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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界定贫困生的三种方法:直接界定法、消费水平界定法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界定法;针对资金少需求大、操作无序、资助不平衡、勤工助学与学习发生冲突和对贫困生的发展关注不够等问题,提出五条解决意见:建立贫困生基金、采用标准化工作法、实行弹性学分制、开展对贫困生教育研究和加快工作现代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