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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了开展民办高校立法研究的意义,提出了民办高校的界定是一个属性概念,而不是层次概念,通过民办高校的举办者(投资者)、经营 和管理者三者关系的分析,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既是民办高校的经营者,又法律责任主体,因此,制定《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法》是中国世界高校立法中的核心问题,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法》所涉及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研究,最后对民办高校立法的其它问题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