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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监理人"的内涵进行分析。分析表明上述合同文版中"监理人"的内涵模糊,使得"监理人"与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重叠甚至矛盾。基于此,对比我国现行监理规范中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并参照FIDIC条件下的"咨询工程师"(Consultant)和"工程师"(Engineer)定义,提出完善2012版《监理合同》和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监理人定义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