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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1974]53号)中规定: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内出售国家规定限制销售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药品。随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标准》(国中医药生[1995]7号)及《关于严格执行“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标准”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生[1996]3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规定: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内出售“需要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饮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