面实现财政投资评审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其次,对预算管理向技术管理与制度管理并重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方向发展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财政投资评审和传统的财政“制度管理”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成为财政管理的不可分割的两大支柱。
评审机构向“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转型,是评审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各地方财政评审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必然结果。
3.明确财政投资评审范围
财政投资评审涵盖范围的大小,直接影响到评审职能作用的发挥。从“财政投资”的概念看,评审范围应限定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各种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领域,包括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土地整理、人防、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等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不属于“财政投资”范畴,不宜纳入评审范围。“绩效评价”与“财政评审”的管理手段有着本质区别,也不应将其纳入财政评审。这样定位,更彰顯行业特色,有利于财政评审更好地服务财政大局,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二、完善投资评审运行机制,形成统一的评审业务规范
1.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体系
——制定有关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确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体制的地位,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要明晰评审机构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设立规范的评审程序和评审环节,起到规范和统一财政评审工作的作用;
——建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计划制度,有计划、有侧重地合理安排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结合部门预算项目库,逐步建立评审项目库。
——围绕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完善和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先评审、后核算预算”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评审项目是否可行及投资规模是否适当,从而确定项目的投资预算是否合理。
——修订决算审批制度,强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力度。完善和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工作中“先评审、后审批”机制。决算审批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
——扩大评审范围。根据政府投资新特点,结合公共财政体制下社会事业发展及倡导的财政支持经济的需要,继续扩大评审范围。
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评审工作服务于政府工程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的有效方式。
2.制定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规范及评审质量控制体系
——建立项目预决算评审操作规范,规范评审方案、评审流程、评审底稿、稽核等评审基础工作。
——建立全国统一的预决算评审质量评价标准,建立评审质量评价体系,保证评审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建立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规避评审风险。
——建立健全评审质量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负责人制度和评审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专业齐全、覆盖面广的全国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共享的评审专家人才库。
三、积极推动投资评审的法制化建设,实现依法评审
目前,财政投资评审主要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通过颁布财政投资评审制度,逐步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此,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管理办法,把财政投资评审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层次,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具体执行时做到有法可依。
财政评审机构的法定作用在《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已明确规定。同时,建议已部门规章的形式,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做以具体明确的规定:明确确定事先评审程序的法定地位,并设立在项目支出的预算核算和决算审批两个环节上;明确评审结论的应用范围及法定效力,尤其是作为预算核算、决算审批的法定依据作用;明确应纳入评审的项目范围;明确规定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评审机构的职责等,使财政投资评审在公共财政框架内具有法定位置。[20]统一规范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体制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实施机构。要开展全面的多样化的调研工作,结合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我国财政投资评审的立法工作,尽快统一评审机构的设置及管理体制,为财政投资评审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四、评审手段不断完善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牢固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针对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评审手段,更好地发挥了财政评审职能作用。
1.注重加强项目事前控制。各级评审机构紧紧抓住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不断前移评审“关口”,实现“事前”管理。在投资决策阶段,通过参与项目前期论证、设计方案优化等控制工程造价,当好政府投资决策的参谋。例如湘乡市投资评审中心通过参与320国道湘乡段改造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提出将排水系统波纹管设计方案调整为经济适用的钢筋混凝土管的意见,被政府采纳,由此降低工程造价400万元。在预算编制阶段,通过加强招标上限价格审查,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湖南省全省预(概)算评审占评审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从2005年的22 %提高到2009年的59%。在项目实施阶段,注重加强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的管理,防止施工单位采取技术性手段提高工程造价。如:常德市财政局制订《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涉及工程造价变动的重大设计变更,需履行事前审核手续。长沙县人民政府专门印发《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若干规定》,用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工程变更行为,防止“低中高结”现象。
2.建立对重点项目派驻财政跟踪评审员制度。针对项目单位普遍存在的工程技术管理薄弱的问题,可以派遣评审员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和监督,通过对工程合同、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等关键环节的把关审核,进而有效遏制施工单位的弄虚作假、高估冒算行为。例如湖南省工商局整体搬迁项目建筑面积达39680平方米,涉及37个标段,由于严格按照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程序实施跟踪评审,尽管项目建设正值建筑材料价格变化较大的时期,但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仍然较好地控制在预算内。
3.将直接评审与间接评审有机结合。近年来,随着财政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财政投资项目大幅增长,出现了评审力量不能满足业务增长需要的矛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各评审机构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如湖南省评审中心对人才交流中心大楼项目引进中介机构参与评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以往同等规模的项目完成竣工结算评审一般需要半年多的时间,而采取间接复审方式只用了20 多天,并且工程单位造价低于同期同类工程。常德市评审中心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初审,评审机构组织复审的工作方式,解决了人少事多的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岳阳市采取“管评分离”的原则,对所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介机构协助评审,探索出了一条较为规范、可行的组织评审新模式。
五、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
评审工作质量是投资评审生存之本。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要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1.是建立规范的质量考核标准。财政部门需完善行业操作规程,按照工程项目实施步骤,对评审流程、评审依据、审核内容、审核标准、评审时限、报告格式等提出规范要求,细化考核内容,使评审的质量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是进一步完善复审制度。要建立分级复核制度,严格执行复核程序,谁评审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评审流程,确保评审结论真实、可靠、准确。财政部门可以将组织交叉检查、专家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地评审质量考核评比力度,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提升全国评审行业整体质量。
3.是做好“评”与“审”的有机结合。节约财政资金是投资评审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全部,工作中不能单纯为评审而评审,不能仅仅满足于单一项目的审减程度。在做好“审”的同时,更要注重“评”,加强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分析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从体制上、制度上提出政策建议,实现“评”与“审”的有机结合。
六、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必须有一支过硬的评审队伍。在评审队伍的建设上,
1.是要大胆选拔和引进评审专业人才。要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作风优良、业务能力突出的優秀干部到投资评审管理岗位上来。对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突出的财政投资评审干部,要大胆选拔和使用,充分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广泛吸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财政评审队伍中来。
2.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评审队伍的政策素质和业务技能。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使事业发展获得持久动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强,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要积极提倡在干中学,学中干,把学习与工作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3.是要强化培训。随着评审工作内容的不断扩展,对评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结合工作的发展,及时发现和分析评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并围绕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评审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评审工作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短期培训、案例分析和异地交流等方式,不断拓宽评审人员工作思路和视野,努力培养复合型评审人才。
4.是坚持不懈地抓廉政建设。财政评审是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对专项资金进行审核的一项技术性工作,虽然财政评审工作没有资金分配职能,但评审工作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影响着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评审结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评审人员要经受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考验。
因此,作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牢固树立“勤政促发展,廉政保平安”的思想,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原则,经得起各种利益的诱惑,做到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同时,要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筑牢预防腐败的制度屏障;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培育讲廉洁、树正气的团队文化,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控制体系,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七、积极推进投资评审信息化建设
建立投资评审信息交流平台,即建立一个关于财政投资评审的综合信息库。包括法规库、材料价格信息库、工程造价指标库及人才库等。交流平台上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评审人员能够随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平台上进行探讨和交流,互相沟通,分享经验和专家建议等资源,为主管部门决策和项目单位加强管理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
编制评审软件的目的是,结合大量评审项目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其进行综合性的、行业性的理论及数据分析,对其发展态势进行预测。整理和加工后的分析结果,可以为财政投资的管理提供及时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