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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认知理论和递差原则,集合量词内部成员存在着地位的差异。根据属性原则、频率原则和搭配原则,"对、组"等集合量词可以被确定为典型集合量词,"刀、堂"等集合量词可以被确定为非典型集合量词,"打、段、片"等则是中间状态的集合量词,它们形成了一个连续统。对集合量词典型性问题进行考察,既有理论意义,也有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