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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油气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应关注对政治风险的防控,并有效利用各种制度性工具尤其是双边投资协定来保护海外投资。首先,应把石油合同和投资协定统筹考虑,避免石油合同对投资协定的明确排除适用;其次,要立足于母国与东道国的投资协定,在缺位或保护力度不够的情况下,积极推进有关投资协定的签署或改善;最后,通过及时和有效的协定筹划,为海外投资寻找有利的(一个或多个)第三国投资协定的保护,以填补保护漏洞或编织更完善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