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朱成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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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月亮照在黑沉沉的海面上,夜风有点凉,我背靠着栏杆,习惯性地摩挲着尾指上的银戒,太久没有打磨过,戒面泛着旧黄色微光,我喜欢这样的颜色,像是月亮的影子,千里万里之外,故乡的窗纸上,半个月亮的影子。
  湛青持了鸡尾酒过来,递一杯给我,“在想什么?”
  “在想……这枚戒指的主人。”我微低了头,长发被风吹乱。这枚戒指跟了我很多年,可是我从来都不认为我是它的主人,从来都不。
  湛青伸手挽一把我的长发:“喏,你答应过会告诉我它的来历。”
  “……快了。”我抬头看一眼远方,喃喃仿佛呓语。
  “什么快了?”
  抿一口酒,我说你知道吗,半个世纪过去,半个世纪前的月亮还挂在我们头顶,但是半个世纪前的硝烟,半个世纪前的青春,半个世纪前的悲欢离合,都已经沉入比海更深的岁月深处,如同所罗门宝藏,永世都无法再开启。
  那是我在康沃尔郡实习时候的经历。
  一个偏僻到近乎闭塞的小镇医院向我实习的医院申请借用一名华裔看护,来函催促再三,我不得不在岛国阴冷的夜雾里开一整夜的车赶过去。院长见到我,连早餐都顾不上吃了,直接领我去了病房。
  他说病人已经等得太久。
  医院里弥漫着消毒液的味道,再整洁的病房也无法避免。窗前的人被我们匆匆的脚步声惊动,回过头来,我一时怔住:那是个端庄的老妇人,合身的旗袍,高立领,如意襟,窄袖,甚至还配了皎月色坎肩,就如同民国画里走出来的美人——美人迟暮,美人的眼睛还没有老去。
  有瞬间的恍惚,疑心自己是聊斋里的书生,黄昏时候走岔了道,跌进另一个时空里。
  但是她对我笑一笑,推了轮椅过来。
  我这才看到轮椅上白发乌目的老人,亚洲人标志性的黄皮肤,他伸手与我轻轻一握:“我姓沈,上海人,这是我太太。”
  言简意赅,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说的是中文。来的路上院长已经告诉过我,沈先生不谙英文,之前一直由沈夫人照顾,现在沈夫人染恙,要去伦敦做手术,必须离开两个月,所以不得不请我过来。
  起初觉得不可思议,半个世纪的漂泊,坚持一种语言,如一种信仰。
  但是当我亲眼看到他们,我信了。
  我结结巴巴做自我介绍:我姓陈,陈晚,祖籍苏州,在上海念过书,您说上海话,我也能听懂一二。
  沈先生点点头,甚为满意的样子,而沈夫人一直只是微笑,安静地微笑,并不插话。
  当日下午,沈夫人启程去伦敦。
  看护沈先生是个轻松的工作,他不爱说话,要求也不多,只每日里让我推他到落地窗前,苍灰色的天空映在眼睛里,他说旧上海的冬,也是这样苍灰的颜色。
  人在年华老去之后都会爱上追忆与怀念,我微笑着应和他:“是吗?”
  “是的,那是一九三五年的上海……”
  ■
  一九三五年,十月,上海。
  福州路要入夜才热闹得起来,莺声燕语,灯红酒绿。这时候还只是下午,从窗子里看出去,苍灰色的天,苍灰色的风,苍灰色的路,连人都染成苍灰的颜色,偶尔几声枪响,屋里屋外习以为常,既不惊,也不骇。
  少女在窗边上写字,刚落下一点,笔尖发毛,抬手在砚台上一舔,才要收回,被凌乱的脚步声打断,有人闯进阁楼,一把攥住她的手,逼过来的面孔狰狞,恶狠狠问:“刚才有什么人来过没有?”
  ——是个三大五粗的汉子,黑洞洞的枪口表明了他的身份,不是寻常人惹得起的。少女面色惊惶,哆嗦着道:“大、大爷,我这里……可藏不了人呐。”
  汉子环视四周,斗室极小,除床以外,只容得下一桌,一椅,多几个人就转不了身,弯腰扫视床底,零星几件杂物,无遮无碍。再顺手掀翻衣箱,散乱一地的衣物,汉子冷哼一声,扬长而去。
  脚步声渐渐就远了。
  桌布动了一下,少女屈膝,一撞,又没了动静。
  帘子忽又被掀开,有人去而复返,站在门口,阴沉沉一双眼睛打量着依旧瘫软在座上瑟瑟发抖的少女,半晌,一摔门。
  少女捡起笔,重新落墨,点,横折钩,横撇,撇,捺,便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到纸上字定,起身道:“出来吧,这回是真走了。”
  沈其扬从书桌底下钻出来,黑衣短褂,鸭舌帽,右手捂住肩,指缝里犹自殷殷渗着血,他蹿到门口,侧耳听了片刻,又挑起帘子四下张望,见果然没有人,眉眼就生动起来,返身对少女说:“多谢!”
  踌躇了一会儿,又解释道:“我不知道辛姐不在……”
  正要问“你是新来的姑娘吗”,猛瞧见少女抬头来,清凌凌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得像溪水里的石,到嘴边的半句话就硬生生吞了下去,改口道:“我叫沈其扬,他们都叫我阿其,你也叫我阿其吧。”
  一品楼这样的地方,少不得黑白两道都要敷衍,沈其扬在这附近长大,自小替姑娘们跑腿,买个胭脂水粉,零食瓜子儿,都是常有,上下早熟透了。他模样生得好,嘴又甜,没有不喜欢他的。
  但是少女只漠然,并不接话。
  浅蓝色忍冬花纹的袖口稍稍褪去,素白一段腕子悬空,提笔在砚上点一下,又点一点,竟像是点在他心上一般。只恨一时找不到话头,沈其扬双手抄在口袋里,朝纸上看一眼:“……写的是你的名字?”
