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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近几个赛季中,有许多球队开始使用小球战术,平均每场比赛的得分已经超过了100分,但却没有一支球队能够像2006和2007年的菲尼克斯太阳队这样保持着如此旺盛的赛场攻击火力。当时的太阳队以平均每场110.6分的得分在联盟位列榜首,比同样以赛场进攻火爆著称于世的小牛队竟然多出了8分之多。而从太阳队当时的主力阵容——纳什、斯塔德迈尔、马里昂、拉加·贝尔和迪奥来看,每个人的场均得分均达到了10分以上,可见太阳队的攻击火力非常强大。而他们的场上阵容也颇为讲究,一大带四小的配备让太阳在比赛中掀起一波波的进攻狂潮。
对于喜欢华丽进攻的同学而言,太阳队的小球战术易于模仿,但难以专精,需要各个位置的球员配合默契。他们的战术通常是这样的——在主场对阵马刺队的一场比赛中,纳什从赛场左侧接到了斯塔德迈尔在对方禁区内传出的皮球。他将球快速运至中场,在这其中他突破了三名企图拦截他的马刺队员。在距离篮筐足有六英尺远的地方,纳什在企图扑到他面前的对手脚前撒住了脚步。他拿眼角的余光一扫,发现迪奥就在他左侧大约18英尺远的地方,迅速将球传给后者。迪奥接球后,马不停蹄地将球传给了在他右侧处于空当位置的贝尔。处于弧线处的他接球后,还没等蒂姆邓肯从内线扑出来对他进行补防,早已扬手命中一个精准的三分球。就在这短短的几秒钟时间里——短得只够你低头系上自己的鞋带,太阳队已经从球场的这端到那端,完成了一次无懈可击的快攻配合。马刺队——这样一支在全联盟中号称防守最好的球队,在他们面前也只能甘拜下风。
据数据统计,太阳队在每次进攻前的十秒钟时间内完成投篮的几率是48%,而他们在每个比赛的夜晚里的投篮命中数(41 1次)更是高于其他球队。“我们在赛场上的目标就是击垮你,”太阳队助理教练马克伊瓦罗尼说,“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会设计谋划出好几种赛场进攻方案,然后选择一种最有效的方法对付你。”也许现在我们将太阳队称为全联盟最好的球队有些为时过早,但是这支以跑轰为主的球队被称为联盟内最具观赏性的球队却没人敢提出异议。纵观今日的联盟,你不难发现除了几个少数的例外分子之外,比赛已经越来越向沉闷的防守至上的观念转变(其中的个例外分子就是当年由纳什领衔的高得分球队——达拉斯小牛队)。也正因如此,当纳什与太阳队签订了五年6500万美金的合约时,许多人都认为他之所以选择太阳队,完全是金钱在作怪。在人们的眼中,太阳队简直一无是处它缺乏经验(球队首发队员的平均年龄为25.2岁);身高偏矮(身高2.08米的斯塔德迈尔在队中出任中锋,身高2.01米的马里昂出任大前锋);丝毫不具有赛场竞争力(纳什到来之前他们创下了该队20年来的历史最差战绩)。那么,纳什除了看中那一纸肥约之外,人们想象不出他还有任何理由加盟这样支毫无前途的球队。但正是纳什让这支球队彻底改头换面,他用那犹如鬼魅的传球带动每一名场上的队友,同时也让人见识到这种吸引眼球的攻击方式。跑轰战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速度,所以太阳队这大带四小的组合执行起来非常轻松,即使是2.08米的小斯也是运动能力超强的狂人。而对于现在的太阳队来说,他们所面临的挑战恐怕就是如何摆脱他们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暴发户的印象,将这种奋起的势头继续保持下去。毕竟对于像他们这样没有一位独立的明星的球队来说,想要真正赢得球迷们的尊重还需要时间的检验。“我们的这套主力阵容在本赛季中收到了相当良好的赛场效果,”德安东尼说,“每个赛季,我们仍然会高举进攻大旗向其他球队宣战。”他们的进攻真的能够赢得最后胜利吗?还是在新赛季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太阳队的成功让我们隐隐觉得NBA近年来有一项看不见的改变,而且是战术上的全新革新——“一大四小”的球队阵形,一定会在NBA里会掀起一个新流行趋势。如今的“一大四小”有什么特征呢?就我个人观察,有以下几个条件:如果他们没有快攻机会的话,那么纳什(1)就会放慢球队的攻击节奏,与此同时贝尔(2)和迪奥(3)分别站在两侧的三分线处。这种站位方式将会为处于内线的马里昂(4)或者斯塔德迈尔(5)创造空当的机会,为纳什突入内线从而吸引对方上来进行双人包夹。从而使其防守出现漏洞。
何谓“一大四小”?
