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公民意识是一个人现代化素质的重要内容,它是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核心观念,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着眼点,把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一种理性自我意识。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和现代化程度重要标志。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理应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课程,其中《基础》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对策
公民意识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主人身份的认识,以及对相应的责、权、利的认知和价值取向。它包含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其内容主要有权责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和主体意识等,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和现代化程度重要标志。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理应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课程,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为“基础”课)是教学中的重中之重,在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科学把握《基础》课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关系,全面分析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对策,就成了《基础》课教学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基础》课与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
1、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是高校教育的重要任务
培养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是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工程,也是建没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必要前提。我们党已意识到切实推进我国的公民教育,以奠定必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人文基础,是实现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目标、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而大学生的公民知识的获得、公民意识的养成主要依赖于高校教育。因此,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理应是高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2、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是《基础》课的重要内容
《基础》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的基础课程,也是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它包含了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从表面结构上看,《基础》课依次划分为大学生活的适应转变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修养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四个理论知识模块。
综上所述,在《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给学生系统传授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对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和培养。
二、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分析
随着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的进行,我国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总体上来说,较以前已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一般都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比较关注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平等、民主、市场、环保等意识,但总体上说,大学生的公民意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有社会公德意识淡薄,缺乏法治观念;人文素养教育缺失,义务意识和国家意识较弱。
1、社会公德意识淡薄
从总体上看,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大多数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他们热爱祖国,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能够在行为层面上很好地践行社会公德,这是当代大学生的主流。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淡薄,社会公德的知行不统一,甚至漠视社会公德,只讲个人享乐,无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2、缺乏法治观念
当前绝大多数大学生都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法律知识还尚未转化为法律素质,导致行为往往失范,法律意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缺乏法治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人文素养教育缺失
人文素养的内涵包括人文知识、人文精神和人文行为三个方面,它主要是指一个人的思想品位、道德水准、文化素养、审美情趣、理想追求、价值取向、心理素质、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人际关系等个性品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暴露出的许多不足均源于基本人文素养的缺失。
4、义务意识较弱
公民权利与义务是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内容,良好的公民意识也必须包括正确的权利与义务意识。许多大学生在思想上存在着功利主义倾向,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能正确理解,对公民的权利了解较多,而对公民的义务知之甚少,希望得到法律所赋予的一切权利,不希望别人对自己进行约束与管理,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责任很少考虑,因此,在其成长过程中更多关注自身权利,并确立了以权利为核心的价值观念,从而忽视甚至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5、国家意识较弱
国家意识是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结构层次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大学生自我意识也明显增强。他们能正视并积极追求个人的价值尊严和利益要求,树立独立的人格意识,但其作为公民的国家意识相对较弱,对于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缺乏了解, 对个人利益往往比较注重,而对国家、集体利益则相对冷漠,当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相冲突时,有些大学生往往优先考虑个人利益而非国家和集体利益。此外,大学生普遍缺乏政治参与意识及热情,并未意识到,个人价值只有在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过程中才能得以体现。
综上所述,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不容乐观,而大学生公民意识薄弱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
1、历史原因
中国长期的封建专制制度、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制度,形成了强烈的臣民文化和官本位文化,因此导致公民文化的缺失,其表现出来的一个显著结果就是公民主体意识薄弱,而只有确立了公民的主体地位,公民才真正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才会对社会有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在当前,虽然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发展唤醒了大众的民主、平等、参与、竞争、责任等现代公民意识,但社会的公民主体地位尚未建构起来,社会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公民意识氛围,封建社会的臣民意识、家族意识、传统小农意识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独立、自由、民主、法制等现代意识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些思想观念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依然起着或明或隐的作用, 处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的大学生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阻碍其公民意识的生成和发展。 2、现实原因
