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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8年发生了2起伤亡惨重的火灾。“2·27”火灾8h后才扑灭,造成15人死亡,3人受伤;“9.20”火灾发生2min后就熄灭,造成现场43人死亡,66人受伤。市急救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动车辆实施救援,市卫生局领导现场指挥,调动市内烧伤、呼吸专家紧急会诊,2起火灾收治伤员中1人因伤情严重院内死亡,余68人均痊愈出院。分析这2起事故原因:密闭公共场所,缺乏通风条件,违章、违规建筑是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应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