但是当斯塔德迈尔来到太阳之后,太阳队开始尝试排出无中锋战术。以斯塔德迈尔为唯一内线,配合马里昂、贝尔、迪奥与纳什这样的组合来与对手交战。当然,当初他们在找来纳什贝尔时,就已经想好这个阵容了。所谓“一大四小”,就是像太阳这样的阵容。以一个较高大的中锋或中前锋,配上四个前锋与后卫。在我们业余篮球的世界里并不稀奇多得是球队这样打,但是在高大球员比比皆是、人材济济的NBA里,却还打这种球,是有其它的意义。
过去我们在思考一支NBA球队的组成时,最理想的状况——球队中至少要有四到五位2.06米以上的球员,其中两位最好有2.08米以上来担任中锋,大前锋的理想高度是2.06米以上,这样才具有高度上的对抗力。但是如今,有很多球队纷纷推出这种“一大四小”的策略应战(最明显的是上赛季的金州勇士队)。其实讲穿了,就是以快速攻防转换取代传统的半场系统战,即便进入半场系统战时,也以简单的小组合作替代复杂的走位路线。
除开太阳队不说,像马刺,也常有邓肯带着一批小将打的实例:奥尼尔在热队后场变得比较强势后,也常有这种打法;而火箭队的例子更明显,他们的大前锋既然不济事,干脆视情况缩减他们的上场时间,一个中锋配上四个快速部队也是常见的阵型。还有奇才、小牛等队,简直不胜枚举。过去这未必是一个常态性的球队组织与主流战法,但是到了如今,却经常被大量使用,很多球队在使用这种战法时,往往是看对手的队型决定。
太阳队的疯狂进攻,都是从对方的禁区地带开始的。当联盟中的绝大多数球队都有两名大个子在篮下争抢防守篮板时,太阳队通常只会留守一名球员在篮下伺机而动。别看肖恩·马里昂(4)的个头只有2.01米,但是他抢防守篮板的能力绝对超强,一旦他在内线争抢篮板得手,他就会首先寻找纳什(1),当球在空中尚未降落时,纳什早已向球场的另一侧冲去。马里昂在内线的强大威力极大地解放了斯塔德迈尔(5),后者得以轻松自如地向自家篮下跑去,与贝尔(2)和迪奥(3)一起形成三人快攻阵容。如果斯塔德迈尔在内线抢下篮板的话,马里昂很可能在球队的快攻阵容中自己掉队(当其他人跑至底线时,他可能刚刚来到中线附近)。 “一大四小”的历史沿革与条件
“一大四小”的战术思想是怎么开始的?在70年代,其实就有这种球队出现了,像1975年的总冠军金州勇士队,就不是一支高大球队。不过当时的前锋,高度也就是2.03米,当时还有很多现在我们定义的矮中锋,所以不能算。80年代中,有几支著名的球队也大打“一大四小”,最出名的还是金州勇士队,他们以快速反击与外线为主。像勇士队当年的TMC跑轰三人组,他们的中锋是现任湖人队助理教练拉里·史密斯,仅是2.03米的篮板手,得分就靠他们的前锋与后场群,如TMC中的蒂姆哈达威、里奇蒙、穆林都是攻击主力。现代的“一大四小”,风格就比较类似勇士队的类型,不过勇士队当年几乎没什么防守,中锋也没有进攻能力,这点,又与如今的情况不相同。
1、有一个至少2.08米以上、够高且快攻会跟进的中锋或大前锋。这个中锋1、有一个至少2.08米以上、够高且快攻会跟进的中锋或大前锋,这个中锋不必负传统中锋那样的策应工作,球给进去就是打掉,所以他未必是进攻的第一选择。但是,却负有很重要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在斯塔德迈尔与姚明身上可以看得很明显。这与过去勇士队的区别就在于,中锋必须要有进攻能力、讲求效率而非进攻次数的多寡。
2、至少有一到两个专职抓篮板的球员,而且场上每个队员都要有争抢篮板的意识,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是快攻发起点。这个阵容的身材可能较矮,如果篮板保不住,会是很大的问题。其它不抓篮板的球员要注意对方擅抢进攻篮板的球员,这种阵式,防守篮板的保护是第一重要。
