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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若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即称之为未成年人犯罪。从近几年的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数据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因此我们应该分析其犯罪成因,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复杂性的特点,贯彻“以防为主,打击为辅、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战略,使得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联动以达到遏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效果,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教育 犯罪
作者简介:赵金贵,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9.365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根据相关数据的归纳可以看出家庭因素占位较多,家庭教育的缺失与方法不当是未成年犯罪的隐患。我们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自身素质不高,認知能力低,抵御能力差
查阅有关数据材料可以发现在押少年犯中70%以上属于未上完初中就辍学流失社会,此类少年犯文化程度低过早接触社会负面影响,容易染上恶习或造成性格的扭曲。在开始独立自主认知世界的阶段,因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导致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形成不完善,这会使他们形成好逸恶劳、享乐主义、寻求刺激的行为模式,同时也会造成暴力犯罪频发。例如:我院办理的贾某某盗窃一案中,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在某中学读初中,家庭不和,加之学习成绩下降,贾某某经常逃学,并多次离家出走,离家出走后,便经常在社会上实施盗窃行为。
(二)家庭的教育缺失,父母关爱不足,导致未成年人走向社会沾染不良风气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心灵港湾,父母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对孩子的未来影响重大。从相关的社会调查结果中我们不难发现,由于父母角色的缺失,父母本身的不良自身条件与习性等原因造成了孩子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或教育方法不当。正所谓父母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以身作则的父母的子女更容易受不到良好教育,身心遭受创伤形成不健全的人格。由于性格上的缺陷,这些未成年人更易产生偏激行为,从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三)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
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对物质的追求成了部分人的人生目标,这会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未成年人自身抵御能力低、三观发展不完善,他们是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主要受害者。由于未成年人多为无经济收入的,对物质的追求与自身经济条件之间的差距,诱发未成年人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未成年人为获取不义之财作奸犯科。
(四)学校教育的失责
作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聚集地,学校的角色至关重要,但在学校的教育中难免存在失误以及小问题。学校作为教育的主体,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情操,传道解惑为未成年人未来铺好道路。但如若学校的教育方针有偏差,教学方法存在问题,教室团队素质存疑,就睡致使未成年人离开学校而过早的走向社会,为未成年人犯罪埋下隐患。
二、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是存在着很多深层原因的复杂社会现象,一定要谨慎对待严谨分析。社会性和综合性是贯穿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两个重要特性,从犯罪的发生到犯罪的后果都是各种消极因素、消极影响、恶劣环境等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而言,除却主观原因外,就是上述的几点客观原因。这就决定了复杂、综合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必须通力合作,发挥联动力量,采取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此来有效而高效的预防与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在此,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一) 重视家庭教育,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千千万万个家庭成就了一个完成的社会,所以家庭的作用不容小视,同时家庭对孩子的影响也至关重要。联系实际案例,家庭教育不良是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所以,家长要以身作则发挥其启蒙老师的最用,用端正的言行举止,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尚的品质为孩子提供榜样的力量。尤其在道德观教育上,父母要切实教导子女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使为人正直诚实守信等观念深入生活点点滴滴。家长作为家庭的主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有强烈的责任感,对孩子的人生负责,对祖国的未来负责。在教育子女时,要注重教育方法,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采用合适的正确的管教方法以及时矫正子女的不良行为,减少其他因素对未成年人子女的影响侵蚀。同时,爱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最不可或缺的部分。用家庭的关爱,让未成年人不因缺乏安全感而在社会上与社会青年抱团寻求安慰。家庭教育确与学校的教育是密不可分的,应互相照应加强联系,在未成年人遇到困难时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和引导。特别重要的是要真正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与兴趣所在,鼓励孩子的成长中全方位发展,不以成绩作为判断其好坏的唯一标准,而是轻松学习快乐成长。
很多父母没有机会学习一个科学健康的家庭教育模式,多为复制自己成长中的家庭教育模式,这会使得父母受到的不良家庭教育在下一代身上重演。所以我们建议普遍设立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系统的教学,传授科学的教育方法,促进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
