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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研究拟探讨洗胃治疗在苯二氮[艹卓]类镇静药物中毒救治中的必要性。方法 2003-01~2005-09期间53例口服正常剂量30倍以上苯二氮[艹卓]类镇静药物中毒患者,服药时间〈5h。将其分为洗胃组和非洗胃组两组,其余常规治疗措施相同,在治疗前及治疗开始后1、2、3、6、12及24h分别进行镇静、催眠评分,并时24h后各重要脏器功能进行比较。结果 非洗胃组在各时间点的镇静、催眠评分与洗胃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24h后各重要脏器功能评估上亦无差异;在并发症上洗胃组发生率16.0%。严重并发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