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推行“省直管县” 财政体制改革,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壮大县域经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意义重大。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能否有效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本文在分析湖南县城经济发展面临挑战的基础上,针对“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约束、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等问题,从制度创新的层面积极探讨县域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策略参考。
关键词:省直管县; 财政体制改革;县域经济
作者简介:袁其谦(1963- ),男,湖南双峰人,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7;F127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9.01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9-01-03
“省直管县”是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中最受关注的改革模式,也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点目标之一。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结合湖南省实际,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省79个县市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这是湖南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一项重大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能否有效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发展湖南县域经济就必须从湖南的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鼓励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培育和产业链的整合,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的财税政策、增加县域经济发展财政补贴以及县域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等制度创新。
一、县域经济发展是省直管县改革成功的关键
(一)县域经济发展是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的根本
近年来,我国县乡财政困难较大,已经成为妨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县乡财政能否走出困境,关系到中国公共财政的振兴和国家政权的稳定,关系到中国经济能否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要解决中国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县域经济,壮大财源。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提高我国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如果县域经济得不到充分发展,县乡财政保障能力要提高也无从谈起,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判断“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县域经济的发展程度。
(二)县域经济发展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通过税收、担保、补贴等方式确保社会成员人人都能享有的、与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需求相关的公共服务。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不同发展阶段或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特点是不一样的。从国际惯例来看,基本公共服务一般包括教育、保健、社会安全网等等,它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体现了发展的社会属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花费大量的财力,这一切得建立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否则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如果在大部分县经济发展欠发达的基础上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会导致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很低,拖累经济较发达县域的经济发展。因此,只有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有可能得到保证,公共服务的水平才会不断得到提高。
二、湖南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市场发育迟缓,市场化程度较低
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进行转轨的过程,市场化进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但是市场化的进展程度是很不平衡的。就区域而言,在某些省份,特别是在东部沿海省份,市场化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而在湖南省,经济中非市场的因素还占有重要的地位。就产业部门而言,制造业、建筑业和某些第三产业部门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而另外一些第三产业部门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就不同市场而言,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对较高,而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对较低。
(二)区位劣势明显
湖南省位于中国中部地区,是典型的内陆省份,发展海运的成本要远远高于沿海地区的省份。另外湖南的地形复杂,地势整体由南向北倾斜,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部为洞庭湖平原,中部多为丘陵、盆地。全省地貌以山地、丘陵为多,因此发展陆地交通的成本也十分昂贵。更重要的是,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相比,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南省很少有机会能享受到经济方面的政策优惠。而政策优惠正是改革开放以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沿海地区首先享受到了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等一系列的政策红利,西部地区近年来也享受到了“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红利,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南虽然有“中部崛起”的提法,但并无实质性的政策利好。因此,湖南省的经济发展必须另辟蹊径。
(三)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
2009年末,湖南全省总人口达到690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5万人。虽然湖南已经进入了低生育率行列,但由于人口增长的惯性作用,庞大的人口数量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多方面影响,在给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的同时,也给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带来沉重的压力,成为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瓶颈。
三、促进湖南县域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措施与建议
(一)提高居民收入在GDP中所占份额,拉动内需
自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主要靠消费、投资和出口三驾马车拉动,其中最主要的是投资和出口。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证实,依靠外贸推动经济发展必然会受到全球经济波动的影响,之后中国的四万亿财政投资刺激计划有力地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增长,但却留下了不容小觑的地方融资平台风险问题。因此,“十二五”规划和专家学者都同意我国经济的发展必须要发掘内源性动力——国内居民消费。对湖南而言,由于区位劣势,发展外贸本身就不具备优势,近期地方融资平台的整理又制约了依靠投资来促进经济更快发展的可能,因此拉动内需就成了湖南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然之路。居民消费的提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首先是收入的提高,从整个社会来看则是劳动收入占总收入的份额要上升;其次是基本公共服务要得到保证,例如教育、医疗和住房。如果第一个条件得不到满足,居民将没有能力消费;如果第二个条件得不到满足,居民将不敢消费。所以,必须利用“省直管县”的契机提高居民的劳动收入份额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这是推进湖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制度创新