(1)改革开放负效应。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公民意识正在觉醒。但不可否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的一些不良影响渗透进来, 如个人主义、极端利己主义造成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丧失等。市场经济鼓励个人对合法利益的追求,这导致一部分人以个人为本位,推崇拜金主义,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另一方面,中国当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还不完善,平等、自由、公正和民主等现代意识还没有渗透到每个公民的思想深处,这难免会造成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淡薄。加之新时期我们过分强调个人的能力、独立、个性、创造性而忽略公民起码的责任的培养。总之, 改革开放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导致公民意识缺失的原因之一。
(2)学校公民教育的缺失。长期以来, 我国一直没有形成完整的公民教育体系,当代大学生基本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公民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考试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指挥棒,因此,公民意识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存在明显的先天不足。进入大学后,虽然学校开展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 对学生进行法规教育以及道德教育,其中也涉及到公民教育的内容,但这方面的知识零碎而不系统。由于没有系统性和专门性的公民意识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没有及时转变到公民教育上来,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沿用计划经济时代那一套,教育內部运行机制各方面严重失衡。
三、《基础》课教学中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对策
1、挖掘教材资源,强化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
教材是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主要媒介和工具。《基础》课课程目标任务之一就是对大学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和培养,其课程内容蕴涵着对大学生进行权利意识、责任意识、自主意识、创新意识、秩序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纳税人意识、道德意识、生态意识、科学理性精神等公民意识方面的教育与培养。因此,作为直接施教者,《基础》课教师应以公民意识培养和教育为教学目标,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教育资源,整合相关教学内容,使“基础课”成为培育现代公民资格的有效途径。
2、注重实践教学环节,促进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社会实践。大学生只有将自己的主体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共精神在社会实践中予以检验,才能达到知行相统一;也只有在实践中亲身体验和感悟,才能充分认识到公民意识对自身、对他人、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总之,公民意识是一个人现代化素质的重要内容,它是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核心观念,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着眼点,把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一种理性自我意识,这种理性的自我意识不会天生或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和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也就是说,強调《基础》课对大学生进行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也只是这一系统工程的一部分,而要想强化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实效性,还必须把公民意识教育和培养渗透到具体学科教学和高校的相关工作之中, 形成一个不断积累与增强、逐渐发展与完善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行为规范,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现代公民。
参考文献:
[1]张秋良: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6.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
[3]龚建萍:高校德育中的大学生公民意的培育,[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2.
[4]韦 群:试析“基础” 课教学过程中的公民教育功能,[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9.
[5] 陈大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有关法律教育内容解读,[J]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年增刊.
【关键词】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对策
公民意识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主人身份的认识,以及对相应的责、权、利的认知和价值取向。它包含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其内容主要有权责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和主体意识等,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和现代化程度重要标志。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理应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课程,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为“基础”课)是教学中的重中之重,在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科学把握《基础》课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关系,全面分析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对策,就成了《基础》课教学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基础》课与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
1、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是高校教育的重要任务
培养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是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工程,也是建没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必要前提。我们党已意识到切实推进我国的公民教育,以奠定必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人文基础,是实现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目标、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而大学生的公民知识的获得、公民意识的养成主要依赖于高校教育。因此,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理应是高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2、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是《基础》课的重要内容
《基础》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的基础课程,也是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它包含了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从表面结构上看,《基础》课依次划分为大学生活的适应转变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修养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四个理论知识模块。
综上所述,在《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给学生系统传授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对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和培养。
二、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分析
随着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的进行,我国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总体上来说,较以前已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一般都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比较关注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平等、民主、市场、环保等意识,但总体上说,大学生的公民意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有社会公德意识淡薄,缺乏法治观念;人文素养教育缺失,义务意识和国家意识较弱。
1、社会公德意识淡薄
