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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理论及以此为基础的警务实践获得了广泛的本土化传播.然而,在此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亟待纠正的理论误读或实践误用.基于创制者的原始阐述以及犯罪学实证研究的基本证据,可以概括出以下四个研究结论:破窗警务不等同于零容忍;破窗警务不意味着警方的单打独斗;破窗警务的实际效果不总是正面的;失序与犯罪的因果关联不是直接的.如今,破窗警务已经被创制者整合到社区警务的范畴之内.在此背景下,本土学者更应关注破窗警务与社区警务、问题导向的互补关系,而不应将其割裂或对立起来.准确地把握破窗警务的本义、效果与局限,对于本土化借鉴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