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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牌存不存在也许并不重要,因为那段遭受殖民统治的历史是不能抹杀的。
周作人在1903年9月11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上午乘车至高昌庙,晤封燮臣,同至十六浦。途中经公园,地甚敞,青葱满目。白人游息其中者无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国人不得人。门悬金字牌一,大书‘犬与华人不准人’七字,哀我华人与犬为伍。园之四周皆铁栅,环而窥者甚多,无甚一不平者。奈何竟血冷至此!”这差不多是今天人人皆知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标牌的最早记载。但是经过现代学者的研究,这个深深影响了中国人民族情绪的牌子,是否曾经存在过已被打上了问号。
拒绝华人入内的公园
周作人当年途经的公园,今天叫做黄浦公园,当年的上海人把它叫做公园、娱乐场或者外滩公园,1868年建成并对外开放,不久之后就成了是非之地……
最开始的抱怨来自外国人。1868年公园建成之后就禁止华人进入,但“身份尊贵”、“衣冠楚楚的绅士”除外,当时,外国人的华人仆人,尤其是阿妈,如果在外国人的陪同下也可以进入公园。而且当时的上海公共租界雇员,比如华人警察也可以进入。进入公园的华人一多,欧洲人就开始抱怨,于是1881年租界当局改变了政策,禁止所有华人进入。而这一政策激怒了居住在租界里的华人领袖。他们要求殖民当局区别对待承认他们的权利。
1881年4月6日,上海虹口医院医师恽凯英和怡和洋行买办唐茂枝等联名致函工部局总办,他们用英文写道:我们都是租界的居民,而且是纳税人,想请问你有什么条文规定中国人不可以进入公共花园?我们没有见到官方有关这方面的文件。昨天,我们中有位先生冒昧地想进入花园,不料被门警阻挡了。
4月20日,工部局秘书索尔本复信说:花园的范围不大,不可能让所有的中国人都进来游赏。门瞽曾得到过指示,只让文雅的衣冠整齐的中国人进入花园。如果被拒绝,那一定是门警误会了,工部局表示歉意。但4月25日,工部局又复信说:工部局并不认为中国人有进入花园的权利。我们是根据英国驻沪领事馆领事温斯达致上海道台的信来管理公园的, “这块地方是给在上海的外国社区的居民作为娱乐场所或公园之用”。
但工部局先前的表态毕竟已经对于上等华人入园问题采取了默认态度。不久,作为一种变通的办法,唐茂枝等人就提出了有限制地向上等华人开放公园的建议:所有善意的真诚的来花园游玩的中国人,必须出示证件。证件由工部局发给。有名望的中外人士的介绍信,或是社区居民团体委员会的介绍信,都可以作为入园的证件。
但是1885年的公园明示游览规则,仍然禁止华人入内。规则共六条:“一,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二,小孩之坐车应在旁边小路上推行;三,禁止采花捉鸟巢以及损害花革树木,凡小孩之父母及佣妇等理应格外小心,以免此等情事;四,不准入奏乐之处;五,除西人之佣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六,小孩无西人同伴则不准入内花园。”这项收入《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章程》的六项规定,直到1928年,四十多年间在字句上或有差异,各条顺序或有变动,但基本内容没变。
上层华人仍然抗争不断,《申报》等报纸从中推波助澜,在1885年的《申报》上有文章说:公家花园之创,与夫平时管理修葺,一切等费皆出自西人乎,仰出自华人乎?以工部局所捐之款计之,华人之捐多于西人者几何?则是此园而例以西法,华人断不至被阻。且彼日本之人其捐尤少于西人,高丽之人则竞一无所捐,而何以颠倒若斯乎!
