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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至民国时期,黔东南苗侗族民众在田土山林诉讼之后有独具特色的防御策略,即将官府判词刊刻在石碑上,立于桥头路口等众人途经之处,以警示他人以后对判决所涉田土山林不得再生觊觎之心。黔东南苗侗族民众之所以采取这种诉后防御策略,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田土山林对黔东南传统苗侗族民众来说意义非常重大;二是意图减少或者避免以后的讼累;三是官府判决的权威性已经在黔东南得到显现。黔东南苗侗族民众的田土山林诉后防御策略对法制建设的启示:要加强对民众田土山林权益的保护,减轻民众的诉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