观念决定“钱”途,改革才有出路。当务之急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垄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进入的基础设施领域,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具体来说,应该瞄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利用财政贴息引导。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银行贷款运用财政贴息,给予3%—5%的财政贴息补助,运用“四两拨千斤”的杠杆原理充分发挥财政在基础设施投融资中的引导作用,用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银行资金流向,变直接投资为间接推动与协调引导。二是资金筹集应该多元化。构建“自贷、自建、自管、自偿”的经济实体资金运转机制。具体创新手段包括: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如向房地产开发商出让土地所有权时就将预定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平摊计入地价,或规定开放商开放土地的同时必须建造配套设施以及向改变土地使用功能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或提高基础设施服务的价格;发行有价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等。三是资源享用商品化。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就进入到运营维护阶段。基础设施的可使用年限一般都较长,再加上往往是公众直接使用,因此运营维护做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基础设施的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高低。我国的基础设施一直由政府投资和建设,并且一直由政府垄断经营。但由于财力不足等问题,让各级政府独立承担基础设施的后期运营费用非常困难,根据“谁消费,谁付费”的原则,适度对基础设施的使用收取费用是必要的。市场化经营使得基础设施变为有偿使用,这不仅可以提高人们对基础设施的利用率,避免了对基础设施的过度使用,而且可以使得基础设施获得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三)促进产业培育和产业链的整合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产业,没有产业的支撑就无县域经济可言。从湖南产业发展的现状来看,湖南大部分县域经济发展尚处于自由(培育)发展的传统阶段,只有少部分县域经济已经到达了特色优势产业逐渐凸显的整合发展阶段,至于创新发展一体化阶段的县域经济更是凤毛麟角。因此,主导产业的形成和成长显得非常重要。具体来说,湖南经济欠发达的县域,正处于主导产业培育阶段和成长的前期,通过招商引资和重点扶持,促进主导产业形成和成长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可采取制定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方式,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领先企业,协调植入企业与本地企业、原料基地与组织的关系,确保转移产业转化为县域主导产业;亦可采取鼓励和扶持本地能人开发县域特色资源型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市场流通产业等方式,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县域主导产业的形成和成长。湖南经济较发达的县域正处在做强主导产业的阶段,通过政策引导和重点支持,促进主导产业壮大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中部经济较发达的县域主导产业多处于产业成长前期和中期,提高产业集群效应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能力是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对于已经完成了主导产业的培育阶段的县域,通过政策引导和营造环境促进主导产业升级和演替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主要表现在促使产业链的整合。
(四)鼓励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
为改变县域经济和农村发展严重“缺血”的局面,着力解决农村金融边缘化的问题,必须大力推进县域和农村金融改革。一是围绕国家财政对农民的补贴政策开展金融创新。银行应充分利用已经成熟的结算支付系统、运营网络,与财政部正在建设的“中国农民补贴网”对接,开发惠农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直接从国库发放到农民手中建立金融载体和金融通道。二是围绕国家支农惠农的金融扶持政策开展金融创新。配合国家财政扶持政策开发自身独立经营的小额农户贷款、农业企业贷款、农业事业法人信贷,满足农村有效信贷需求者的融资需求。同时,围绕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农业保险+农行贷款”、“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农行贷款”、“农业保险+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方式开发新型农村信贷产品;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政府、中介机构、产业化企业信贷担保创新,解决农村贷款担保缺失问题。三是围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社保金融创新。在农村医疗金融方面,加强与医保、卫生部门合作,以新农合为重点内容,开发新农合贷款产品,提供农村医疗金融服务;在文化教育方面,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学生金融服务,促进教育文化发展。四是围绕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开展农村金融扶贫业务创新。目前,我国贫困人口还有将近农村总人口的6%,银行应该配合国家扶贫开发政策,针对贫困农户,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务。著名的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已经从实践角度证实了金融创新是可以让贫困人口脱离“贫困化陷阱”的。五是要格外关注风险防范。在当前全球金融市场剧烈波动的背景下,银监部门要特别注意规范运作和加强监管,落实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排查和监控制度,以有效防范金融创新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村镇银行、各类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微融机构,更要实行严格监管。此外,还要加强宣传,强化各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提高其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五)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财税补贴
省财政对县的支持要改变过去直接投资方式,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利用财政投入、财政补贴、贴息、税收优惠等各种财政杠杆大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做大县域财政收入“蛋糕”;加大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一方面加大对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道路建设等方面发挥省级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降低对欠发达县公共投入、基础设施等专项资金的县级配套比例,另一方面重视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企业产品和产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专项补助、风险担保等方式积极支持企业产品科研开发,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创造有利于民营资本发展的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县域经济的发展,构建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六)增加县域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危机的发展以及人力成本的普遍增加,对于沿海城市的部分产业产生极大影响,内迁成为当前的主要趋势。湖南省作为连接珠三角、长三角的重要区域地块,对接产业转移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县域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优势产业政策以及积极推行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对于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实施区别政策措施。承接产业转移以及区域产业培植时,要注重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的产业以及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以重点倾斜的区域政策来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活力。(责任编辑:李综艺)
参考文献:
[1]贾康、白景明.乡财政解困与财政体制创新[J].经济研究 2002,(02):9-13.
[2] 李坤.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的思考[J].财会研究,2007,(05):13-14.
