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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的职能是核算与监督。核算与监督作为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不论人们是否认识及有无得到社会的肯定和重视,总是客观地存在并发挥着作用。对于会计的核算职能,一般不难理解,在工作中也比较受重视;而对于会计的监督职能,在实践中往往容易被忽视。商业银行会计不仅是一个重要的业务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综合部门,同时也是一个控制经营风险的重要部门。因此,强化商业银行会计职能,特别是其监督职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