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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分别发布公告,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同时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今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分别对现行新闻出版领域、版权领域和电影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