  少女摇头。
  “那……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再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睛是冷的,声音也是:“……还不走?”
  “我受伤了。”沈其扬摊开手给她看,满手触目惊心的血色,是名正言顺的借口。少女皱眉:“你该去医院。”
  这样天真的姑娘。沈其扬笑出声来:“这样的伤,怎么能去医院——姑娘你行行好,给我包扎一下吧。”
  少女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一闪而逝的浅怒薄嗔,又都沉下去,秋水寒凉。
  到底起了身,取来辛姐日常备用的纱布药棉。沈其扬自觉脱去上衣,余光里瞥见一点嫣红,从少女青青的眉目里溅出来,在素白的面容上,蔓延到小巧的耳垂。沈其扬注意到她留了耳洞,没有戴坠子。   她没有包扎伤口的经验,轻重拿捏得不好。她的手指纤长,微微的凉意,近在咫尺的呼吸,恍惚有花的馨香,碎碎发丝从脸上掠过去,也有可能只是一缕阴影,但是他屏气凝声,怕惊扰了它。
  那就是一九三五年的冬,苍灰色的上海,苍灰色的风,苍灰色的光影悄然打在他与她的眉目间,粉红黛绿的流年,在记忆里褪色,又重绘,重绘了又褪色,反反复复,来来回回,终于湮没在岁月里,再不提起,也再不能忘。
  回头问过辛姐,知道那姑娘叫之珞,林之珞,是一品楼新来的先生——清倌人都叫先生——有小半个月了,平日里应酬达官贵人,迎来送往,陪酒说笑,也在盛宴上,帮衬一曲琵琶。
  辛姐说:“她念过书,识字,知道得多,眼界也高,阿其,你不要动这个心思,她和你,是不一样的人。”
  她和他是不一样的人。他记得辛姐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的悲悯。她看着他长大,不是没有情分的,只是她见得太多,知道这世上所谓的锦绣良缘,从来都和爱情没有太多关系。
  只是……在那时候,在少年飞扬的心里,并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哪怕是天上的星,只要他踮起脚,也都能摘到。
  乱世里英雄美人的遇见,始如红拂风尘识李靖,终如虞姬霸王的生死相随。湛青是头一次听我说起,勾起幼时记忆,上海滩,百乐门,一掷千金的赌王。不由露出神往的表情:“你是说,故事发生在旧上海?”
  我凝视遥远的灯塔,点了点头。
  是的,旧上海,月份牌上阮玲玉与胡蝶抱一段琵琶欲语还休,是天生的婉转风流,在眉梢眼角,比如葛薇龙白流苏。如果沈其扬是发迹前的杜月笙黄金荣,那也许深陷青楼的林之珞,也是董竹君一样的奇女子?
  那时候我也这样问,而沈先生只是摇头,苍灰的天色如岁月嵌在他的眼睛里,他看着我映在玻璃窗上的影子,分明兴奋的姿态,轻轻叹了口气,他说:“陈小姐,你还年轻……”
  ■
  那时候沈其扬也还年轻。
  年轻时候炽热的心,不是过来人一句话可以冷却的。沈其扬原本就经常出入一品楼,之后去得更勤,带给其他姑娘的,是香酥花生、糖炒栗子,刚出炉热气腾腾的钵钵糕、最后踱到阁楼外,叩门叩得格外斯文,笃笃笃。
  进得门去,一样一样摆在桌面上,是百货公司新到的派克笔,切得整整齐齐一叠纸,洁白如新雪。
  之珞微微一怔:“我不缺纸笔。”
  “我缺!”沈其扬轻咳一声,解释道,“我想拜师,跟先生学写字。”
  之珞再怔了一下,抬头看面前的少年,浓墨重彩的眉,桃花眼里成日汪着一汪水,看谁都像是含了三分情丝。这样好的皮囊,在一品楼这种地方厮混,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然而她这样的身份,难道还能挑剔别人?之珞在心里冷笑一声,微微垂下眼帘,漫不经心地说:“学字不是件轻松的事。”
  “我知道。”沈其扬说,“但是我想学。”
  这样的郑重其事不容回绝……之珞也从善如流:“那好吧。”——她不是热心的人,她只是知道,这一品楼谁可以得罪,谁不可以。
  答应得这么爽快,在沈其扬意料之外,而接下来教学的认真,更是沈其扬始料未及。什么红袖添香根本就是传说,每天大字十张,小字二十张才是现实,唔,外加硬笔十张——什么叫自讨苦吃,这就是!
  交不上功课,之珞手里会变出冷冰冰的戒尺来:
  “啪”、“啪”、“啪”!
  一尺下去,掌心肿得老高。
  之珞的房间里也开始有备用的药膏,深碧如古井里飘来荡去的水草,纤长的指尖挑出一点,在他的掌心化开,凉丝丝直沁入到心底去。那时候偷看她的面容,紧抿成一线的唇,压得低低的眉眼里,看不到更真切的表情。他猜她是想用这样的方式,让他知难而退,但是——他怎么舍得退?
