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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刑法因果关系,是确定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在比较欧陆刑法和英美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上,判断刑法因果关系,可借鉴“无A即无B”(无危害行为即无危害结果)的公式,一般不分刑法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但在危害行为与结果间具有介入因素的若干场合,有区分刑法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的必要。要首先采用上述公式确定条件系统(事实因果关系层次),然后具体分析条件对结果作用的大小,进一步明确行为与结果间是否具有法律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