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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是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先决条件之一.准确、及时、无误的疫情报告为制定疾病防制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保障疫情处理的及时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泰兴市每年都定期对各级医疗单位开展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工作.现将1993-2002年泰兴市各级医疗单位传染病漏报调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