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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了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对高校用人机制的影响:聘用合同制下的固定编制人员受到了冲击,但并未改变既有的人事行政关系;劳动合同制下的临时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得到了更加规范的法律保护;资源共享型的用人机制,更是因该法的施行而得到发展的契机。提出了高校用人所应采取的对策:健全聘用合同制管理制度,逐步削减现有固定编制人员规模;规范劳动合同制管理,重视防范用人风险;积极融入人力资源市场,开发资源共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