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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床工作中,输血作为一种有效的治疗手段,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血液的输注虽抢救了患者的生命,但也存在着传播疾病的危险。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输血后传播疾病的医疗纠纷日渐增多起来。有些疾病是患者在输血前已存在,但由于条件限制或输血前未做相关检查而提供不出相关资料。按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从2002年10月1日起对受血者输血前标本做HBsAg、Anti-HCV、TRUST、Anti-HIV、ALT五项检验。我科从2001年4月开始已对受血者标本做了上述检查,现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