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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道德与法治》活动型学科课程在活动设计方面应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基于“文化基础”素养,师生共定活动主题和目标;立足“社会参与”素养,学生主导方案设计和实施;重视“自主发展”素养,让学生参与活动评价。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活动设计;学生;学科核心素养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8)83-0045-02
【作者简介】1.郭然,江苏省无锡市江南中学(江苏无锡,214000)教师,三级教师;2.刘岚,江苏省扬州市竹西中学(江苏扬州,225100)校长,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基础教育改革先进个人。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由许多个相互独立又彼此相关的活动组成的活动型学科课程。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的过程当中,教师不应将活动孤立开来,而应该把握活动整体,统筹全局,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每个环节的精心设计,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教学的最优目标,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一、基于“文化基础”素养,师生共定活动主题和目标
文化是民族之魂,是渗透进民族血脉和基因中的东西。每个人自他的诞生之日起便在或主动或被动地接受着民族文化的熏陶。因而,学生在走进课堂、进入学习时并不是空着脑袋的“知识之袋”,而是具备一定道德认知、文化积淀、生活体验的、活生生的、具有独立意义和发展潜能的“人”。所以,在《道德与法治》活动型学科课程实施之前,教师可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深入了解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乃至于同一班级不同群体的学生的知识储备、认知方式、思维特点等基本情况,然后再师生共同确定活动主题和目标。
师生共定活动主题和目标是《道德与法治》活动型学科课程的初始阶段。要想活动主题和目标有共同商量的可能,教师应该将可供学生挑选的主题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最好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关注度高的并且与教学内容相契合的有价值的话题,以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调动学生已有的知识储备。
当然,活动主题确定之前要确立明确的目标,教师应该向学生说明活动的意义和价值以及对学生自身成长所带来的积极作用。活动目标的制订可以分解为几个阶段性的分目标,分目标根据具体需要还可以继续细分为几个更小的目标,这样可以避免因目标过大学生一时难以实现而产生挫败感。具体来说,首先,教师在制订活动目标时应准确把握学情,根据不同学龄段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和性格特点,确立适合学生“最近发展区”的目标,充分发挥目标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注重学生道德情感的体验,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活动”化人。其次,活动目标的制订要符合《道德与法治》学科的特点,《道德与法治》课程也是一门立足于初中学生生活实际,旨在推动初中学生品德发展的综合性课程,帮助学生在了解社会和公共参与的基础上,懂得珍爱生命、健康生活,学会正确认识自己,能够正确处理自己同他人和集体以及同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而逐步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就是要扩大初中生的道德体验,教会学生懂法、守法、护法和用法。比如,同样是朗诵,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朗诵活动和语文课中的朗诵在活动目标上侧重点不同,语文课关注的重点更多的是语法和技巧,而道德与法治课的侧重点往往是激发学生的某种道德感。在确定活动主题和目标的过程中,如果条件许可,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让家长、社区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到活动主题和目标的制订过程中。
二、立足“社会参与”素养,让学生主导活动方案设计和实施
实践是人们有目的有选择的、按照特定的计划进行改造自身或社会的创造性活動。认识来源于人们的实践,又在指导人们实践的过程当中获得实践的动力支撑和真理性检验。“社会参与”作为实践的一种表现形式,理应成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同时,活动方案的设计和实施离不开学生对多种社会资源的有效调用,离不开学生对同他人、社会、国家等多重社会关系的妥善处理,而这本身就是“社会参与”的过程。
在《道德与法治》活动方案设计的过程中,教师应做好引导,以确保活动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活动方案的实施上,教师则应尽可能放开手,给予学生“自由”表现的平台和空间,充分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和主体作用。在学生搜集和整理活动资料之前,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做一些方法和策略上的指导,帮助学生掌握一些基础的调查方法,如问卷法、访谈法、文献法等,使其能够对材料进行筛选和鉴别;教师可以鼓励学生通过图书馆、互联网等途径搜集资料,让其学会思考和质疑,并且能够对思考所得的感悟和想法进行及时记录,从而锻炼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使学生“学会学习”。
在活动方案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教师还需注意对学生的活动表现给予及时的反馈和评价,有效运用表扬和外部奖赏等方式,让学生从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获得成功的体验。
三、重视“自主发展”素养,让学生参与活动评价
“自主发展”素养强调学生能自主学习,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能够经常审视自己的学习状态,勤于反思,善于总结。学生评价是实现学生自主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道德与法治》活动型学科课程实施的关键步骤。
传统的教学评价一般侧重于教师对学生的单向学业评价,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而现代教育评价观立足于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强调能够促进学生全面、长远发展的形成性评价和激励性评价。这就要求在《道德与法治》活动型学科课程中,评价的主体应尽可能多元化,从单方转为多方,把学生当作评价主体中的一员,增强教师和学生两类评价主体之间的互动,建立起以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为主、家长和社会评价为辅的立体评价网络,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学生的发展。
学生参与评价是由学生自己实施的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让学生参与课程评价,学生作为活动的亲身参与者,他们的评价可为外部评价提供丰富的信息,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此外,学生参与评价在推动学生进行自我反思的同时,还能教会他们学会欣赏他人、尊重对手,有利于相互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当然,教师评价也是必不可少的,教师也要在学生的活动中要做好充分的观察。教师可以按照活动资料搜集和整理、活动成果制作和展示等阶段来分阶段对学生进行评价,实时记录下学生在活动不同阶段的参与程度、情绪状态、活动成效等课堂表现作为评价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陈美兰.活动型政治课的价值内涵与实施策略: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视角[J].思想政治课教学,2018(1):4-8.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活动设计;学生;学科核心素养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8)83-0045-02