(二)设立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卫生保健和咨询机构,去除社会不良影响
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虽然一再被强调,但是现状还是不容乐观。家长多认为子女年龄尚小不存在心理问题,只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和经济上的支持即可。在为子女规划人生时,更加看重的是学习成绩的高低和未来学校的选择,压制他们的兴趣和情感,不考虑子女的心理健康状况。在生活中部分父母因工作和年龄差距等和子女交流较少,在孩子出现长期的情绪压抑或遇到其他困难时不能及时发现、解决,即使发现了问题,因我国传统社会观念制约,认为看心理医生是不光彩和没必要的。这种情形的出现是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一种很大伤害,因为未成年人随着成长会由依附父母逐渐转为自主认知,这是充满矛盾的时期。因此,这个阶段的未成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理,开始更加的受外界的朋友、网络等影响,难免会接受一些不良的信息收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们需要设立心理咨询机构,转变父母教育观念,准确疏导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以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效果。现如今,在学校都设立心理咨询室,利用专业的校医和专家座谈等方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在学习中,教师也要放下高高在上的形象以朋友的身份走进学生中,对学生谆谆教导细致的沟通,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
近些年来,我国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素质教育不仅是口号,而是切实的从体制建设上进行改革,逐步淡化应试教育,注重多方位发展。针对择校和教育水平不均衡的问题,规定了就近上学的制度,均衡教育资源。这样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整体水平。同时,对教学方法也做出了重大改革,实现学生的学习、实践、身心健康、兴趣培养等全方位健康科学教育。法制教育走进课堂也是近些年来的学校教育必然要求,从小给未成年人灌输法治理念,学习我国法律法规,抓好落实考核,讓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主力军,在学校的教育中应当重点学习,并且需要家长教师社会成员共同学习其内容要求。学校的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着关键作用,只有中小学校重视加强法制教育,才能打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思想基础。因此,建议将法制教育列入学生必修课课程,系统的进行校园法制教育。并且通过实践总结,完善的提出学校法制教育的方法、标准和具体要求。结合多元校园文化,如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板报专栏、报告、讲座等形式使法制教育的内容更易于未成年人的理解与接受。
(四)抓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重新违法犯罪
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接受完相应刑罚后普遍不能及时的调整个人心态,存在自卑、自暴自弃等心理,这会导致他们很有可能成再次走向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这个问题,不仅要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正工作,更要做好长期的跟踪帮教工作。为此,要管理与帮教相结合,从根源上解决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为再次走向外面世界的失足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帮教环境。对一切不良现象早发现、早治理,及时防止未成年人早期的违法苗头,为未成年人营造出一个法治文明的生活环境,这样同时也为发展经济创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氛围。在方法方式上,应当采用民警、乡镇、街道、村居委干部、学校老师、单位领导及家长参加的联合帮教的方式,鼓励失足未成年人走出阴影积极生活面向未来。建议公安机关、广播电影行政部门、文化部门加强对学校周围环境的整治,对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人严惩不贷。少管所内的教育也不容小视,让里面的青少年接受教育切实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且为其洗心革面树立信心,加强自身犯罪的自我防范抵制诱惑,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在具体办案中,倡导和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加大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力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体现刑罚的教育作用
近年,辖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明显增加,其中的两起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面对这些稚嫩的心灵,办案部门首先想到的是怎样用法律和真情去感化和挽救这些未成年犯。在办案中,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大胆倡导使用不批捕、不起诉及免于刑事处罚,教育挽救了一批未成年犯。通过案后回访显示,这些案件的处理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挽救作用,如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万某某被作出不起诉后,在高三学习中取得了全年级第二名的好成绩,以实际行动报答了法律和社会给予其的改造机会。
我院在最近办理的一起张某某、李某某盗窃案件中,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我院根据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结合被告人的平时表现和认罪态度,最终对二被告人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同时采取帮教措施。目前就回访掌握的情况,二人已考入高等院校。
参考文献:
[1]井世洁.城市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实证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2009(5).
[2]李旭、豆小红.社会失范、教养偏差与青少年犯罪关系探讨.中国青年研究.2014(6).
[3]朱作鑫.浅析城市问题家庭及其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
[4]谢建社、刘念、谢宇.青少年犯罪的时空分析——来自广东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的调查.中国人口科学.2014(3).
