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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工作是当前各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手段。诸多新形式建议不断创设过程中不具备必要形式要件的新形式建议书的出现表征出司法建议机制的创新过度与泛化现象。司法建议机制创新应当回归考量的四个限定原则,即立足审判原则、合法有效原则、及时必要原则、规范合理原则,并应从优化规范体系设置、强化沟通联动机制、完善内部程序以及建立人大备案评查机制等方面予以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