  这样近的距离,可以肆无忌惮打量她的眉目,清浅隽永如中秋月里的水墨画,这样近的距离里,可以清楚地看见她眼眸里他小小的影子,飞扬的,皱眉的,装模作样的苦脸背后偷偷的欢喜。
  这样近的距离,看流畅的墨迹从她的手腕底下流出来,一点,横折钩,然后横撇,再一点,一捺收尾。那是他初见她时候她写的那个字,她说是永,永远的永——永远能有多远呢?少年有时会惘然地想。
  也偶尔,之珞会慨叹他的资质:“你学得真快。”
  沈其扬双手抄在口袋里,一本正经地谦虚:“不敢不敢。”明明心花怒放。
  然后看到之珞面上又好笑又好气的形容。
  那时候沈其扬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从冬到夏,从春到秋,他们都在这里,小小阁楼,她一个字一个字教给他,声音清冷就仿佛春水解冻,檐下银铃。窗外高大的梨树开了花,风过去,纤柔素净的花瓣簌簌落了一地。他单纯地热烈地爱着这个姑娘,单纯到甚至没想起要问她是否也同样心慕他,却热烈如同春天里的映山红,一路轰轰烈烈,摧枯拉朽,红得漫山遍野都似燃烧。
  他并不是没有见过之珞陪酒。
  那是人人都浓妆艳抹的场合,之珞也比平常多抹一重胭脂,浅蓝色旗袍缠枝莲绣,或者月白旗袍上飘零的桃花,让他恍惚记起她随手写过的诗,说桃花逐流水,但是下句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得体的笑容,清淡如水,插话总是恰到好处,举止也无可挑剔,只是不娇,不媚,不像欢场上的女子。
  他完全可以看穿这背后的忐忑,戒备,以及步步惊心的谨慎。
  惊蛰雨水春分,几个节气过去,燕舞蝶飞,花开得热闹起来,日子渐渐也热闹了。五月初四海帮何帮主做成一单大生意,在云水居摆宴,出了一品楼的条子,应召来助兴的有小荷仙、小凤仙、小桃仙……是百花齐放的光景,林之珞跟在尾巴上,低眉敛容,不显山不露水的沉静。
  上酒,传菜,穿花蝴蝶一样飞来飞去的女侍,吴侬软语,撩拨得人心浮动。
  正言笑晏晏,宾主尽欢,猛听得“哐当”一声,有人拍案而起:“何帮主好大手笔,竟然用白开水待客的吗?”
  何帮主闻言一怔:“吴贤弟这话从何说起?”   那姓吴的汉子冷笑一声,擎杯欺近:“帮主不信我?”
  何帮主也是爽气人,丝毫不辞,接过酒杯仰首饮尽,当时脸就沉了下去:“吴贤弟稍坐,愚兄定然就此事给你个交代。”
  唤了人来,吩咐下去,不过半个钟头就水落石出,始作俑者被押送上来,雪亮的灯光照得分明,正是沈其扬。沈其扬在四海帮不过是个小喽啰,何帮主自然不认得他,略略沉吟,也懒得追根究底,一个快刀斩乱麻,张口要发落,席间忽然有把娇俏的声音插问:“……是要三刀六洞吗?”
  三分好奇,三分兴奋,竟还有三分跃跃欲试。
  循声看去,是个肌肤莹白的姑娘,就坐在姓吴的汉子身边,不过十六七岁,半仰的面孔,几分书卷气。
  何帮主却皱眉:就算是个小喽啰,到底也是他四海帮的人,怎么处置是帮内事务,断没有一个外人插嘴的道理,更何况三刀六洞这样严厉的刑罚,哪里是可以随便挂在嘴边上当笑话说的!
  这一瞬间的犹豫,席间豪客已经哄笑起来,这个说:“三刀六洞,你个小姑娘知道什么叫三刀六洞!”
  那个道:“想是小哥儿馋酒了,太岁头上动土,这孩子不是一般的胆大。”
  也有人嘀咕:“何帮主的好日子呢,喊打喊杀多不吉利。”
  连姓吴的汉子也笑了,连连摆手道:“什么三刀六洞不三刀六洞的,吓唬你们小姑娘呢,罢了罢了,一场误会,帮主也不必费心追究了。”
  三下五除二,竟然就此揭过,只罚了三十大板,拖了下去。
  ■
  湛青扬了扬眉,我当时也扬了扬眉,隔着半个世纪,我完全能够想象,当时那个被绑跪在地上的少年,会偷偷用余光扫一眼酒桌边上的少女,心领神会的默契,他知道,她说这样轻佻的话,是为了救他。
  那个从来不肯多事的少女,为他,多说了一句话。并不是没有风险的。
  一瞬间的欢喜湮没了半个世纪前的少年——同样的欢喜,对最终决定困守峨眉的师太来说,是十六岁生日晚上冲天而起的烟花,让华山浪子追忆,那或者是失落在洛阳深巷里某一个清丽无双的琴音。
  而半个世纪前的上海,春风沉醉的晚上,一品楼的阁楼上响起极轻极轻的“吱呀”一声。
  没有点灯,但是月光这样好,照在彼此的眼睛里,熠熠生辉。
  有良久的静默,最后还是沈其扬先开了口:“……多谢。”
  只两个字,却说得这样生涩,生涩得百转千回,这样流畅,流畅如一气呵成,这样陌生,陌生到仿佛出自另一个人之口,又这样熟悉,因为那分明是从腔子里吐出来的,鲜红滚烫的一颗心。
  之珞却只靠在窗前轻轻巧巧地笑:“我没有对你说过谢字,你为什么要对我说?”
  “我——”
  之珞转脸看住他,月华流淌在她的脸上,他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年初,西街杨老太爷出的条子,叫我去唱一段评剧,不知道为什么,杨家跑腿的小幺儿走错了路,把隔壁花萼楼的越姐请了去。”
  沈其扬干干地笑:“那个……走错路也是常有。”
  “是啊,常有……”之珞低叹一声,“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杨老太爷风评不好,越姐当晚被留在杨府,半年之后是被抬出来的。”
  沈其扬哑了火。
  之珞静然看了他一会儿,又自语道:“后来,林家少爷来过一品楼几次,不知道为什么,回家的路上被打了闷棍,休养到上个月都没见好。”
  “那是他收用的丫鬟太多了,”沈其扬闷闷地说,“白长了个人模狗样,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
  “哦,”之珞忽地展颜一笑:“那郭家大公子呢?”