3、有至少两位运动能力特别优越的球员,并有面筐一对一单打能力。所谓运动能力,就是指速度与弹跳力。弹跳力强的球员对对方的防守会有很强的扰乱效果,如果没有弹跳力,就必须要有高度。不要小看这项因素,我觉得非常非常重要。
4、有充分的三分火力,最好有两到三位具有够威胁力、敢于出手的三分射手。这个射手,不能死站在那边等球,而是要清楚团队进攻路径,才能跑到最好的位置等球传到。这种阵型不见得每次快攻都能成功,具备几个外线火力强的球员是非常非常必要的。
5、控球后卫必须要会切入,而且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怎么给“小球”,也就是短传。不具备外线能力、没有速度、进攻威胁力不够的控球后卫,不适合担当这种战法,太过黏球的球员也不适合。别小看短传,纳什可能是联盟中短传功夫最地道的球员,所以他很难缠,也才能让斯塔德迈尔厉害得很夸张。
6、整体的快攻训练必须非常纯熟,因为这个战法会在对方防守形成之前进攻,所以球员们在快攻训练与走位必须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与路线。
7、团队进攻与防守的观念要清楚;进攻上,要尽量让球转移快一点,除了控球外,其它人不得黏球停顿太久,队友的位置也要搞清楚,让拥有最佳机会出手的队友进攻,而不陷于主力迷思;防守上,补防意识要强,但守不住的不要乱犯规。
8、需要有充分的体能,否则就得需要有良好的替补。替补进攻力不强没关系,但是需要达到调节主力体能的效果。
9、当快攻不起来的时候,要有另外备案的半场系统作战方式,所以至少也要有一位能打低位的球员。
10、懂得善用局部优势。譬如有错位防守的情况,或是可单打吃掉的情况,要毫不犹豫打掉。
为什么这种阵势会流行?
“一大四小”这种队型基本上是七分进攻、三分防守,要很坚决的执行“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这样才能使对手疲于奔命。如果你的阵型很纯熟,对手想跟你拼进攻无异自杀。你仔细想想,太阳队是不是符合这以上十项原则?有的球员是同时符合好几个条件。而其它打“一大四小”的队伍,譬如热火,他们也符合上述条件,但他们还有个超级中锋,可以在快攻打不成时还能慢下来打阵地战。
目前联盟中打这类战术的代表性球队,可以以勇士、热火、马刺与开拓者为范例;从他们现在的战绩,你可以看得出来,这个战术在如今可说是非常流行。其实步行者队和公牛也有这方面的资本,只不过由于罗斯的受伤,之前的公牛萎靡不振。而步行者乔治的报废也让他们提早退出了竞争者的行列。归根结底,“一大四小”的阵型会流行并非偶然。有很多主客观因素,造成了这种阵式的流行,说起来,很令人费解:
1、优秀内线的贫乏,使得个队要凑齐两到三个可用的长人还很难。许多年轻的长人都跑去打前锋,宁愿飙外线,但是也不愿扎扎实实练禁区球员应该要做的事。有越来越多的美国长人在禁区里的基本能力都在退化中,反而是矮前锋的禁区基本功比较好,偏偏他们这种球员进入NBA的可能性又比较低。
2、NBA球员年轻化,球技也快餐化,基本功越来越差。不练基本功的后果,就是靠体能条件打球,打半场系统战的效率变低,你得变成速度战、体能战才能够把个人技术的不足缺陷给补掉。现在有几个NBA球员有所谓的独门绝招,就像80年代一些杀手级球员的得分招数一样?就连现在你问我年轻一辈的球员中“谁的中距离比较准”?我恐怕都难以回答。如果技术不够纯熟,就只能用观念弥补。基本上像太阳队那种打法,球员的观念要很清楚,球与人的位置与路线一定要很明确,否则一定会乱掉。教观念比教球技要简单多了,与其打技巧战,不如打运动战。
3、三分球已融为主流战术。现在不重视三分球的球队已经很少了,即便是像老尼尔森、杰里·斯隆这种老教练,也无法否定其价值。当三分球可以运用在快攻上时,威力会倍增。在“一大四小”的阵型里,三分球是绝对重要的攻击手段之一。