从总体上看,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大多数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他们热爱祖国,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能够在行为层面上很好地践行社会公德,这是当代大学生的主流。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淡薄,社会公德的知行不统一,甚至漠视社会公德,只讲个人享乐,无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2、缺乏法治观念
当前绝大多数大学生都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法律知识还尚未转化为法律素质,导致行为往往失范,法律意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缺乏法治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人文素养教育缺失
人文素养的内涵包括人文知识、人文精神和人文行为三个方面,它主要是指一个人的思想品位、道德水准、文化素养、审美情趣、理想追求、价值取向、心理素质、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人际关系等个性品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暴露出的许多不足均源于基本人文素养的缺失。
4、义务意识较弱
公民权利与义务是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内容,良好的公民意识也必须包括正确的权利与义务意识。许多大学生在思想上存在着功利主义倾向,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能正确理解,对公民的权利了解较多,而对公民的义务知之甚少,希望得到法律所赋予的一切权利,不希望别人对自己进行约束与管理,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责任很少考虑,因此,在其成长过程中更多关注自身权利,并确立了以权利为核心的价值观念,从而忽视甚至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5、国家意识较弱
国家意识是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结构层次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大学生自我意识也明显增强。他们能正视并积极追求个人的价值尊严和利益要求,树立独立的人格意识,但其作为公民的国家意识相对较弱,对于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缺乏了解, 对个人利益往往比较注重,而对国家、集体利益则相对冷漠,当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相冲突时,有些大学生往往优先考虑个人利益而非国家和集体利益。此外,大学生普遍缺乏政治参与意识及热情,并未意识到,个人价值只有在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过程中才能得以体现。
综上所述,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不容乐观,而大学生公民意识薄弱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
1、历史原因
中国长期的封建专制制度、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制度,形成了强烈的臣民文化和官本位文化,因此导致公民文化的缺失,其表现出来的一个显著结果就是公民主体意识薄弱,而只有确立了公民的主体地位,公民才真正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才会对社会有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在当前,虽然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发展唤醒了大众的民主、平等、参与、竞争、责任等现代公民意识,但社会的公民主体地位尚未建构起来,社会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公民意识氛围,封建社会的臣民意识、家族意识、传统小农意识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独立、自由、民主、法制等现代意识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些思想观念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依然起着或明或隐的作用, 处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的大学生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阻碍其公民意识的生成和发展。 2、现实原因
(1)改革开放负效应。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公民意识正在觉醒。但不可否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的一些不良影响渗透进来, 如个人主义、极端利己主义造成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丧失等。市场经济鼓励个人对合法利益的追求,这导致一部分人以个人为本位,推崇拜金主义,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另一方面,中国当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还不完善,平等、自由、公正和民主等现代意识还没有渗透到每个公民的思想深处,这难免会造成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淡薄。加之新时期我们过分强调个人的能力、独立、个性、创造性而忽略公民起码的责任的培养。总之, 改革开放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导致公民意识缺失的原因之一。
(2)学校公民教育的缺失。长期以来, 我国一直没有形成完整的公民教育体系,当代大学生基本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公民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考试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指挥棒,因此,公民意识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存在明显的先天不足。进入大学后,虽然学校开展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 对学生进行法规教育以及道德教育,其中也涉及到公民教育的内容,但这方面的知识零碎而不系统。由于没有系统性和专门性的公民意识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没有及时转变到公民教育上来,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沿用计划经济时代那一套,教育內部运行机制各方面严重失衡。
三、《基础》课教学中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对策
1、挖掘教材资源,强化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
教材是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主要媒介和工具。《基础》课课程目标任务之一就是对大学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和培养,其课程内容蕴涵着对大学生进行权利意识、责任意识、自主意识、创新意识、秩序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纳税人意识、道德意识、生态意识、科学理性精神等公民意识方面的教育与培养。因此,作为直接施教者,《基础》课教师应以公民意识培养和教育为教学目标,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教育资源,整合相关教学内容,使“基础课”成为培育现代公民资格的有效途径。
2、注重实践教学环节,促进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社会实践。大学生只有将自己的主体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共精神在社会实践中予以检验,才能达到知行相统一;也只有在实践中亲身体验和感悟,才能充分认识到公民意识对自身、对他人、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总之,公民意识是一个人现代化素质的重要内容,它是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核心观念,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着眼点,把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一种理性自我意识,这种理性的自我意识不会天生或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和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也就是说,強调《基础》课对大学生进行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也只是这一系统工程的一部分,而要想强化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实效性,还必须把公民意识教育和培养渗透到具体学科教学和高校的相关工作之中, 形成一个不断积累与增强、逐渐发展与完善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行为规范,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现代公民。
参考文献:
[1]张秋良: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6.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
[3]龚建萍:高校德育中的大学生公民意的培育,[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2.
[4]韦 群:试析“基础” 课教学过程中的公民教育功能,[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9.
[5] 陈大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有关法律教育内容解读,[J]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年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