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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过一次学术讨论,当时,知识产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观点占据了主导地位,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硕布,一些原本得到确认的观点再次模糊起来,有必要予以新的检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个不规范的法律习语,它时本来清晰的侵权责任理论体系构成了扰乱,而实际的意义却并没有学界想象的那般重要,十年前的那场学术讨论的参与者对彼此都存在误解,却使得那场讨论更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