[5]井世洁.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防控体系的初步建构研究.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10(10).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教育 犯罪
作者简介:赵金贵,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9.365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根据相关数据的归纳可以看出家庭因素占位较多,家庭教育的缺失与方法不当是未成年犯罪的隐患。我们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自身素质不高,認知能力低,抵御能力差
查阅有关数据材料可以发现在押少年犯中70%以上属于未上完初中就辍学流失社会,此类少年犯文化程度低过早接触社会负面影响,容易染上恶习或造成性格的扭曲。在开始独立自主认知世界的阶段,因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导致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形成不完善,这会使他们形成好逸恶劳、享乐主义、寻求刺激的行为模式,同时也会造成暴力犯罪频发。例如:我院办理的贾某某盗窃一案中,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在某中学读初中,家庭不和,加之学习成绩下降,贾某某经常逃学,并多次离家出走,离家出走后,便经常在社会上实施盗窃行为。
(二)家庭的教育缺失,父母关爱不足,导致未成年人走向社会沾染不良风气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心灵港湾,父母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对孩子的未来影响重大。从相关的社会调查结果中我们不难发现,由于父母角色的缺失,父母本身的不良自身条件与习性等原因造成了孩子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或教育方法不当。正所谓父母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以身作则的父母的子女更容易受不到良好教育,身心遭受创伤形成不健全的人格。由于性格上的缺陷,这些未成年人更易产生偏激行为,从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三)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
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对物质的追求成了部分人的人生目标,这会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未成年人自身抵御能力低、三观发展不完善,他们是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主要受害者。由于未成年人多为无经济收入的,对物质的追求与自身经济条件之间的差距,诱发未成年人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未成年人为获取不义之财作奸犯科。
(四)学校教育的失责
作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聚集地,学校的角色至关重要,但在学校的教育中难免存在失误以及小问题。学校作为教育的主体,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情操,传道解惑为未成年人未来铺好道路。但如若学校的教育方针有偏差,教学方法存在问题,教室团队素质存疑,就睡致使未成年人离开学校而过早的走向社会,为未成年人犯罪埋下隐患。
二、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是存在着很多深层原因的复杂社会现象,一定要谨慎对待严谨分析。社会性和综合性是贯穿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两个重要特性,从犯罪的发生到犯罪的后果都是各种消极因素、消极影响、恶劣环境等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而言,除却主观原因外,就是上述的几点客观原因。这就决定了复杂、综合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必须通力合作,发挥联动力量,采取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此来有效而高效的预防与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在此,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一) 重视家庭教育,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千千万万个家庭成就了一个完成的社会,所以家庭的作用不容小视,同时家庭对孩子的影响也至关重要。联系实际案例,家庭教育不良是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所以,家长要以身作则发挥其启蒙老师的最用,用端正的言行举止,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尚的品质为孩子提供榜样的力量。尤其在道德观教育上,父母要切实教导子女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使为人正直诚实守信等观念深入生活点点滴滴。家长作为家庭的主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有强烈的责任感,对孩子的人生负责,对祖国的未来负责。在教育子女时,要注重教育方法,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采用合适的正确的管教方法以及时矫正子女的不良行为,减少其他因素对未成年人子女的影响侵蚀。同时,爱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最不可或缺的部分。用家庭的关爱,让未成年人不因缺乏安全感而在社会上与社会青年抱团寻求安慰。家庭教育确与学校的教育是密不可分的,应互相照应加强联系,在未成年人遇到困难时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和引导。特别重要的是要真正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与兴趣所在,鼓励孩子的成长中全方位发展,不以成绩作为判断其好坏的唯一标准,而是轻松学习快乐成长。
很多父母没有机会学习一个科学健康的家庭教育模式,多为复制自己成长中的家庭教育模式,这会使得父母受到的不良家庭教育在下一代身上重演。所以我们建议普遍设立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系统的教学,传授科学的教育方法,促进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
(二)设立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卫生保健和咨询机构,去除社会不良影响
