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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地理学区域性特点的扬弃”的观点提出不同的看法,从以下几方面论述地理学现代化与地理学“区域性”特点的关系。(1)地理学的“区域性”特点来自地理学“描述独特事物”的基本研究传统;(2)“发现区域”与“认识区域”不能混为一谈,认识区域的任务不会随学科的进步而终结;(3)地理学应与其它学科合作,以加强地理系统和地理过程的研究;然而,不应改变区域观点在地理学的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