在民间人士的推动下,1889年3月11日,上海道台龚照缓在给英驻沪总领事的英文信中写道:那个地方是在我们中国的土地上,花园基金的主要募集对象也是中国人,而我们中国人却不能越雷池一步。我们认为这是极不公平的。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侮辱;对我们中国来说,是有损国家尊严的。
但是即使是有限发行许可证的制度到了1890年再次受到限制,因为申请通行证的华人太多。而且工部局还说,有几个例子说明中国人在游园券上捣鬼,如更改日期,过期的入场券再使用等。1890年12月,位于苏州河南面、里摆渡桥东面的新公园(亦称华人公园)建成开放,专供中国人使用,张园、愚园等私人花园也对游客开放,华人便很少索证游览外滩公园了。
1894年的公园规则规定:除了各种俱乐部的仆人或者俱乐部成员以外,华人不得人园。到了1903年,游园规定第一条是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第五条规定除西人之佣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1913的修改条例第一条改为:公园只允许外国人进入,第二条是大与脚踏车不得入内。到1928年公园向所有人开放,在工部局的官方告示中没有任何“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规定。到底有没有周作人所说的标牌呢?
殖民侵略的标志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块标牌已经成为了上海殖民统治的标志,汉学家毕可思在文章写道:当西方人听到或读到“旧上海”时,第一个跃入脑海的印象就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个宣称的标志。这是因为,几十年来,小说家、记者、通俗史学家以及学界人士、游记作者都使他们的读者了解到这个简明字句布告的存在。
这个符号第一次出现在英语文本中是在20世纪最初十几年中,并很快成为西方著作关于中国的一个老生常谈的对象。最早的有案可稽的文献是1914年记者普特南·威尔所写的小说,在小说中威尔写道:“布告张贴在公家花园那里。市政当局的一些蠢货在布告板上涂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我认为这太粗暴了。如果我是他们的话,我会杀了那些外国魔鬼作为报复。”第一次出现于非虚构类作品则是1917年鲁塔锐特的《中国的发展》。出生在上海的传教士之子约翰爱培在关于上海童年的回忆录中认为,这个著名的布告成了一个“标志,以至于任何关于上海的书都不能不提到它”。
美国朱利叶斯董事会托管基金会的董事长爱德·恩波利,在登载在1930年11月《大西洋月刊》上的文章中写道:“一件粗暴无礼对待一个文明国家人民,即中国人民的事件,……最重要的例子——一块竖在上海迷人的公园里的告示牌,用正楷字样公布‘狗与华人不得入内。”
在中国对这个牌子的议论涉及到民族的觉醒、国家的独立等多重问题。郭沫若在1923年8月23日夜间写的《月蚀》一文中,说;“没有法子走到黄浦公园去罢,穿件洋服去假充东洋人去罢!可怜的亡国奴都还够不上,印度人都可以进出自由,只有我们华人是狗!”又写道:“……穿和服也可以,穿印度服也可以,只有中国衣服是不行的。上海几处的公园都禁止狗与华人人内,其实狗倒可以进去,人是不行,人要变狗的时候便可以进去了。”
1923年11月16日蔡和森在《向导报》 发表题为“被外国帝国主义宰制八十年的上海”一文中写道:租界以内最初是不准华人居住的,而是“华人与犬不得入内”的标牌,至今悬挂在外国公园的门上。
1924年11月25日,孙中山发表《中国内乱之原因》的演说:“上海黄浦滩和四川路那两个公园,我们中国人至今还是不能进去,从前在那些公园的门口,并挂一块牌说:狗同中国人不许人。现在虽然取消了那块牌,还是没有取消那个禁例。”