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虽然一再被强调,但是现状还是不容乐观。家长多认为子女年龄尚小不存在心理问题,只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和经济上的支持即可。在为子女规划人生时,更加看重的是学习成绩的高低和未来学校的选择,压制他们的兴趣和情感,不考虑子女的心理健康状况。在生活中部分父母因工作和年龄差距等和子女交流较少,在孩子出现长期的情绪压抑或遇到其他困难时不能及时发现、解决,即使发现了问题,因我国传统社会观念制约,认为看心理医生是不光彩和没必要的。这种情形的出现是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一种很大伤害,因为未成年人随着成长会由依附父母逐渐转为自主认知,这是充满矛盾的时期。因此,这个阶段的未成年学生易对身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理,开始更加的受外界的朋友、网络等影响,难免会接受一些不良的信息收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们需要设立心理咨询机构,转变父母教育观念,准确疏导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以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效果。现如今,在学校都设立心理咨询室,利用专业的校医和专家座谈等方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在学习中,教师也要放下高高在上的形象以朋友的身份走进学生中,对学生谆谆教导细致的沟通,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
近些年来,我国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素质教育不仅是口号,而是切实的从体制建设上进行改革,逐步淡化应试教育,注重多方位发展。针对择校和教育水平不均衡的问题,规定了就近上学的制度,均衡教育资源。这样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整体水平。同时,对教学方法也做出了重大改革,实现学生的学习、实践、身心健康、兴趣培养等全方位健康科学教育。法制教育走进课堂也是近些年来的学校教育必然要求,从小给未成年人灌输法治理念,学习我国法律法规,抓好落实考核,讓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主力军,在学校的教育中应当重点学习,并且需要家长教师社会成员共同学习其内容要求。学校的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着关键作用,只有中小学校重视加强法制教育,才能打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思想基础。因此,建议将法制教育列入学生必修课课程,系统的进行校园法制教育。并且通过实践总结,完善的提出学校法制教育的方法、标准和具体要求。结合多元校园文化,如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板报专栏、报告、讲座等形式使法制教育的内容更易于未成年人的理解与接受。
(四)抓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重新违法犯罪
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接受完相应刑罚后普遍不能及时的调整个人心态,存在自卑、自暴自弃等心理,这会导致他们很有可能成再次走向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这个问题,不仅要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正工作,更要做好长期的跟踪帮教工作。为此,要管理与帮教相结合,从根源上解决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为再次走向外面世界的失足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帮教环境。对一切不良现象早发现、早治理,及时防止未成年人早期的违法苗头,为未成年人营造出一个法治文明的生活环境,这样同时也为发展经济创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氛围。在方法方式上,应当采用民警、乡镇、街道、村居委干部、学校老师、单位领导及家长参加的联合帮教的方式,鼓励失足未成年人走出阴影积极生活面向未来。建议公安机关、广播电影行政部门、文化部门加强对学校周围环境的整治,对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人严惩不贷。少管所内的教育也不容小视,让里面的青少年接受教育切实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且为其洗心革面树立信心,加强自身犯罪的自我防范抵制诱惑,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在具体办案中,倡导和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加大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力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体现刑罚的教育作用
近年,辖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明显增加,其中的两起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面对这些稚嫩的心灵,办案部门首先想到的是怎样用法律和真情去感化和挽救这些未成年犯。在办案中,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大胆倡导使用不批捕、不起诉及免于刑事处罚,教育挽救了一批未成年犯。通过案后回访显示,这些案件的处理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挽救作用,如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万某某被作出不起诉后,在高三学习中取得了全年级第二名的好成绩,以实际行动报答了法律和社会给予其的改造机会。
我院在最近办理的一起张某某、李某某盗窃案件中,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我院根据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结合被告人的平时表现和认罪态度,最终对二被告人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同时采取帮教措施。目前就回访掌握的情况,二人已考入高等院校。
参考文献:
[1]井世洁.城市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实证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2009(5).
[2]李旭、豆小红.社会失范、教养偏差与青少年犯罪关系探讨.中国青年研究.2014(6).
[3]朱作鑫.浅析城市问题家庭及其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
[4]谢建社、刘念、谢宇.青少年犯罪的时空分析——来自广东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的调查.中国人口科学.2014(3).
[5]井世洁.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防控体系的初步建构研究.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