  强撑的镇定在那一刻土崩瓦解,慌乱如杂草生出来,占据所有能占据的领地,他是恨不能拔腿就逃,奈何两条腿像是被钉死在这里,钉死他面对她的笑容她的质疑,钉死他听见自己讷讷地问:“你、你都知道了?”
  “我不知道。”之珞说,“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发现我不能喝酒,也不知道你怎么做到的一次又一次偷天换日,阿其,我是真的不知道。”
  那是多么不容易被发现的秘密,要怎样细心的人,才能从她偶尔的瑟缩里察觉,要怎样笨拙的人,才会用这样胆大妄为的方式为她解围,又要怎样炽热的心,才能持之以恒,一次又一次,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但是这世上无缝的只有天衣。
  而如今,他站在这里,他说:“我只是想对你好,我、我没有别的意思……”
  是的,他并不是全然不在意辛姐的话,他混迹于赌场,码头,上海滩的穷街陋巷,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他知道,那样莲花一样的女子,该如莲花一样养在深闺,有翠幕珠帘隔着,有庭院深深藏着,不是他可以贪图的人。
  只是他动了心,奈何他动了心。
  动心如飞蛾扑火,一次次鼓起全部的勇气去靠近,到最近最近的时候,反而自惭形秽地退了半步。
  半步的距离,容她拒绝,容她嘲笑,容她拂袖而去……那都是他可以接受的结果。
  但是之珞只轻轻地说:“我有过一个未婚夫。”
  乱世里常有的变故,并不比别家更悲情,无非父死母病,无人援手,落井下石倒大有人在,父亲生时替她订下的亲事被退回,是未婚夫亲自上门,说了千句万句抱歉,也还是只能抱歉。
  那样两小无猜的情分,他也曾送花给她,落款殷殷一个“叶”字,鲜妍明媚就仿佛春天柳树梢头新绿,而最终,终止于一句“抱歉”。
  没有一份盟约,能生死不弃。
  她于是知道,她独自在冰天雪地里跋涉,心冻得麻木也就罢了,有人愿意伸一只手给她,有人愿意点一盏灯为她,但是那样微薄的力量,不足以让她摆脱困窘,那一点点不多的温情,反而让她更清楚地觉察命运的冷酷。如果伸手的人收回他的好意,如果灯灭去,如果,她会陷入更深更冷更绝望的长夜。
  与其失去,不如一开始就不曾奢望。
  可是——
  可是他说:“我只想对你好。”
  可是他说:“我会对你好,无论发生怎样的变故,我都会对你好。”   这样简单质朴的话……但是这世上最动人的,也许从来就不是甜言蜜语。林之珞定定地看着月光中的少年,将手放在他的掌心,那是她的承诺,她接受他的好,她也将自己的誓约许给他,是天长地久,生死不弃。
  那是沈其扬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得空就往一品楼跑,上阁楼就可以看到,她一定坐在窗边上,看书,习字,调一段琵琶,叮叮咚咚。听到脚步声响,抬头来笑一笑,她知道是他。楼里的姑娘都说林先生顶不爱笑,但是他知道,看到他的时候,她总是笑的,眉眼弯弯,一如新月。
  他同她说外面的世界,黄浦江上的邮轮,百乐门的舞女,他混迹的码头,赌场,有人飞黄腾达,有人一败涂地,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传奇诞生。
  她是他的传奇。
  ■
  “像不像杨过和小龙女?”湛青问我。
  “不像。”我一口回绝,想了半晌,又迟疑,“……也是有点像的。”
  我这样想,也许是因为晚樱,何晚樱。
  你见过盛开的樱花吗?那样绚烂,那样繁盛,那样穷形尽相到不留余地,就像是燃烧,就仿佛是一生的容光,都要在这一季燃尽。晚樱就是这样一树樱花,在旧上海最后的繁华里,亭亭玉立。
  是四海帮何帮主的独女。
  在四海帮,沈其扬这样的小角色,原本不会引起上面注意,但是云水居一场乌龙,反而让何帮主记住了这个名字。
  在帮派的扩张中,这样识字又机灵的年轻人是不容易被埋没的,有枪林弹雨,也有暗夜行舟,沈其扬多少攒了点钱,他和之珞商量的以后,是赎她出来,赁一处安静的院子,最好有树,春天的时候就仿佛有青青的雾气笼罩。窗帘定然是碎花蓝,窗下有乌木书桌,桌上晶莹的大玻璃瓶,瓶子里插一支花,花开得水灵灵的。
  沈其扬怀着这些幸福的甜蜜的小心思,一步一步努力往上爬,逐渐被提拔,被器重,被视为心腹,渐渐有资格出入何宅。
  那是一九三七年开春,何晚樱的生日party,何帮主疼爱女儿,在名流盛宴之后,又允她独自在家招待一干同学朋友,为了给女儿做面子,还挑了一水儿模样体面的年轻人,整整齐齐白衬衫,黑西装,红领结,托着银光闪闪的餐具走来走去,把何宅布置得像新兴的西餐厅。
  吹了烛,分完生日蛋糕,就有人一拍手:“我们跳舞吧!”
  方才还斯斯文文坐着说话品酒的少年少女们一下子全活了过来,手忙脚乱地招呼人腾出场地,布置情调,又各自找中意的舞伴,衣香鬓影,俪影双双,就要转起来,忽有人叫道:“还少了一个人!”