[3] 杨灿明.公共利益、国家与财政[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4] 蔡红英.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D].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7.
[5] 张占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实践创新[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18.
关键词:省直管县; 财政体制改革;县域经济
作者简介:袁其谦(1963- ),男,湖南双峰人,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7;F127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9.01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9-01-03
“省直管县”是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中最受关注的改革模式,也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点目标之一。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结合湖南省实际,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省79个县市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这是湖南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一项重大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能否有效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发展湖南县域经济就必须从湖南的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鼓励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培育和产业链的整合,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的财税政策、增加县域经济发展财政补贴以及县域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等制度创新。
一、县域经济发展是省直管县改革成功的关键
(一)县域经济发展是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的根本
近年来,我国县乡财政困难较大,已经成为妨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县乡财政能否走出困境,关系到中国公共财政的振兴和国家政权的稳定,关系到中国经济能否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要解决中国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县域经济,壮大财源。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提高我国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如果县域经济得不到充分发展,县乡财政保障能力要提高也无从谈起,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判断“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县域经济的发展程度。
(二)县域经济发展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通过税收、担保、补贴等方式确保社会成员人人都能享有的、与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需求相关的公共服务。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不同发展阶段或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特点是不一样的。从国际惯例来看,基本公共服务一般包括教育、保健、社会安全网等等,它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体现了发展的社会属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花费大量的财力,这一切得建立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否则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如果在大部分县经济发展欠发达的基础上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会导致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很低,拖累经济较发达县域的经济发展。因此,只有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有可能得到保证,公共服务的水平才会不断得到提高。
二、湖南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市场发育迟缓,市场化程度较低
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进行转轨的过程,市场化进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但是市场化的进展程度是很不平衡的。就区域而言,在某些省份,特别是在东部沿海省份,市场化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而在湖南省,经济中非市场的因素还占有重要的地位。就产业部门而言,制造业、建筑业和某些第三产业部门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而另外一些第三产业部门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就不同市场而言,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对较高,而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对较低。
(二)区位劣势明显
湖南省位于中国中部地区,是典型的内陆省份,发展海运的成本要远远高于沿海地区的省份。另外湖南的地形复杂,地势整体由南向北倾斜,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部为洞庭湖平原,中部多为丘陵、盆地。全省地貌以山地、丘陵为多,因此发展陆地交通的成本也十分昂贵。更重要的是,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相比,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南省很少有机会能享受到经济方面的政策优惠。而政策优惠正是改革开放以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沿海地区首先享受到了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等一系列的政策红利,西部地区近年来也享受到了“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红利,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南虽然有“中部崛起”的提法,但并无实质性的政策利好。因此,湖南省的经济发展必须另辟蹊径。
(三)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
2009年末,湖南全省总人口达到690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5万人。虽然湖南已经进入了低生育率行列,但由于人口增长的惯性作用,庞大的人口数量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多方面影响,在给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的同时,也给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带来沉重的压力,成为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瓶颈。
三、促进湖南县域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措施与建议
(一)提高居民收入在GDP中所占份额,拉动内需
自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主要靠消费、投资和出口三驾马车拉动,其中最主要的是投资和出口。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证实,依靠外贸推动经济发展必然会受到全球经济波动的影响,之后中国的四万亿财政投资刺激计划有力地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增长,但却留下了不容小觑的地方融资平台风险问题。因此,“十二五”规划和专家学者都同意我国经济的发展必须要发掘内源性动力——国内居民消费。对湖南而言,由于区位劣势,发展外贸本身就不具备优势,近期地方融资平台的整理又制约了依靠投资来促进经济更快发展的可能,因此拉动内需就成了湖南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然之路。居民消费的提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首先是收入的提高,从整个社会来看则是劳动收入占总收入的份额要上升;其次是基本公共服务要得到保证,例如教育、医疗和住房。如果第一个条件得不到满足,居民将没有能力消费;如果第二个条件得不到满足,居民将不敢消费。所以,必须利用“省直管县”的契机提高居民的劳动收入份额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这是推进湖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制度创新
