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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2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和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集中敷设在一起,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集约化建设和管理,以做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 1国家关于综合管廊的政策 1)2013年国发[2013]36号《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和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和检查,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确保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到2015年,已完成全国城镇燃气8万 km、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9.28万 km 老旧管网改造任务,管网事故率显著降低;实现城市燃气普及率94%、县城及小城镇燃气普及率65%的目标。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