  登时又乱了套,笑的,叫的,闹的,嚷的,跺脚不依的,沈其扬正瞧着有趣,冷不防被劈手夺了托盘去:“来来来,你来替一个!”
  沈其扬傻了眼:“大小姐,我不会跳舞!”
  “哪里有不会跳舞的!”何晚樱不由分说,把沈其扬往一个粉色裙子的小姑娘身边一推,“程秀珠,看我给你找的舞伴!”
  又跳上椅子,打了个响指:“Music!”
  自有手脚伶俐的去开留声机,缓慢和悠扬的调子:“long long long ago……”
  慢三,慢四,华尔兹,你进我退,交换舞伴,裙子扬起来……起初是所有人都在跳,所有人都在舞,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场中人渐渐就少了下去,少了下去,所有人都停下舞步,看场中仅剩的一对,是沈其扬与何晚樱。
  有人惊讶,有人惊叹,有人惊艳,也有人在暗地里,皱了皱眉。
  而场中人兀自不觉,旋转,仰首,退步,最后一回手,何晚樱将头埋在沈其扬的肩窝里,低低笑语:“刚是谁说不会跳舞呢?”
  掌声雷动,沈其扬笑得有一点羞涩。
  他是真不会,只是看得多,想过无数次,要与之珞共舞一曲,而最终,却是和何晚樱。
  那也许是命运的暗示。
  而那时候何晚樱只兴冲冲跑去跟父亲说:“爸爸,爸爸,你手下还有舞跳这么好的人啊,让他给我做保镖好吗?”
  小人物的命运,往往在不相干的三言两语中被改变——是的他们是不相干的,至少在那时候,他们还是不相干的。
  “何晚樱……”湛青怔了一怔,“沈夫人不是之珞吗?”
  我没有回答他,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跟其中曲折的过程比起来,结局多么无关紧要,我微微仰了面孔,月光如水银一样倾泻在我的眼睛里,我说:“沈先生说这一段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雨……”
  英国的春天,常常会有这样可怕的雨,泼天盖地,人所能看到的,不过咫尺之远,咫尺之外,天黑如墨,浇得全世界都湿透。
  沈先生让我推他到窗边,在轰鸣的雨声里,轻轻地说:“我和之珞分手,也是在这样一个雨天。”
  “什么?!”雨声太响,他说得太轻,我当时听不分明。
  ■
  一九三七年的中国发生了很多的事,这时候距离七七事变还有两个月,距离上海沦陷五个月,距离他攒够钱赎林之珞出一品楼还有三天。是的,对于升斗小民来说,没有什么比生活更重要。
  五月的上海闷得像口蒸锅,沈其扬上阁楼找之珞,之珞照常在窗边上写字,一横一竖,再一横一竖,这个字她教过他,所以他认得,是个喜字。喜字贴在门上,窗上,衣柜上,满满当当,到处都是,喜气洋洋宣告他的婚事。
  他的新娘叫晚樱,何晚樱。
  缘起于一场意外。
  时局的风声鹤唳,在某个晴朗的下午,突如其来的绑票,陋巷枪战,有人中弹,有人倒下,有人退,就有人不退,戛然而止少女的尖叫和怒骂。
  “……还有个活口!”
  静默里听得出犹豫。年轻男子的声音:“……一并带回去吧。”
  沈其扬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仓库里,伤口没有包扎,血自己止住了,但是弹片还在,抬抬手,不太灵活。
  “你……醒了?”说话的是晚樱。她蜷在角落里,睁大的眼睛,无论如何逞强掩饰,都藏不住惊惶。
  他安慰她说:“小姐别怕,帮主会救你出去的。”   “我没怕!”少女昂起头,微微咬住下唇,但是沈其扬没有接她的话。她迟疑半晌,还是期期艾艾问出了口:“我们这是在哪里?”
  沈其扬沉默了片刻:“我不知道。”
  “阿爸什么时候来救我?”
  沈其扬这回沉默了更长的时间:“他们带你来这里,一路都蒙着眼睛?”
  “嗯?”
  “一路都坐的车?有没有换过船?吃了几顿饭?”
  晚樱虽然奇怪他为什么问这些,但还是耐着性子一一回答了他,沈其扬又问:“昏迷过几次?”
  晚樱涨红了脸:“那和这个有什么关系!阿爸叫你们保护我,结果呢!饭桶、饭桶!”
  沈其扬并不理会她的怒骂,只看着她的眼睛重复:“昏迷过几次?”
  他有一双极黑的眼睛。
  晚樱恍惚起来,他是她亲自问父亲要来的保镖,其实也不过是一时兴起,有个会跳舞的保镖多么神气,但是后来并没有多少让她炫耀的机会,也就撂开了手,她身边的保镖有好些,他不是最出色的,但是被他这么一瞧,忽然就生出不能不回答的错觉,即便是心不甘情不愿:“……两次。”
  沈其扬默默掐算一下时间:“那我们现在可能已经不在上海,帮主救你,要七到十天……但是他一定会来救你的。”
  晚樱丝毫都不怀疑父亲会来救她,眼前这个年轻男子一直说“你”而不是“我们”,其中缘故,她也是知道的,但是她忽然生出一种微妙的感觉,连她自己也没想明白,脱口就问:“那你呢?”
  “我?”沈其扬干笑一声,她是玉瓶儿,他算什么,但是……但是这世上总还会有人记着他,惦着他,会在他受伤的时候皱着眉说“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想想别人”,那时候他促狭地看住她笑:“别人、侬个是别人?”