对于喜欢华丽进攻的同学而言,太阳队的小球战术易于模仿,但难以专精,需要各个位置的球员配合默契。他们的战术通常是这样的——在主场对阵马刺队的一场比赛中,纳什从赛场左侧接到了斯塔德迈尔在对方禁区内传出的皮球。他将球快速运至中场,在这其中他突破了三名企图拦截他的马刺队员。在距离篮筐足有六英尺远的地方,纳什在企图扑到他面前的对手脚前撒住了脚步。他拿眼角的余光一扫,发现迪奥就在他左侧大约18英尺远的地方,迅速将球传给后者。迪奥接球后,马不停蹄地将球传给了在他右侧处于空当位置的贝尔。处于弧线处的他接球后,还没等蒂姆邓肯从内线扑出来对他进行补防,早已扬手命中一个精准的三分球。就在这短短的几秒钟时间里——短得只够你低头系上自己的鞋带,太阳队已经从球场的这端到那端,完成了一次无懈可击的快攻配合。马刺队——这样一支在全联盟中号称防守最好的球队,在他们面前也只能甘拜下风。
据数据统计,太阳队在每次进攻前的十秒钟时间内完成投篮的几率是48%,而他们在每个比赛的夜晚里的投篮命中数(41 1次)更是高于其他球队。“我们在赛场上的目标就是击垮你,”太阳队助理教练马克伊瓦罗尼说,“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会设计谋划出好几种赛场进攻方案,然后选择一种最有效的方法对付你。”也许现在我们将太阳队称为全联盟最好的球队有些为时过早,但是这支以跑轰为主的球队被称为联盟内最具观赏性的球队却没人敢提出异议。纵观今日的联盟,你不难发现除了几个少数的例外分子之外,比赛已经越来越向沉闷的防守至上的观念转变(其中的个例外分子就是当年由纳什领衔的高得分球队——达拉斯小牛队)。也正因如此,当纳什与太阳队签订了五年6500万美金的合约时,许多人都认为他之所以选择太阳队,完全是金钱在作怪。在人们的眼中,太阳队简直一无是处它缺乏经验(球队首发队员的平均年龄为25.2岁);身高偏矮(身高2.08米的斯塔德迈尔在队中出任中锋,身高2.01米的马里昂出任大前锋);丝毫不具有赛场竞争力(纳什到来之前他们创下了该队20年来的历史最差战绩)。那么,纳什除了看中那一纸肥约之外,人们想象不出他还有任何理由加盟这样支毫无前途的球队。但正是纳什让这支球队彻底改头换面,他用那犹如鬼魅的传球带动每一名场上的队友,同时也让人见识到这种吸引眼球的攻击方式。跑轰战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速度,所以太阳队这大带四小的组合执行起来非常轻松,即使是2.08米的小斯也是运动能力超强的狂人。而对于现在的太阳队来说,他们所面临的挑战恐怕就是如何摆脱他们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暴发户的印象,将这种奋起的势头继续保持下去。毕竟对于像他们这样没有一位独立的明星的球队来说,想要真正赢得球迷们的尊重还需要时间的检验。“我们的这套主力阵容在本赛季中收到了相当良好的赛场效果,”德安东尼说,“每个赛季,我们仍然会高举进攻大旗向其他球队宣战。”他们的进攻真的能够赢得最后胜利吗?还是在新赛季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太阳队的成功让我们隐隐觉得NBA近年来有一项看不见的改变,而且是战术上的全新革新——“一大四小”的球队阵形,一定会在NBA里会掀起一个新流行趋势。如今的“一大四小”有什么特征呢?就我个人观察,有以下几个条件:如果他们没有快攻机会的话,那么纳什(1)就会放慢球队的攻击节奏,与此同时贝尔(2)和迪奥(3)分别站在两侧的三分线处。这种站位方式将会为处于内线的马里昂(4)或者斯塔德迈尔(5)创造空当的机会,为纳什突入内线从而吸引对方上来进行双人包夹。从而使其防守出现漏洞。
何谓“一大四小”?