【作者简介】1.郭然,江苏省无锡市江南中学(江苏无锡,214000)教师,三级教师;2.刘岚,江苏省扬州市竹西中学(江苏扬州,225100)校长,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基础教育改革先进个人。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由许多个相互独立又彼此相关的活动组成的活动型学科课程。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的过程当中,教师不应将活动孤立开来,而应该把握活动整体,统筹全局,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每个环节的精心设计,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教学的最优目标,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一、基于“文化基础”素养,师生共定活动主题和目标
文化是民族之魂,是渗透进民族血脉和基因中的东西。每个人自他的诞生之日起便在或主动或被动地接受着民族文化的熏陶。因而,学生在走进课堂、进入学习时并不是空着脑袋的“知识之袋”,而是具备一定道德认知、文化积淀、生活体验的、活生生的、具有独立意义和发展潜能的“人”。所以,在《道德与法治》活动型学科课程实施之前,教师可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深入了解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乃至于同一班级不同群体的学生的知识储备、认知方式、思维特点等基本情况,然后再师生共同确定活动主题和目标。
师生共定活动主题和目标是《道德与法治》活动型学科课程的初始阶段。要想活动主题和目标有共同商量的可能,教师应该将可供学生挑选的主题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最好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关注度高的并且与教学内容相契合的有价值的话题,以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调动学生已有的知识储备。
当然,活动主题确定之前要确立明确的目标,教师应该向学生说明活动的意义和价值以及对学生自身成长所带来的积极作用。活动目标的制订可以分解为几个阶段性的分目标,分目标根据具体需要还可以继续细分为几个更小的目标,这样可以避免因目标过大学生一时难以实现而产生挫败感。具体来说,首先,教师在制订活动目标时应准确把握学情,根据不同学龄段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和性格特点,确立适合学生“最近发展区”的目标,充分发挥目标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注重学生道德情感的体验,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活动”化人。其次,活动目标的制订要符合《道德与法治》学科的特点,《道德与法治》课程也是一门立足于初中学生生活实际,旨在推动初中学生品德发展的综合性课程,帮助学生在了解社会和公共参与的基础上,懂得珍爱生命、健康生活,学会正确认识自己,能够正确处理自己同他人和集体以及同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而逐步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就是要扩大初中生的道德体验,教会学生懂法、守法、护法和用法。比如,同样是朗诵,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朗诵活动和语文课中的朗诵在活动目标上侧重点不同,语文课关注的重点更多的是语法和技巧,而道德与法治课的侧重点往往是激发学生的某种道德感。在确定活动主题和目标的过程中,如果条件许可,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让家长、社区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到活动主题和目标的制订过程中。
二、立足“社会参与”素养,让学生主导活动方案设计和实施
实践是人们有目的有选择的、按照特定的计划进行改造自身或社会的创造性活動。认识来源于人们的实践,又在指导人们实践的过程当中获得实践的动力支撑和真理性检验。“社会参与”作为实践的一种表现形式,理应成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同时,活动方案的设计和实施离不开学生对多种社会资源的有效调用,离不开学生对同他人、社会、国家等多重社会关系的妥善处理,而这本身就是“社会参与”的过程。
在《道德与法治》活动方案设计的过程中,教师应做好引导,以确保活动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活动方案的实施上,教师则应尽可能放开手,给予学生“自由”表现的平台和空间,充分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和主体作用。在学生搜集和整理活动资料之前,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做一些方法和策略上的指导,帮助学生掌握一些基础的调查方法,如问卷法、访谈法、文献法等,使其能够对材料进行筛选和鉴别;教师可以鼓励学生通过图书馆、互联网等途径搜集资料,让其学会思考和质疑,并且能够对思考所得的感悟和想法进行及时记录,从而锻炼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使学生“学会学习”。
在活动方案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教师还需注意对学生的活动表现给予及时的反馈和评价,有效运用表扬和外部奖赏等方式,让学生从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获得成功的体验。
三、重视“自主发展”素养,让学生参与活动评价
“自主发展”素养强调学生能自主学习,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能够经常审视自己的学习状态,勤于反思,善于总结。学生评价是实现学生自主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道德与法治》活动型学科课程实施的关键步骤。
传统的教学评价一般侧重于教师对学生的单向学业评价,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而现代教育评价观立足于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强调能够促进学生全面、长远发展的形成性评价和激励性评价。这就要求在《道德与法治》活动型学科课程中,评价的主体应尽可能多元化,从单方转为多方,把学生当作评价主体中的一员,增强教师和学生两类评价主体之间的互动,建立起以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为主、家长和社会评价为辅的立体评价网络,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学生的发展。
学生参与评价是由学生自己实施的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让学生参与课程评价,学生作为活动的亲身参与者,他们的评价可为外部评价提供丰富的信息,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此外,学生参与评价在推动学生进行自我反思的同时,还能教会他们学会欣赏他人、尊重对手,有利于相互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当然,教师评价也是必不可少的,教师也要在学生的活动中要做好充分的观察。教师可以按照活动资料搜集和整理、活动成果制作和展示等阶段来分阶段对学生进行评价,实时记录下学生在活动不同阶段的参与程度、情绪状态、活动成效等课堂表现作为评价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陈美兰.活动型政治课的价值内涵与实施策略: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视角[J].思想政治课教学,201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