  ——她或者并不是不知道,正是为了她,他才这样拼命。
  这样想的时候,他这条贱命,也仿佛是千金万金都不易了。沈其扬微微一笑:“我看看。”
  “看?”晚樱莫名其妙,“看什么?”
  “看能不能逃出去。”
  逃命是个技术活儿,一个底层混上去的瘪三是不能不精通这门技术的,沈其扬幸运地在次日发现了老鼠,顺着老鼠逃窜的途径找到了通风口,几块松动的砖,鲜血十指换得一个勉强可供人爬出去的洞。
  “带我走!”晚樱这样说。
  饶是精乖伶俐如沈其扬也免不了一怔:“帮主会来赎你。”
  “带我走!”颐指气使从来都是大小姐的专利,沈其扬并不是头一回见识,也不是头一回头痛,只是这回头痛得更厉害些,“他们只是绑票,要的不是钱就是场子,小姐你在这里是安全的——”
  “带我走!”第三次,她恶狠狠压低了声音,威胁他说,“不然我就喊人了!”
  沈其扬不得不接受这个累赘。
  然后是逃亡,无休止地逃亡。他们在离开仓库的第二天被发现,他们在星夜里奔走,他们化装成流民、乞儿、农夫农妇,迂回辗转,被背叛被出卖,他为她挨过枪,她给他包扎伤口,他肮脏得面目全非,她咬牙苦撑。
  撑不下去的时候她问他:“……我们会死吗?”
  “不会,”他干脆利落地回答,“就算我死了,也不会让你死。”
  她凶狠地瞪视他:“你也要活着!”
  ——他说的是真话,她说的也是,至少在当时是。
  相依为命,生死与共。到终于再看到大上海的霓虹,彼此都恍如隔世,晚樱恸哭了一场,沈其扬双手抄在口袋里,只是笑,晚樱问他:“你叫什么名字?”——要到这时候,才想起不曾问过他的名字。
  “沈其扬。”他说,“大小姐可以叫我阿其。”
  ■
  接下来的故事,在当时的我看来,无须沈先生再细说,也可以推断出结果,无非是骄纵任性的大小姐看上父亲手下马仔,在权势面前,在大好前程面前,林之珞算什么,没念过书的人,也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
  至于为什么最终沈夫人的头衔仍然落到了林之珞身上,大约可以归功于命运的峰回路转,或与时局有关,香港的陷落成全张爱玲笔下白流苏范柳原的倾城之恋,上海的沦陷,又造就了谁与谁的传奇?
  但是,陈世美与秦香莲的百年好合,想起来总让人忍不住冷笑。
  大雨冲刷的玻璃窗上映出我微微上挑的嘴角,我无意掩饰其中的讽刺与不屑。
  沈先生凝视落地窗上的影子,吃力地抬起手,像是想要穿过半个世纪的烟尘,抚平多年前情人的幽怨——他说过我像她,虽然我并不这么认为——但最终也没有,颓然垂下枯瘦的手,指甲干净平整。
  他低低地说:“但是这世上,从来没有什么黑白分明。”
  是的这世上,从来没有什么黑白分明。在以后的许多年里,沈其扬无数次回想,他不得不承认命运的陷阱,每个人都无从选择,即便早知道这样的结果,而一切还来得及重来,他也不得不选择同样的路。
  ——要回到何宅,才知道这次绑票的诡异,四海帮几乎是把整个上海翻了过来,都没有找到蛛丝马迹,江湖朋友爱莫能助,却有个自称晚樱同学的古松间三郎前来拜访,并提出帮忙。
  日本人。
  两个民族,一场生死之战的前奏,聪明人即便算不准时间,也能够感受到山雨欲来风满楼。何帮主的拒绝并没有打退古松间三郎的热情,他日日登门,嘘寒问暖,做足晚辈的本分,在晚樱归家不久,就请了人上门提亲。
  当时何帮主打了个哈哈:“不巧,小女已经订亲了。”
  “哦?”来人是日式的彬彬有礼,“哪家公子这么有福气?”
  何帮主一时语塞,晚樱站在旋转梯的阴影里跺脚:“阿其你哑巴了!”
  娇嗔得这样自然,自然到沈其扬来不及否认,事情忽然就定了下来,何帮主难得慈爱地拍拍他的肩:“好小子!”
  又说:“你要是对晚樱不好,我可饶不了你!”
  猝不及防,尘埃落定。
  ……铅灰色阴云森森地,都压在心上,他还记得他安然归来时候之珞的笑容,而如今,他只能同她说:“对不起。”   豆大一滴墨汁直直落在纸上,之珞没有问他为什么。
  如果她问,他是能够解释的,总不能把四海帮往汉奸的路上逼。但是他心里分明有另外一个声音,在不依不饶地质问:真的就没有了吗?真的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以何家财势,大可以把他们送得远远的,远隔重洋,难道日本人会追过去?四海帮虽然有些用处,可还没有用到这种地步。
  是的,也许他应该回头,这时候还来得及,来得及跟帮主坦白,他与之珞的约定,他答应过的不离不弃。
  ……然后呢?颜面扫地在其次,晚樱的委屈与伤心,日本人的威胁更是迫在眉睫,帮主毫无疑问会动怒,他和之珞的过往又瞒不了人,四海帮有一万种法子让之珞消失得很彻底,而他,一个废了右手的混混,能做什么?就算逃得了一时,以后呢,以后漫长的一生……他还负担得起这样不离不弃的一生吗?
  都是借口!
  心里那个声音大声反驳:真相是他没有勇气,是他不够担当,是他在涸辙以守与相忘于江湖之间,选择了更容易的那个。他记得两情缱绻时候之珞教过他一首古老的诗,诗中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但是这时候之珞再没有这么多话,她甚至不抬头看他,只低声应道:“好,我知道了。”
  平静得就好像他是来告知她明天不能和她一起吃晚饭。
  他几乎要脱口问:“什么,你说什么?”