但是当斯塔德迈尔来到太阳之后,太阳队开始尝试排出无中锋战术。以斯塔德迈尔为唯一内线,配合马里昂、贝尔、迪奥与纳什这样的组合来与对手交战。当然,当初他们在找来纳什贝尔时,就已经想好这个阵容了。所谓“一大四小”,就是像太阳这样的阵容。以一个较高大的中锋或中前锋,配上四个前锋与后卫。在我们业余篮球的世界里并不稀奇多得是球队这样打,但是在高大球员比比皆是、人材济济的NBA里,却还打这种球,是有其它的意义。
过去我们在思考一支NBA球队的组成时,最理想的状况——球队中至少要有四到五位2.06米以上的球员,其中两位最好有2.08米以上来担任中锋,大前锋的理想高度是2.06米以上,这样才具有高度上的对抗力。但是如今,有很多球队纷纷推出这种“一大四小”的策略应战(最明显的是上赛季的金州勇士队)。其实讲穿了,就是以快速攻防转换取代传统的半场系统战,即便进入半场系统战时,也以简单的小组合作替代复杂的走位路线。
除开太阳队不说,像马刺,也常有邓肯带着一批小将打的实例:奥尼尔在热队后场变得比较强势后,也常有这种打法;而火箭队的例子更明显,他们的大前锋既然不济事,干脆视情况缩减他们的上场时间,一个中锋配上四个快速部队也是常见的阵型。还有奇才、小牛等队,简直不胜枚举。过去这未必是一个常态性的球队组织与主流战法,但是到了如今,却经常被大量使用,很多球队在使用这种战法时,往往是看对手的队型决定。
太阳队的疯狂进攻,都是从对方的禁区地带开始的。当联盟中的绝大多数球队都有两名大个子在篮下争抢防守篮板时,太阳队通常只会留守一名球员在篮下伺机而动。别看肖恩·马里昂(4)的个头只有2.01米,但是他抢防守篮板的能力绝对超强,一旦他在内线争抢篮板得手,他就会首先寻找纳什(1),当球在空中尚未降落时,纳什早已向球场的另一侧冲去。马里昂在内线的强大威力极大地解放了斯塔德迈尔(5),后者得以轻松自如地向自家篮下跑去,与贝尔(2)和迪奥(3)一起形成三人快攻阵容。如果斯塔德迈尔在内线抢下篮板的话,马里昂很可能在球队的快攻阵容中自己掉队(当其他人跑至底线时,他可能刚刚来到中线附近)。 “一大四小”的历史沿革与条件
“一大四小”的战术思想是怎么开始的?在70年代,其实就有这种球队出现了,像1975年的总冠军金州勇士队,就不是一支高大球队。不过当时的前锋,高度也就是2.03米,当时还有很多现在我们定义的矮中锋,所以不能算。80年代中,有几支著名的球队也大打“一大四小”,最出名的还是金州勇士队,他们以快速反击与外线为主。像勇士队当年的TMC跑轰三人组,他们的中锋是现任湖人队助理教练拉里·史密斯,仅是2.03米的篮板手,得分就靠他们的前锋与后场群,如TMC中的蒂姆哈达威、里奇蒙、穆林都是攻击主力。现代的“一大四小”,风格就比较类似勇士队的类型,不过勇士队当年几乎没什么防守,中锋也没有进攻能力,这点,又与如今的情况不相同。
1、有一个至少2.08米以上、够高且快攻会跟进的中锋或大前锋。这个中锋1、有一个至少2.08米以上、够高且快攻会跟进的中锋或大前锋,这个中锋不必负传统中锋那样的策应工作,球给进去就是打掉,所以他未必是进攻的第一选择。但是,却负有很重要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在斯塔德迈尔与姚明身上可以看得很明显。这与过去勇士队的区别就在于,中锋必须要有进攻能力、讲求效率而非进攻次数的多寡。
2、至少有一到两个专职抓篮板的球员,而且场上每个队员都要有争抢篮板的意识,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是快攻发起点。这个阵容的身材可能较矮,如果篮板保不住,会是很大的问题。其它不抓篮板的球员要注意对方擅抢进攻篮板的球员,这种阵式,防守篮板的保护是第一重要。
3、有至少两位运动能力特别优越的球员,并有面筐一对一单打能力。所谓运动能力,就是指速度与弹跳力。弹跳力强的球员对对方的防守会有很强的扰乱效果,如果没有弹跳力,就必须要有高度。不要小看这项因素,我觉得非常非常重要。
