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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努力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建设现代农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微观组织基础。与此同时,苏州市还利用集体经济基础好、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的有利条件,大力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两大改革,作为调整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富民强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作为加快“三个集中”进程的关键举措。目前全市共有“三大合作组织”2354家,入社农户96.6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8.2%。苏州农民已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