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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力工业由10个地区性电力公司组成,其总装机容量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75.5%。此外还有若干个电能批发商、特许电力营销商和非特许电力供应商。批发商有电源开发株式会社、日本原子能发电公司及54个从事公共事业的企业和20个联合投资发电公司。批发商向区域电力公司以上网电价批发售电。1O个地区性电力公司从北到南依次分别为:北海道、东北、东京、中部、北陆、关西、中国、四国、九州和冲绳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