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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化国家,妊娠期高血压仍然是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发病与致残的主要原因.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具有发生严重并发症如胎盘早脱、脑血管异外、器官功能衰竭及弥漫血管内凝血(DIC)的高危险性[1].本文对2000年4月~2003年4月在我院住院的117例妊高症患者进行回顾性的分析,以探讨沂蒙山区妊高症发病的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