我们可以看到蔡和森说的牌子是“华人与犬不得入内”,而孙中山说标牌是“狗同中国人不许人”。而且他们提到的公园也不确切。而方志敏在1935年就义前所写的《可爱的中国》提到他看到的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园”,他说“有几个穷朋友,邀我去游法国公园散散闷。一走到公园门口就看到一块刺目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园’几个字。这几个字射入我的眼中时,全身突然一阵烧热,脸上都烧红了。这是我感觉着从来没有受过的耻辱!在中国的上海地方让他们造公园来,反而禁止华人人园,反而将华人与狗并列。这样无理的侮辱华人,岂是所谓‘文明国’的人们所应做出来的吗?……我后来听说因为许多爱国文学家著文的攻击,那块侮辱华人的牌子已经取去了。但以畜生看待华人的观念,是至今没有改变的。”
早年留学英伦,通晓多国语言,曾任国民党的外交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汤良礼,后来附逆汪伪政权,但他的著作在海内外很有影响。在他1927年出版的英文著作里,他提到一个外国人马隆的照片作为证据,声称这个牌子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才被摘掉的。
有关这个牌子的故事还是一直流传,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教科书深深烙印进每个中国人的心里。这个标牌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有力象征,最能激发中国人的义愤。
在1973年的香港电影《精武门》里,印度警察指着那个“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不让李小龙饰演的陈真进入公园,而同时穿和服的日本人甚至带狗的欧美人却堂而皇之地进入。日本男人还说如果陈真扮成狗的话就可以带着他爬进去,怒火中烧的陈真把日本人打死了,还把挂在公园门口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告示牌踢得粉碎。据说电影首次在香港公映时,看到此处全场观众大声欢呼。
标牌是怎么出现的
尽管报界批评不断,工部局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禁止华人人园的规定。在1900年以前的文献中,迄今未见到有人将公园规则第一、第五条相提并论的情况,也没有见到从侮辱华人角度将华人与狗联系在一起表示愤慨的情况。那么,为什么1900年以后关于牌示问题就出现了,将公园规则第一、第五条相提并论的情况就多了起来?可能的解释只有两种:其一,1900年以后,公园确实出现过仅写“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字样的牌示。陈岱孙、周而复、曹聚仁、苏步青、桂祖良、宋振庭都说确实存在,并且亲见。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非正式小型告示牌,或许只是实物或者照片没有流传下来,而实际上确实存在。
中国学者吴贵芳、薛理勇,英国学者毕可思,美国学者华志建,日本学者石川祯浩等看法则比较谨慎。上海社科院熊月之教授认为:在没有发现确定性证据的现在,可以认为在正式向中国人开放之前,在外滩公园门口,有过限制中国人和狗入园的告示牌。但是,一般所想像的那种将两者连在一起所谓“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牌,看起来好像并不存在。他认为20世纪初,有着强烈民族主义的人们从“公园六条”中品出侮辱华人的味道,并将之加以发挥。
熊月之教授认为1900年以前上海的华洋关系相对和谐,除了两次小事件外,没有太大的冲突,也还没有明显的民族主义意识,没有上升为中外冲突。但进入1900年以后,上海的华洋冲突就逐渐升格为中外问题,民族主义色彩越来越浓厚。比如1909年《申报》上刊登了一张外滩公园的大幅照片并说,这里不准华人进入。在报纸的宣传之下,公园成了民众关注的焦点。