4、有充分的三分火力,最好有两到三位具有够威胁力、敢于出手的三分射手。这个射手,不能死站在那边等球,而是要清楚团队进攻路径,才能跑到最好的位置等球传到。这种阵型不见得每次快攻都能成功,具备几个外线火力强的球员是非常非常必要的。
5、控球后卫必须要会切入,而且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怎么给“小球”,也就是短传。不具备外线能力、没有速度、进攻威胁力不够的控球后卫,不适合担当这种战法,太过黏球的球员也不适合。别小看短传,纳什可能是联盟中短传功夫最地道的球员,所以他很难缠,也才能让斯塔德迈尔厉害得很夸张。
6、整体的快攻训练必须非常纯熟,因为这个战法会在对方防守形成之前进攻,所以球员们在快攻训练与走位必须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与路线。
7、团队进攻与防守的观念要清楚;进攻上,要尽量让球转移快一点,除了控球外,其它人不得黏球停顿太久,队友的位置也要搞清楚,让拥有最佳机会出手的队友进攻,而不陷于主力迷思;防守上,补防意识要强,但守不住的不要乱犯规。
8、需要有充分的体能,否则就得需要有良好的替补。替补进攻力不强没关系,但是需要达到调节主力体能的效果。
9、当快攻不起来的时候,要有另外备案的半场系统作战方式,所以至少也要有一位能打低位的球员。
10、懂得善用局部优势。譬如有错位防守的情况,或是可单打吃掉的情况,要毫不犹豫打掉。
为什么这种阵势会流行?
“一大四小”这种队型基本上是七分进攻、三分防守,要很坚决的执行“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这样才能使对手疲于奔命。如果你的阵型很纯熟,对手想跟你拼进攻无异自杀。你仔细想想,太阳队是不是符合这以上十项原则?有的球员是同时符合好几个条件。而其它打“一大四小”的队伍,譬如热火,他们也符合上述条件,但他们还有个超级中锋,可以在快攻打不成时还能慢下来打阵地战。
目前联盟中打这类战术的代表性球队,可以以勇士、热火、马刺与开拓者为范例;从他们现在的战绩,你可以看得出来,这个战术在如今可说是非常流行。其实步行者队和公牛也有这方面的资本,只不过由于罗斯的受伤,之前的公牛萎靡不振。而步行者乔治的报废也让他们提早退出了竞争者的行列。归根结底,“一大四小”的阵型会流行并非偶然。有很多主客观因素,造成了这种阵式的流行,说起来,很令人费解:
1、优秀内线的贫乏,使得个队要凑齐两到三个可用的长人还很难。许多年轻的长人都跑去打前锋,宁愿飙外线,但是也不愿扎扎实实练禁区球员应该要做的事。有越来越多的美国长人在禁区里的基本能力都在退化中,反而是矮前锋的禁区基本功比较好,偏偏他们这种球员进入NBA的可能性又比较低。
2、NBA球员年轻化,球技也快餐化,基本功越来越差。不练基本功的后果,就是靠体能条件打球,打半场系统战的效率变低,你得变成速度战、体能战才能够把个人技术的不足缺陷给补掉。现在有几个NBA球员有所谓的独门绝招,就像80年代一些杀手级球员的得分招数一样?就连现在你问我年轻一辈的球员中“谁的中距离比较准”?我恐怕都难以回答。如果技术不够纯熟,就只能用观念弥补。基本上像太阳队那种打法,球员的观念要很清楚,球与人的位置与路线一定要很明确,否则一定会乱掉。教观念比教球技要简单多了,与其打技巧战,不如打运动战。
3、三分球已融为主流战术。现在不重视三分球的球队已经很少了,即便是像老尼尔森、杰里·斯隆这种老教练,也无法否定其价值。当三分球可以运用在快攻上时,威力会倍增。在“一大四小”的阵型里,三分球是绝对重要的攻击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