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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双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铜川市市长(正厅级)。陈双全在高速公路建设招标和委托代建高速大厦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施工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912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1000万日元。2008年4月,西安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双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