英国学者毕可思,美国学者华志建则认为,有关这个标牌的议论主要出现在20世纪10年代末20年代初,所以这个牌子的故事很可能是在20世纪初的几年内开始流传。至于这个牌子是怎么开始出现的,他们认为很可能正如溥仪的老师庄士敦所猜测的,是把公园规则的第一条“不准华人人内”与其他条目综合起来说,概括成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华人不得入内的公园守则早在1903年就存在,到1913年改成更中性些的“只准外国人进入”。毕可思认为这个都市传说很可能是在1913年之前产生的。与知识分子为了激起爱国主义的情绪而“创造”了“华人与狗不得进入”这个标牌的观点不同。毕可思认为那些没文化的上海阿妈或者其他佣人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他认为,有一段时间,作为外国人的仆人,这些下人是可以进入公园的。这些人不认识英文,但是能从某一条中认出“华人”,另一条里认出“狗”这些英语单词,他们经常把这些条文指给其他上海下层民众看,也许“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个影响深远的牌子就这样产生了。
周作人在1903年9月11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上午乘车至高昌庙,晤封燮臣,同至十六浦。途中经公园,地甚敞,青葱满目。白人游息其中者无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国人不得人。门悬金字牌一,大书‘犬与华人不准人’七字,哀我华人与犬为伍。园之四周皆铁栅,环而窥者甚多,无甚一不平者。奈何竟血冷至此!”这差不多是今天人人皆知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标牌的最早记载。但是经过现代学者的研究,这个深深影响了中国人民族情绪的牌子,是否曾经存在过已被打上了问号。
拒绝华人入内的公园
周作人当年途经的公园,今天叫做黄浦公园,当年的上海人把它叫做公园、娱乐场或者外滩公园,1868年建成并对外开放,不久之后就成了是非之地……
最开始的抱怨来自外国人。1868年公园建成之后就禁止华人进入,但“身份尊贵”、“衣冠楚楚的绅士”除外,当时,外国人的华人仆人,尤其是阿妈,如果在外国人的陪同下也可以进入公园。而且当时的上海公共租界雇员,比如华人警察也可以进入。进入公园的华人一多,欧洲人就开始抱怨,于是1881年租界当局改变了政策,禁止所有华人进入。而这一政策激怒了居住在租界里的华人领袖。他们要求殖民当局区别对待承认他们的权利。
1881年4月6日,上海虹口医院医师恽凯英和怡和洋行买办唐茂枝等联名致函工部局总办,他们用英文写道:我们都是租界的居民,而且是纳税人,想请问你有什么条文规定中国人不可以进入公共花园?我们没有见到官方有关这方面的文件。昨天,我们中有位先生冒昧地想进入花园,不料被门警阻挡了。
4月20日,工部局秘书索尔本复信说:花园的范围不大,不可能让所有的中国人都进来游赏。门瞽曾得到过指示,只让文雅的衣冠整齐的中国人进入花园。如果被拒绝,那一定是门警误会了,工部局表示歉意。但4月25日,工部局又复信说:工部局并不认为中国人有进入花园的权利。我们是根据英国驻沪领事馆领事温斯达致上海道台的信来管理公园的, “这块地方是给在上海的外国社区的居民作为娱乐场所或公园之用”。
但工部局先前的表态毕竟已经对于上等华人入园问题采取了默认态度。不久,作为一种变通的办法,唐茂枝等人就提出了有限制地向上等华人开放公园的建议:所有善意的真诚的来花园游玩的中国人,必须出示证件。证件由工部局发给。有名望的中外人士的介绍信,或是社区居民团体委员会的介绍信,都可以作为入园的证件。
但是1885年的公园明示游览规则,仍然禁止华人入内。规则共六条:“一,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二,小孩之坐车应在旁边小路上推行;三,禁止采花捉鸟巢以及损害花革树木,凡小孩之父母及佣妇等理应格外小心,以免此等情事;四,不准入奏乐之处;五,除西人之佣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六,小孩无西人同伴则不准入内花园。”这项收入《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章程》的六项规定,直到1928年,四十多年间在字句上或有差异,各条顺序或有变动,但基本内容没变。
上层华人仍然抗争不断,《申报》等报纸从中推波助澜,在1885年的《申报》上有文章说:公家花园之创,与夫平时管理修葺,一切等费皆出自西人乎,仰出自华人乎?以工部局所捐之款计之,华人之捐多于西人者几何?则是此园而例以西法,华人断不至被阻。且彼日本之人其捐尤少于西人,高丽之人则竞一无所捐,而何以颠倒若斯乎!
