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2010年广州市大学生精神暴力的发生情况和影响因素。
方法于2010年以方便抽样法抽取广州市3所高校61个班级共2 200名大学生,运用自行设计的问卷对大学生精神暴力发生情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2 060份。分别采用χ2检验和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比较不同性别大学生精神暴力发生情况和影响因素。
结果近1年内,有66.3%(1 365/2 060)的大学生经历了精神暴力,或作为施暴者,或作为受暴者,其中,男性为72.3%(775/1 072),女性为59.7%(590/988),男性高于女性(χ2=36.39,P<0.05)。精神暴力仅施暴、仅受暴和既施暴又受暴的发生率分别为16.1%(331/2 060)、8.9%(184/2 060)和41.3%(850/2 060),女性仅受暴发生率为10.4%(103/988),高于男性的7.6%(81/1 072)(χ2=5.20,P<0.05);男性既施暴又受暴的发生率为47.3%(507/1 072),高于女性的34.7%(343/988)(χ2=33.56,P<0.05)。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广州市男性大学生精神暴力仅施暴的危险因素为个人不良行为习惯(OR=1.90);仅受暴的危险因素为非独生子女(OR=2.42)、小学至高中老师对自己有不良行为(OR=1.78);既施暴又受暴的危险因素为非独生子女(OR=1.88)、个人有不良行为习惯(OR=1.98)、家庭经济条件困难(OR=1.99)和一般(OR=1.67)、小学至高中老师对自己有不良行为(OR=2.07)。女生仅施暴的危险因素为自认月生活费不够用(OR=2.14)或基本够用(OR=2.26)、个人有不良行为习惯(OR=1.69);仅受暴的危险因素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OR=6.67)或一般(OR=3.81)、在大学以前曾经受人欺负(OR=2.05);既施暴又受暴的危险因素为自认月生活费不够用(OR=1.81)、家庭经济条件困难(OR=2.43)、父母间关系不和谐(OR=1.76)、父母曾对自己体罚(OR=1.66)、小学至高中老师对自己有不良行为(OR=1.73)、在大学以前曾经有受人欺负(OR=2.14),保护因素为宗教信仰(OR=0.38)(P值均<0.05)。
结论2010年广州市大学生精神暴力形势严峻。不同性别精神暴力的影响因素不同,女性受影响的范围较男性广,且受家庭和父母的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