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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西安市碑林、雁塔、未央三区600户失地农民生存状况走访及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失地农民存在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此,文章提出了改善及解决对策,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有效的就业信息、引导农民自主创业等。
关键词:失地农民;土地征用;土地补偿
一、引言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7亿人口中有一半是农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及生活保障。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因城市化和工业化用地而产生了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相关研究显示每征用一亩地,就伴随着1.5个农民失业,据统计,1999-2009年,中国耕地减少了近1.3亿亩,平均每年减少1300多万,这就意味着10年增加了近2亿失地农民,若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0-2030年的30年间,中国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那么失地或者部分失地农民将超过7800万。
数量庞大的农民失去土地后,生存和生活状况都会发生很大改变,了解和妥善处理好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的生活、就业及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基于此,本文以西安市城中村的失地农民为样本对象,对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生存现状、补偿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调查,以切实掌握西安市城中村失地农民生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二、西安市城中村失地农民生存状况的调查分析
西安是中国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位于黄河流域关中盆地,辖境东西长约204km,南北宽约116km,面积9983km2,其中市区面积1066km2。市辖九区四县,102个乡镇,315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408.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55.13%。根据现有的资料显示目前已有20多万的失地农民。本文选取西安市具有代表性的碑林、雁塔和未央新老三区的城中村失地农民为样本对象进行调查,共发放6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420份,有效率为70%。调查结果如下。
(一)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
从年龄分布上看,所调查的420名在18岁-55岁的具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的年龄结构为18岁-39岁占43%,40岁-55岁的占57%,由此可见,目前西安市农村社会的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从性别结构看,调查人口中男性人数多于女性,占58.5%。在文化程度上,调查对象大部分为初中生和高中生,二者占到样本总数的72.9%,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最多;大专文化程度的仅占到8.5%。这说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另外,大部分失地农民的家庭人口集中在4人-5人,劳动力大体为2人,基本属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结构。
(二)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
1、家庭支出情况
对失地农民收入的调查本是我们调查的重点内容,家庭收入也是涉及到家庭隐私问题,出于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该调查从消费支出角度进行调查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从表1可看出:大部分失地农民的生活支出占到了总支出的50%以上,即恩格尔系数高达50%以上。若物价持续上涨,对于这些无稳定收入的失地农民来说,生存也就变的更加困难。
2、家庭生活水平
为了更直观地了解失地农民的现存生活状况,我们对征地以后他们的生活水平做了调查,如图1所示:
征地使71.2%的农民的生活状况没有变坏。但我们必须清楚,失地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并非只源于征地后补偿金,而和中国GDP近几年持续保持10%以上的涨幅有极大关系。事实上,农民失地后,政府虽给与每个人的补偿金,但补偿金并未考虑农业产出逐年增加、物价上涨、土地增值等因素。若农民手中的补偿金不能合理有效的使用,很多问题将会暴露出来。
(三)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
调查以“失地前后失地农民就业结构的变化”为主题内容,设置“务农”、“外出务工”、“安置就业”、“赋闲在家”、“其他”五个选项,结果表明,失地对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影响最大,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从49.5%下降至1.9%,外出务工的比例从30.0%增到39.0%,被安置就业占失地农民总数的6.7%,赋闲在家的比例从10.5%提高到23.8%。
(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其他
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和心理状况的变化与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很大关系。调查中反映社会保障是失地农民最担忧的问题,因失去土地,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来源改变,对未来情景程度不可预测,大多数农民的心理处于担忧状态。
调查同时发现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所面临的生活问题有所不同,对于青年人来说,他们迫切地需要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技能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对于中年人来说,他们目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问题就是培养子女,即支付教育费用;对于老年人来说,维持现状就是目前最重要的问题。
对于政府的期望,不同人有不同的要求。如碑林区失地农民希望政府在就业、社保上多做一些努力,并要求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障他们的权益;雁塔区失地农民要求政府有相关的政策来保护因物价上涨而给他们带来的损失和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未央区失地农民希望政府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子女的教育及就业问题。