  雷忽然响了起来,一个接一个,从天高云远之处一直到耳边,炸响,天黑如墨,穿过茫茫的雨幕,她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也看不到她的眼泪,更听不到,“咔嚓”极轻极轻一声,折断在她手心里的笔管。
  闪电撕裂的夜幕,惨白惨白的光影里惨白惨白的面孔。
  “后来呢?”湛青忍不住问,我当时也没能忍得住,雨哗哗的,于无声处,忽然就生出惊心动魄的不安来:从来都只听说覆水难收。
  “后来是一场大火。”
  沈其扬毕生再没有见过这样伤心的火,映得半边天都红了,就在他成亲前夜。那仿佛是传奇话本里的故事,之珞变成何府的下人,出现在他面前,她说:“你答应过的,你反悔了,但是我答应过的,我没有反悔。”
  “所以——”他抬头看她的眼睛,在焰光中。
  “所以我来带你走。”
  这个“走”字来得这样蹊跷,但是沈其扬听懂了。之珞教他的诗里说:“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他一直不懂,以为之珞记忆有误,把生与死安错了地方,明明应该在活着的时候长相厮守,如果死了,他想,他多半会比之珞死得早,到时候他的魂魄,会在有月亮的晚上,乘着风回来看她,看她在灯下写字,他伸手去抚摩她的面容,然后看到自己的手,空空落落穿过她的黑发。
  他忽然战栗起来:也许这晚,也许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之珞,就只是那样一个鬼魂?
  但是鬼魂……也是之珞啊。
  他恍惚地想,火烧着梁木,毕剥毕剥地响,有人惊呼,有人奔走,砖瓦砸下来的声音,这样的纷乱,但是他的心,竟然慢慢慢慢安定下来:就算是鬼魂,那也是之珞的鬼魂啊。她不介意在黄泉路上拉他一把,他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他负担不了他们的生,但是她决定了死,难道他还有理由不践诺?
  是他答应过要对她好,无论命运有怎样的变故,他都会对她好。
  惊惶忽然就褪去,就好像定情时候她将手放在他的掌心一样,他用同样虔诚和郑重的语气说:“好。”
  然后他看到之珞的笑容。
  然后他听到有人尖叫:“阿其!”是晚樱。
  他起身说:“我去救她。”
  之珞微微颔首,说:“我在这里等你。”
  ——无论同生还是同死,她都在这里等他。这时候,他们已经从死亡里看到了生机,并不是没有机会离开,大火会掩盖一切,以后,他不会让她再一个人。但是,那是他沈其扬与她林之珞的事,与何晚樱无关,她不该死在这里。
  然而人生的结局,永远在意料之外,就算你明明白白看到了结果,也未必猜得中过程,我默默地想,听沈先生用呆滞和平淡的语气说:“……我送走晚樱,再返回去去找之珞,那时候火已经很大了,到处都是烟,不断地有梁柱砸下来,我当时不知道是被什么砸昏,到我醒来——”
  到他醒来,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何晚樱。是阴差阳错的错,想死的没死,想活的没活成:获救的何晚樱不肯放手,追着他再进了火场,闻讯赶来的何帮主拼死抢救,带出来的,却是他与之珞。
  没有晚樱。
  如果晚樱还活着,他未必会记得她,未必会记得她种种的好,她并不是他爱的人,她那样娇纵,任性,偶尔的不可理喻……但是她死了,你知道吗,这世上,绝没有人,能够与死人比拼完美。
  “何晚樱”三个字,根植在沈其扬的心底,如窗前明月,胸口朱砂。
  我于是忽然想起,沈先生神志混乱时候喊的名字,其实并不是之珞,而是晚樱。
  但是陪伴他半个世纪之久的是之珞,不知情的何家认了之珞做干女儿,他们远渡重洋,从此再没有回过上海。
  我在那个晚上做了很混乱的梦,梦里一时回了苏州,一时又在上海,光怪陆离的东方明珠,但是灯下的美人,分明穿了半个世纪前的洋装!不、不是复古,不、不是灯,那是……火!火舌舔着她的脸,火舌舔着她的眼睛,火舌舔着她眼睛里的影子,她在凄厉地喊一个人的名字:“阿其、阿其!”
  满头大汗醒了过来。
  夜静得何其寂寥,但是我忽然听到轻轻的脚步声:“谁?”
  “是我,”沈夫人的声音,一如既往轻柔和从容:“我回来了。”
  开门,看见沈夫人疲倦的笑容。
  “我记得她的那个笑容,这样贞静和美丽的女子,即便到耄耋之年,也仍然温婉动人。”我说,漫长的故事终于走到尽头,就仿佛那个漫长的年代,在一场又一场的硝烟中落幕,而这个漫长的夜晚,天边也终于浮起了微白的云。
  ■
  天明的时候邮轮靠了岸,我们坐了十余个小时的火车抵达了那个闭塞的小镇,小镇上的人还记得我,热情地跟我打招呼:“好久不见,Judy!”我轻车熟路地走近那座西式大宅,门口依旧蹲着那只再东方不过的石狮子,缠枝莲纹黑铁门,看进去大片绿茵茵的草地,一切都如从前。   有人在园子里剪枝,听到门铃过来,是个高大英俊的年轻人,从他的眉目里,依稀可以看出沈先生的影子。
  我说我叫陈晚,从上海来,探望故人。
  “陈小姐吗,”年轻人活泼地笑,洁白的牙齿在风里亮了一下,“我听过你的名字,祖母把她的戒指送给了你,她说你会带着它回上海。”
  呵,是,我微笑着亮出尾指给他看:“我带它回了上海,又回来了。”
  “那多好,可惜祖母已经看不到了。”
  “什么?”猝不及防的消息,我敛了笑容。
  “你走后不久祖父和祖母就因为意外的煤气泄漏过世了。”年轻人脸上并没有更多的哀思,“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恩爱的夫妻,他们葬在一起……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中国人是这么说的,对吧?”
