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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品房预售领域实行的是预售合同预告登记备案制度。这一制度在当前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并未完成其构建之初所应承担的使命,相反,其固有的制度问题对商品房预售体系的完善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业进一步发展、更有效保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性障碍。借鉴民法领域预告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以此构建我国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或许是一条可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