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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作为一门"综合性的领域法学",既与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学科相交融,又与经济学、管理学等非法律学科相关联,此种特质决定了知识整合型教学理念的导入。财税法教学必要坚持以下两个方向:其一,整合财税法内部知识,奠定财税法的内部知识框架;其二,寻求外部知识的供给与配置,注重法际的整体性合作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