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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预筹积累制是不必要的。因为这一帐户承担着过高的平均余命负担,存在着极大的通货膨胀风险,面临着现实的工资增长风险,建立这一帐户,社会将为此付出多方面的巨大代价,但又达不到老龄化时期从实质上减轻养老负担的目的,而且未来在职者的养老缴费负担也不一定比现在高多少。适应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养老保险应当实行动态可调节的基本现收现付的模式。这样,耸人听闻的“空账”问题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