三、西安市失地农民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从总体上看,失地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生活水平有一定提高,大部分失地农民对城镇化建设征地能理解,并能给与支持,但同时也存在自身素质较低再就业难,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不牢等问题,究其原因:
(一)失地农民的心态转变问题
农民失去土地后,彻底割断了与土地的联系。这就意味着土地对其社会保障功能彻底丧失,他们中间虽有一些年轻人通过多种途径再就业,但很多人还认为没有种地牢靠,尤其是无技能的40岁以上人员,他们对前景彷徨,焦虑,无法适应角色的转变,有的甚至会由于新生活尤其是新技术的冲击而导致心态失衡,原有的心理上的焦虑,口头上的不满,会演化为不当或过激的行为。
(二)就业压力大
据有关资料,计划经济时期,对失地农民采取“谁征地,谁安置”的原则,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失地农民的安置以货币为主,就业安置基本上不再列入政府计划之内。而失地农民由于大多数原以种地为生,文化程度较低,又没有其他技能,同时又缺乏就业信息,从事第二、三产业又缺乏启动资金等问题,自谋职业存在很多困难。即就是谋得了一份职业,与城镇工人不能“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且又常常被歧视,致使很多失地农民沦为“无业游民”。失地前后,有一技之长的人外出打工为生;而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无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只有以出租房屋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一旦政府全面改造,他们的就业将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三)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正因为失去土地以后,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来源改变,对未来情景不可预测,大多数农民的心理处于担忧状态。政府虽采取了三种保障方式,但在实施过程中的三区甚至各村的情况有一定的差异,各区社保实施的范围和程度都不一致,未形成统一的模式,而且虽然政府对失地农民的社保制度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具体细则还不够完善。为此,失地农民强烈对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及生老病死等方面有着极大的担忧,寄希望于政府能有一个有效的保障制度来保障他们以后的生活。
四、妥善处理失地农民生活及有关问题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做好失地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妥善处理好失地农民的身份转变后带来的思想问题,区政府和村委组织要通过教育、培训和引导失地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是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使农民充分认识到这些政策,就全局和长远而言都是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的。二是要引导农民树立法制观念,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懂法、守法,并能够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三是通过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增加就业和自己创业的机会和能力。
(二)调高补偿金额,采取让利于民的措施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现在失去了土地,就等于自己的子孙后代就失去了土地。当前征地的补偿金额只能满足失地农民现在的生活需求,但随着物价上涨等一些不可遇见的因素,生活很可能陷入困境,也会导致自己的后代没有了生活来源,所以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征用土地改为租用土地。这样,有利于减轻土地增值和物价上涨给农民带来的损失,也有助于缓解政府在失地农民问题上所面临的压力。为此,要采取切实措施让利于民。一是必须按照市场基准价大幅度提高补偿水平,使失地农民能够获得转换其房产业和居住城镇的必要资本。二是政府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净收益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农民,并用此解决“失地农民”的福利。三是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应给予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比例的非农建设用地,允许自由入市交易,或以土地入股、投资合作联办企业,以增加集体经济投入,安置失地农民。四是尽快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切实为失地农民提供农转非的必要条件,如户籍和社会保障权等。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西安市政府《关于印发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及医疗保险费都有明确的财政补助。但考虑到农民的切实利益和社会保障,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还应设立多种保障形式。如创业基金、教育基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想自己创业的失地农民,政府应该给予鼓励,并在政策上有一定的支持,这样有助于提供就业岗位,解决相当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对于子女较多的失地农民家庭,应主要在教育费用上给予资助,保证每个学生不会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对于老年人,更多的应是生活上的关照,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在特殊情况下,应给予最低生活保证金。
(四)提供有效就业信息,引导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中介组织要积极向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介绍就业,还要组织外出务工和劳务派遣;政府应为失地农民设立专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及时正确地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并采取有力的措施,来引导农民合理理财,适时投资,自主创业。
参考文献:
1、陈运遂.失地农民的社会心理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及对策[J].农村经济,2007(9).
2、李薇,张学英.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3).
3、赵艳霞,张红.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1(16).
4、西安市统计局.2010年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Z].2011-06-11.