观念决定“钱”途,改革才有出路。当务之急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垄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进入的基础设施领域,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具体来说,应该瞄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利用财政贴息引导。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银行贷款运用财政贴息,给予3%—5%的财政贴息补助,运用“四两拨千斤”的杠杆原理充分发挥财政在基础设施投融资中的引导作用,用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银行资金流向,变直接投资为间接推动与协调引导。二是资金筹集应该多元化。构建“自贷、自建、自管、自偿”的经济实体资金运转机制。具体创新手段包括: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如向房地产开发商出让土地所有权时就将预定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平摊计入地价,或规定开放商开放土地的同时必须建造配套设施以及向改变土地使用功能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或提高基础设施服务的价格;发行有价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等。三是资源享用商品化。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就进入到运营维护阶段。基础设施的可使用年限一般都较长,再加上往往是公众直接使用,因此运营维护做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基础设施的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高低。我国的基础设施一直由政府投资和建设,并且一直由政府垄断经营。但由于财力不足等问题,让各级政府独立承担基础设施的后期运营费用非常困难,根据“谁消费,谁付费”的原则,适度对基础设施的使用收取费用是必要的。市场化经营使得基础设施变为有偿使用,这不仅可以提高人们对基础设施的利用率,避免了对基础设施的过度使用,而且可以使得基础设施获得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三)促进产业培育和产业链的整合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产业,没有产业的支撑就无县域经济可言。从湖南产业发展的现状来看,湖南大部分县域经济发展尚处于自由(培育)发展的传统阶段,只有少部分县域经济已经到达了特色优势产业逐渐凸显的整合发展阶段,至于创新发展一体化阶段的县域经济更是凤毛麟角。因此,主导产业的形成和成长显得非常重要。具体来说,湖南经济欠发达的县域,正处于主导产业培育阶段和成长的前期,通过招商引资和重点扶持,促进主导产业形成和成长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可采取制定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方式,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领先企业,协调植入企业与本地企业、原料基地与组织的关系,确保转移产业转化为县域主导产业;亦可采取鼓励和扶持本地能人开发县域特色资源型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市场流通产业等方式,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县域主导产业的形成和成长。湖南经济较发达的县域正处在做强主导产业的阶段,通过政策引导和重点支持,促进主导产业壮大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中部经济较发达的县域主导产业多处于产业成长前期和中期,提高产业集群效应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能力是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对于已经完成了主导产业的培育阶段的县域,通过政策引导和营造环境促进主导产业升级和演替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主要表现在促使产业链的整合。
(四)鼓励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
为改变县域经济和农村发展严重“缺血”的局面,着力解决农村金融边缘化的问题,必须大力推进县域和农村金融改革。一是围绕国家财政对农民的补贴政策开展金融创新。银行应充分利用已经成熟的结算支付系统、运营网络,与财政部正在建设的“中国农民补贴网”对接,开发惠农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直接从国库发放到农民手中建立金融载体和金融通道。二是围绕国家支农惠农的金融扶持政策开展金融创新。配合国家财政扶持政策开发自身独立经营的小额农户贷款、农业企业贷款、农业事业法人信贷,满足农村有效信贷需求者的融资需求。同时,围绕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农业保险+农行贷款”、“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农行贷款”、“农业保险+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方式开发新型农村信贷产品;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政府、中介机构、产业化企业信贷担保创新,解决农村贷款担保缺失问题。三是围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社保金融创新。在农村医疗金融方面,加强与医保、卫生部门合作,以新农合为重点内容,开发新农合贷款产品,提供农村医疗金融服务;在文化教育方面,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学生金融服务,促进教育文化发展。四是围绕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开展农村金融扶贫业务创新。目前,我国贫困人口还有将近农村总人口的6%,银行应该配合国家扶贫开发政策,针对贫困农户,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务。著名的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已经从实践角度证实了金融创新是可以让贫困人口脱离“贫困化陷阱”的。五是要格外关注风险防范。在当前全球金融市场剧烈波动的背景下,银监部门要特别注意规范运作和加强监管,落实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排查和监控制度,以有效防范金融创新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村镇银行、各类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微融机构,更要实行严格监管。此外,还要加强宣传,强化各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提高其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五)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财税补贴
省财政对县的支持要改变过去直接投资方式,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利用财政投入、财政补贴、贴息、税收优惠等各种财政杠杆大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做大县域财政收入“蛋糕”;加大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一方面加大对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道路建设等方面发挥省级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降低对欠发达县公共投入、基础设施等专项资金的县级配套比例,另一方面重视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企业产品和产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专项补助、风险担保等方式积极支持企业产品科研开发,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创造有利于民营资本发展的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县域经济的发展,构建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六)增加县域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危机的发展以及人力成本的普遍增加,对于沿海城市的部分产业产生极大影响,内迁成为当前的主要趋势。湖南省作为连接珠三角、长三角的重要区域地块,对接产业转移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县域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优势产业政策以及积极推行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对于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实施区别政策措施。承接产业转移以及区域产业培植时,要注重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的产业以及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以重点倾斜的区域政策来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活力。(责任编辑:李综艺)
参考文献:
[1]贾康、白景明.乡财政解困与财政体制创新[J].经济研究 2002,(02):9-13.
[2] 李坤.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的思考[J].财会研究,2007,(05):13-14.
[3] 杨灿明.公共利益、国家与财政[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4] 蔡红英.中国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D].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7.
[5] 张占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实践创新[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