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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市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投资环境,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相关实施意见.(1)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进一步放宽科学技术服务、 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