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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结婚 1936年,我结婚了。 在此前两年,我曾有过一次可贵的初恋。那时我虽然是一个地位低下的“戏子”,但我却绝不向往金钱的婚姻。说到钱,当时我红极一时,连我的师父也能把金戒指串起来当腰带系。我一点不看重它!我拒绝了那个把我当“干女儿”来监护的老板的供养。回绝了家有万贯资产的留洋阔少的纠缠,而且还无视“干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