在民间人士的推动下,1889年3月11日,上海道台龚照缓在给英驻沪总领事的英文信中写道:那个地方是在我们中国的土地上,花园基金的主要募集对象也是中国人,而我们中国人却不能越雷池一步。我们认为这是极不公平的。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侮辱;对我们中国来说,是有损国家尊严的。
但是即使是有限发行许可证的制度到了1890年再次受到限制,因为申请通行证的华人太多。而且工部局还说,有几个例子说明中国人在游园券上捣鬼,如更改日期,过期的入场券再使用等。1890年12月,位于苏州河南面、里摆渡桥东面的新公园(亦称华人公园)建成开放,专供中国人使用,张园、愚园等私人花园也对游客开放,华人便很少索证游览外滩公园了。
1894年的公园规则规定:除了各种俱乐部的仆人或者俱乐部成员以外,华人不得人园。到了1903年,游园规定第一条是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第五条规定除西人之佣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1913的修改条例第一条改为:公园只允许外国人进入,第二条是大与脚踏车不得入内。到1928年公园向所有人开放,在工部局的官方告示中没有任何“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规定。到底有没有周作人所说的标牌呢?
殖民侵略的标志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块标牌已经成为了上海殖民统治的标志,汉学家毕可思在文章写道:当西方人听到或读到“旧上海”时,第一个跃入脑海的印象就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个宣称的标志。这是因为,几十年来,小说家、记者、通俗史学家以及学界人士、游记作者都使他们的读者了解到这个简明字句布告的存在。
这个符号第一次出现在英语文本中是在20世纪最初十几年中,并很快成为西方著作关于中国的一个老生常谈的对象。最早的有案可稽的文献是1914年记者普特南·威尔所写的小说,在小说中威尔写道:“布告张贴在公家花园那里。市政当局的一些蠢货在布告板上涂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我认为这太粗暴了。如果我是他们的话,我会杀了那些外国魔鬼作为报复。”第一次出现于非虚构类作品则是1917年鲁塔锐特的《中国的发展》。出生在上海的传教士之子约翰爱培在关于上海童年的回忆录中认为,这个著名的布告成了一个“标志,以至于任何关于上海的书都不能不提到它”。
美国朱利叶斯董事会托管基金会的董事长爱德·恩波利,在登载在1930年11月《大西洋月刊》上的文章中写道:“一件粗暴无礼对待一个文明国家人民,即中国人民的事件,……最重要的例子——一块竖在上海迷人的公园里的告示牌,用正楷字样公布‘狗与华人不得入内。”
在中国对这个牌子的议论涉及到民族的觉醒、国家的独立等多重问题。郭沫若在1923年8月23日夜间写的《月蚀》一文中,说;“没有法子走到黄浦公园去罢,穿件洋服去假充东洋人去罢!可怜的亡国奴都还够不上,印度人都可以进出自由,只有我们华人是狗!”又写道:“……穿和服也可以,穿印度服也可以,只有中国衣服是不行的。上海几处的公园都禁止狗与华人人内,其实狗倒可以进去,人是不行,人要变狗的时候便可以进去了。”
1923年11月16日蔡和森在《向导报》 发表题为“被外国帝国主义宰制八十年的上海”一文中写道:租界以内最初是不准华人居住的,而是“华人与犬不得入内”的标牌,至今悬挂在外国公园的门上。
1924年11月25日,孙中山发表《中国内乱之原因》的演说:“上海黄浦滩和四川路那两个公园,我们中国人至今还是不能进去,从前在那些公园的门口,并挂一块牌说:狗同中国人不许人。现在虽然取消了那块牌,还是没有取消那个禁例。”
我们可以看到蔡和森说的牌子是“华人与犬不得入内”,而孙中山说标牌是“狗同中国人不许人”。而且他们提到的公园也不确切。而方志敏在1935年就义前所写的《可爱的中国》提到他看到的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园”,他说“有几个穷朋友,邀我去游法国公园散散闷。一走到公园门口就看到一块刺目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园’几个字。这几个字射入我的眼中时,全身突然一阵烧热,脸上都烧红了。这是我感觉着从来没有受过的耻辱!在中国的上海地方让他们造公园来,反而禁止华人人园,反而将华人与狗并列。这样无理的侮辱华人,岂是所谓‘文明国’的人们所应做出来的吗?……我后来听说因为许多爱国文学家著文的攻击,那块侮辱华人的牌子已经取去了。但以畜生看待华人的观念,是至今没有改变的。”
