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假释同步监督机制的三个重点

来源 :人民检察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lueskyxq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2月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要求,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继续加强对服刑人员中“有钱人”“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问题。笔者认为,相较于立法上的修改完善,针对假释同步监督的实践困境,探索完善假释同步
其他文献
这是一个读者多次提出的问题,也是一个说它简单就简单、说它复杂就复杂的问题。说它简单,是因为联邦宪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将宣战和拨款建立军队的权力给了国会,但是把指挥军队的权力给了总统。说它复杂是因为美国人有持枪和建立民兵的权利,在联邦军队之外,各州和老百姓还可以有自己的武装。独立战争开始的时候,华盛顿指挥的大陆军就是由各殖民地的民兵集合而成。尽管后来订有法律将各州的民兵纳入联邦体制,成立了国民警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