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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新机制运行中的主要问题是,法人治理流于形式,地(市)级管理机构的设置有悖改革指导思想.管理、监管体制落后影响基层信用社的独立经营。要真正取得“花钱买机制”的预期政策效果,必须坚决贯彻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妥善处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与实现自身经营效益的关系,通过宏观调控、市场调节以及行政许可等手段,让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的经营范围内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