早年留学英伦,通晓多国语言,曾任国民党的外交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汤良礼,后来附逆汪伪政权,但他的著作在海内外很有影响。在他1927年出版的英文著作里,他提到一个外国人马隆的照片作为证据,声称这个牌子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才被摘掉的。
有关这个牌子的故事还是一直流传,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教科书深深烙印进每个中国人的心里。这个标牌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有力象征,最能激发中国人的义愤。
在1973年的香港电影《精武门》里,印度警察指着那个“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不让李小龙饰演的陈真进入公园,而同时穿和服的日本人甚至带狗的欧美人却堂而皇之地进入。日本男人还说如果陈真扮成狗的话就可以带着他爬进去,怒火中烧的陈真把日本人打死了,还把挂在公园门口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告示牌踢得粉碎。据说电影首次在香港公映时,看到此处全场观众大声欢呼。
标牌是怎么出现的
尽管报界批评不断,工部局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禁止华人人园的规定。在1900年以前的文献中,迄今未见到有人将公园规则第一、第五条相提并论的情况,也没有见到从侮辱华人角度将华人与狗联系在一起表示愤慨的情况。那么,为什么1900年以后关于牌示问题就出现了,将公园规则第一、第五条相提并论的情况就多了起来?可能的解释只有两种:其一,1900年以后,公园确实出现过仅写“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字样的牌示。陈岱孙、周而复、曹聚仁、苏步青、桂祖良、宋振庭都说确实存在,并且亲见。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非正式小型告示牌,或许只是实物或者照片没有流传下来,而实际上确实存在。
中国学者吴贵芳、薛理勇,英国学者毕可思,美国学者华志建,日本学者石川祯浩等看法则比较谨慎。上海社科院熊月之教授认为:在没有发现确定性证据的现在,可以认为在正式向中国人开放之前,在外滩公园门口,有过限制中国人和狗入园的告示牌。但是,一般所想像的那种将两者连在一起所谓“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牌,看起来好像并不存在。他认为20世纪初,有着强烈民族主义的人们从“公园六条”中品出侮辱华人的味道,并将之加以发挥。
熊月之教授认为1900年以前上海的华洋关系相对和谐,除了两次小事件外,没有太大的冲突,也还没有明显的民族主义意识,没有上升为中外冲突。但进入1900年以后,上海的华洋冲突就逐渐升格为中外问题,民族主义色彩越来越浓厚。比如1909年《申报》上刊登了一张外滩公园的大幅照片并说,这里不准华人进入。在报纸的宣传之下,公园成了民众关注的焦点。
英国学者毕可思,美国学者华志建则认为,有关这个标牌的议论主要出现在20世纪10年代末20年代初,所以这个牌子的故事很可能是在20世纪初的几年内开始流传。至于这个牌子是怎么开始出现的,他们认为很可能正如溥仪的老师庄士敦所猜测的,是把公园规则的第一条“不准华人人内”与其他条目综合起来说,概括成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华人不得入内的公园守则早在1903年就存在,到1913年改成更中性些的“只准外国人进入”。毕可思认为这个都市传说很可能是在1913年之前产生的。与知识分子为了激起爱国主义的情绪而“创造”了“华人与狗不得进入”这个标牌的观点不同。毕可思认为那些没文化的上海阿妈或者其他佣人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他认为,有一段时间,作为外国人的仆人,这些下人是可以进入公园的。这些人不认识英文,但是能从某一条中认出“华人”,另一条里认出“狗”这些英语单词,他们经常把这些条文指给其他上海下层民众看,也许“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个影响深远的牌子就这样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