  是的,中国人是这么说的,我仰头看他的眼睛,有微微的婴儿蓝,一口流利的英文,他应该没有机会听过他祖父念过的诗,诗中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年轻人自告奋勇带我去公墓,公墓里满目的石碑,一尺见方,寥寥数字,如何承载得起人一生的悲欢离合,我怅然地想。
  “沈其扬之墓”
  “何……何晚樱之墓?”
  湛青吃力地读出墓碑上的字,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不,这不可能!”
  但那只是一个事实……年轻人对我的震惊莫名其妙:“陈小姐?”
  我指着墓碑说不出话来。
  年轻人一头雾水:“何晚樱是我祖母的名字,有什么不对吗?”
  是的墓碑上遒劲的字迹,清清楚楚,是晚樱,不是之珞。所有的认知在瞬间被颠覆,是晚樱,不是之珞,活下来的是晚樱,不是之珞,不是。
  但是何晚樱和林之珞是不一样的,林之珞是落魄的书香门第,何晚樱是暴发的江湖儿女,林之珞好静,何晚樱热闹,如果说林之珞是茶里芬芳幽静的岁月,那么何晚樱就是酒,一开封扑鼻而来的浓烈。
  可是我见过的沈夫人,人淡如菊。
  可是沈先生呼沈夫人,分明是“之珞”。
  那其间必然有什么发生了,是我所不知道,甚至沈先生也不知道的。湛青以一个医者的角度试图分析:“沈先生一定忘了告诉你,那场大火给他带来的劫难,那可能是一段时间的失明,或者记忆与认知的混乱,当然也有可能两者都没有,但是他欺骗了自己,骗自己说死掉的是何晚樱,林之珞活了下来。”
  是的,人作为这个星球上最高级的动物,有着与生俱来趋利避害的本能。沈其扬害怕失去林之珞,他害怕那种疼痛,于是记忆欺骗了他。
  ——也许他并不是不承想过,在当时的形势下,林之珞已无生机。
  只是他不肯接受,于是不能相信,于是他欺骗了自己。三人且成虎,何况是自欺欺人。红楼梦里贾宝玉游太虚幻境,开宗明义,假作真时真亦假——那是他希望的结果,他生存的信念。
  持续半个世纪,谎言也变成信仰。
  “可是……”湛青同样敏锐地知道这个推论的缺陷,“可是沈夫人是清醒的——”
  是的她是清醒的,她怎么能容忍沈其扬对着她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湛青无法解释,但是我忽然明白过来,无非她知道了林之珞,无非她知道了林之珞在沈其扬心里的分量,却仍然想留在他身边,为此,她甚至让沈其扬相信了何家收林之珞为养女这样荒谬的事。
  也许是因为不甘心,不服气,也许她确实深爱他,到不能自拔——谁知道呢。
  那以后,她就是林之珞了。
  林之珞的妆容,林之珞的衣裳,林之珞说话的口气,林之珞走路的姿态,林之珞喜欢的花,林之珞习惯的茶,那些浓烈如火的过往,那些敢爱敢恨的性情,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点一点消磨,到最终的了无痕迹。
  只剩下一个名字,微弱如萤火。
  也许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个结果,但也许是知道的,知道时长日久,她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再摘不下的面具,再回不去的岁月,何晚樱终于从一树热烈繁华的樱花开成了沉静优雅的莲,莲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她丢了她自己。
  再也找不回来。
  不是不怨恨的吧。
  特别是,在手术归来那天,这样大的雨,雨声这样响这样响,她却听得这样分明,听见他对一个年轻的女子说他们的往事,他说:“……那是我和之珞的事,与晚樱无关,她不该被我们连累,所以我回头救她。”
  一字一句,如胸口碎石,他救她,不过是这样一个原因,是她无辜,不是她对他很重要。
  轰然坍塌的信仰。
  长达半个世纪的误解,半个世纪前的烈火忽然穿过了漫长的岁月,熊熊卷上来,灼烤她的心,终于化为灰烬,灰烬在异国清朗的夜空里扬上去,扬上去,在缤纷的星光里落下来,就仿佛星辰陨落。
  陨落的是谁的灵魂,何晚樱,还是林之珞?
  林之珞执着的同生共死固然是爱,但是何晚樱一日一日,一年一年的煎熬,难道就不是了?
  完美的结局突然被揭开,这世间传奇的真相,原来是一场鲜血淋漓的伤。悲哀忽如海啸席卷而来,我将头埋在手肘里,忽然就哭了出来。
  创作谈
  我的民国情结不算严重,要仔细想想,看过的第一个民国戏是琼瑶的《婉君》。
  但是它零零碎碎地存在着,在张爱玲的《第一炉香》里,在张恨水的《金粉世家》里,在后来三毛的《滚滚红尘》里。
  时代会因为近,而不够完美,因为不够近,就透着传奇。旧时的人已经不在,旧时的记忆还在故纸堆里,腐朽的,泛黄的,只要轻轻一触,就如梁祝化蝶。那些混乱的时光,混乱的身份,军阀,戏子,世家,舞女,赌王,时代的洪流滚滚而过,每个人都徒劳无助地想抓住点什么,支撑简薄而漫长的人生。
  至于最后抓到的是什么,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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