5、王慧博.失地农民市民化社会融入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1(6).
(作者单位: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
关键词:失地农民;土地征用;土地补偿
一、引言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7亿人口中有一半是农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及生活保障。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因城市化和工业化用地而产生了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相关研究显示每征用一亩地,就伴随着1.5个农民失业,据统计,1999-2009年,中国耕地减少了近1.3亿亩,平均每年减少1300多万,这就意味着10年增加了近2亿失地农民,若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0-2030年的30年间,中国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那么失地或者部分失地农民将超过7800万。
数量庞大的农民失去土地后,生存和生活状况都会发生很大改变,了解和妥善处理好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的生活、就业及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基于此,本文以西安市城中村的失地农民为样本对象,对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生存现状、补偿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调查,以切实掌握西安市城中村失地农民生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二、西安市城中村失地农民生存状况的调查分析
西安是中国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位于黄河流域关中盆地,辖境东西长约204km,南北宽约116km,面积9983km2,其中市区面积1066km2。市辖九区四县,102个乡镇,315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408.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55.13%。根据现有的资料显示目前已有20多万的失地农民。本文选取西安市具有代表性的碑林、雁塔和未央新老三区的城中村失地农民为样本对象进行调查,共发放6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420份,有效率为70%。调查结果如下。
(一)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
从年龄分布上看,所调查的420名在18岁-55岁的具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的年龄结构为18岁-39岁占43%,40岁-55岁的占57%,由此可见,目前西安市农村社会的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从性别结构看,调查人口中男性人数多于女性,占58.5%。在文化程度上,调查对象大部分为初中生和高中生,二者占到样本总数的72.9%,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最多;大专文化程度的仅占到8.5%。这说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另外,大部分失地农民的家庭人口集中在4人-5人,劳动力大体为2人,基本属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结构。
(二)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
1、家庭支出情况
对失地农民收入的调查本是我们调查的重点内容,家庭收入也是涉及到家庭隐私问题,出于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该调查从消费支出角度进行调查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从表1可看出:大部分失地农民的生活支出占到了总支出的50%以上,即恩格尔系数高达50%以上。若物价持续上涨,对于这些无稳定收入的失地农民来说,生存也就变的更加困难。
2、家庭生活水平
为了更直观地了解失地农民的现存生活状况,我们对征地以后他们的生活水平做了调查,如图1所示:
征地使71.2%的农民的生活状况没有变坏。但我们必须清楚,失地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并非只源于征地后补偿金,而和中国GDP近几年持续保持10%以上的涨幅有极大关系。事实上,农民失地后,政府虽给与每个人的补偿金,但补偿金并未考虑农业产出逐年增加、物价上涨、土地增值等因素。若农民手中的补偿金不能合理有效的使用,很多问题将会暴露出来。
(三)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
调查以“失地前后失地农民就业结构的变化”为主题内容,设置“务农”、“外出务工”、“安置就业”、“赋闲在家”、“其他”五个选项,结果表明,失地对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影响最大,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从49.5%下降至1.9%,外出务工的比例从30.0%增到39.0%,被安置就业占失地农民总数的6.7%,赋闲在家的比例从10.5%提高到23.8%。
(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其他
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和心理状况的变化与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很大关系。调查中反映社会保障是失地农民最担忧的问题,因失去土地,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来源改变,对未来情景程度不可预测,大多数农民的心理处于担忧状态。
调查同时发现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所面临的生活问题有所不同,对于青年人来说,他们迫切地需要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技能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对于中年人来说,他们目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问题就是培养子女,即支付教育费用;对于老年人来说,维持现状就是目前最重要的问题。
对于政府的期望,不同人有不同的要求。如碑林区失地农民希望政府在就业、社保上多做一些努力,并要求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障他们的权益;雁塔区失地农民要求政府有相关的政策来保护因物价上涨而给他们带来的损失和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未央区失地农民希望政府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子女的教育及就业问题。
三、西安市失地农民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从总体上看,失地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生活水平有一定提高,大部分失地农民对城镇化建设征地能理解,并能给与支持,但同时也存在自身素质较低再就业难,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不牢等问题,究其原因:
(一)失地农民的心态转变问题
农民失去土地后,彻底割断了与土地的联系。这就意味着土地对其社会保障功能彻底丧失,他们中间虽有一些年轻人通过多种途径再就业,但很多人还认为没有种地牢靠,尤其是无技能的40岁以上人员,他们对前景彷徨,焦虑,无法适应角色的转变,有的甚至会由于新生活尤其是新技术的冲击而导致心态失衡,原有的心理上的焦虑,口头上的不满,会演化为不当或过激的行为。
(二)就业压力大
据有关资料,计划经济时期,对失地农民采取“谁征地,谁安置”的原则,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失地农民的安置以货币为主,就业安置基本上不再列入政府计划之内。而失地农民由于大多数原以种地为生,文化程度较低,又没有其他技能,同时又缺乏就业信息,从事第二、三产业又缺乏启动资金等问题,自谋职业存在很多困难。即就是谋得了一份职业,与城镇工人不能“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且又常常被歧视,致使很多失地农民沦为“无业游民”。失地前后,有一技之长的人外出打工为生;而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无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只有以出租房屋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一旦政府全面改造,他们的就业将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三)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正因为失去土地以后,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来源改变,对未来情景不可预测,大多数农民的心理处于担忧状态。政府虽采取了三种保障方式,但在实施过程中的三区甚至各村的情况有一定的差异,各区社保实施的范围和程度都不一致,未形成统一的模式,而且虽然政府对失地农民的社保制度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具体细则还不够完善。为此,失地农民强烈对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及生老病死等方面有着极大的担忧,寄希望于政府能有一个有效的保障制度来保障他们以后的生活。
四、妥善处理失地农民生活及有关问题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做好失地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妥善处理好失地农民的身份转变后带来的思想问题,区政府和村委组织要通过教育、培训和引导失地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是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使农民充分认识到这些政策,就全局和长远而言都是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的。二是要引导农民树立法制观念,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懂法、守法,并能够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三是通过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增加就业和自己创业的机会和能力。
(二)调高补偿金额,采取让利于民的措施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现在失去了土地,就等于自己的子孙后代就失去了土地。当前征地的补偿金额只能满足失地农民现在的生活需求,但随着物价上涨等一些不可遇见的因素,生活很可能陷入困境,也会导致自己的后代没有了生活来源,所以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征用土地改为租用土地。这样,有利于减轻土地增值和物价上涨给农民带来的损失,也有助于缓解政府在失地农民问题上所面临的压力。为此,要采取切实措施让利于民。一是必须按照市场基准价大幅度提高补偿水平,使失地农民能够获得转换其房产业和居住城镇的必要资本。二是政府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净收益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农民,并用此解决“失地农民”的福利。三是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应给予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比例的非农建设用地,允许自由入市交易,或以土地入股、投资合作联办企业,以增加集体经济投入,安置失地农民。四是尽快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切实为失地农民提供农转非的必要条件,如户籍和社会保障权等。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西安市政府《关于印发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及医疗保险费都有明确的财政补助。但考虑到农民的切实利益和社会保障,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还应设立多种保障形式。如创业基金、教育基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想自己创业的失地农民,政府应该给予鼓励,并在政策上有一定的支持,这样有助于提供就业岗位,解决相当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对于子女较多的失地农民家庭,应主要在教育费用上给予资助,保证每个学生不会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对于老年人,更多的应是生活上的关照,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在特殊情况下,应给予最低生活保证金。
(四)提供有效就业信息,引导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中介组织要积极向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介绍就业,还要组织外出务工和劳务派遣;政府应为失地农民设立专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及时正确地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并采取有力的措施,来引导农民合理理财,适时投资,自主创业。
参考文献:
1、陈运遂.失地农民的社会心理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及对策[J].农村经济,2007(9).
2、李薇,张学英.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3).
3、赵艳霞,张红.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1(16).
4、西安市统计局.2010年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Z].2011-06-11.
5、王慧博.失地农民市民化社会融入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1(6).
(作者单位: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