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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涉及衣食住行,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甚至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消费品召回现象频频发生。在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上,市场监管总局实施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修订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维权渠道7×24小时开通,消费品召回力度加大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聚焦与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重点指标,组织对98种消费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9238家企业的9549批次产品,发现964家企业的97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3%。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指出:“有60种产品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在3年内有所下降,质量状况持续向好。特别是织物蒸汽机、非接触式水嘴、液晶显示器等19种消费品,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全国12315平台提供7×24小时服务,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在线提出投诉。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平台成为市场监管部门违法线索的重要来源,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130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亿元。其中,接收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154.79万件。与疫情前相比,日接收量增长10.52倍。
在消费品召回方面,2020年共实施消费品召回612次,涉及产品800.5万件,比上年分别增长40.7%和22.8%。为此,市场监管总局推动8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督促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及其他经营者强化产品安全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被召回消费品,从产品类别看,2020年召回涉及数量较多的是文教体育用品(22次,涉及產品280.2万件)、家用日用品(100次,涉及产品157.3万件)、其他交通运输设备(39次,涉及产品117.5万件)、儿童用品(147次,涉及产品96.2万件)、电子电器(132次,涉及产品73.0万件)。
从缺陷原因看,因设计问题召回154次,涉及产品141.2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441次,涉及产品376.2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17次,涉及产品283.1万件。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产品717.8万件,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90%。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赟松指出,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分列召回数量前三位,应引起生产企业高度关注。
“口罩是防控疫情的重要物资。疫情初期,针对口罩质量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加大抽查力度,做到应抽尽抽、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告、即报告即处置,共召回非医用口罩79次,涉及数量126万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一级巡视员孙会川称。
国家标准频频发布,3C认证保安全底线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369项国家标准,涉及诸多领域。如,制定《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学习用品市场,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修订升级《羽绒服装》《纸尿裤 第2部分:成人纸尿裤》等标准,完善技术指标要求;发布《绿色产品评价 家用电器 第1部分:电冰箱、空调器和洗衣机》国家标准,规范开展绿色家电产品评价,推动家电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升。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控制家居家装有害气体释放,新制定两项国家标准,引导合理使用室内装饰装修人造板;制定5项国家标准,完善家居空气检测方法标准体系,为家具行业控制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提供技术支撑;新修订《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电动汽车领域发布3项国家标准,推动电动汽车产品节能降耗;发布《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及处理规范》国家标准,统一了缺陷线索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为快速发现并处理汽车产品潜在缺陷提供支撑。
此外,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中国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下称3C认证制度)。目前,列入该目录的产品共17类103种,主要涉及消费品。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李春江表示,为保证电商平台所销售的3C认证产品真实有效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强化智慧监管,通过3C认证证书联网核查方式,构建了3C认证产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发挥3C认证制度“保安全底线”的功能。并与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拼多多等主要电商平台开展了3C认证证书联网核查智慧长效工作机制。
据统计,2020年,参与联网核查的各电商平台核查3C认证证书共计6550万余次,涉及商家超90万家,拦截未获得3C认证证书的产品共计1100万件。
完善网络交易制度,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近年来,网络交易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网络经济增添了新活力,为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涌现出不少问题,社会各界呼吁完善相应的监管规则。在今年“3·15”晚会现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化完善。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张道阳介绍,《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提出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零星小额”和“便民劳务”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提升网络经营主体整体合规度。
针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办法》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
针对压实平台责任问题,《办法》规定平台应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对平台内的经营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和报告;不得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通过各种手段禁止或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多平台经营、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办法》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明示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信息;在收集、使用个人敏感信息前,必须逐项取得消费者同意;未经被收集者授权同意,不得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
《办法》还针对网络交易中呈现的重点、热点问题,对自动展期续费、发送商业性信息、搭售商品等行为进行明确规范,对虚构交易、误导性展示评价、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明确规制,禁止各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
张道阳表示:“《办法》的出台将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为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
近年,消费品召回现象频频发生。在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上,市场监管总局实施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修订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维权渠道7×24小时开通,消费品召回力度加大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聚焦与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重点指标,组织对98种消费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9238家企业的9549批次产品,发现964家企业的97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3%。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指出:“有60种产品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在3年内有所下降,质量状况持续向好。特别是织物蒸汽机、非接触式水嘴、液晶显示器等19种消费品,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全国12315平台提供7×24小时服务,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在线提出投诉。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平台成为市场监管部门违法线索的重要来源,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130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亿元。其中,接收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154.79万件。与疫情前相比,日接收量增长10.52倍。
在消费品召回方面,2020年共实施消费品召回612次,涉及产品800.5万件,比上年分别增长40.7%和22.8%。为此,市场监管总局推动8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督促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及其他经营者强化产品安全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被召回消费品,从产品类别看,2020年召回涉及数量较多的是文教体育用品(22次,涉及產品280.2万件)、家用日用品(100次,涉及产品157.3万件)、其他交通运输设备(39次,涉及产品117.5万件)、儿童用品(147次,涉及产品96.2万件)、电子电器(132次,涉及产品73.0万件)。
从缺陷原因看,因设计问题召回154次,涉及产品141.2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441次,涉及产品376.2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17次,涉及产品283.1万件。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产品717.8万件,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90%。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赟松指出,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分列召回数量前三位,应引起生产企业高度关注。
“口罩是防控疫情的重要物资。疫情初期,针对口罩质量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加大抽查力度,做到应抽尽抽、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告、即报告即处置,共召回非医用口罩79次,涉及数量126万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一级巡视员孙会川称。
国家标准频频发布,3C认证保安全底线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369项国家标准,涉及诸多领域。如,制定《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学习用品市场,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修订升级《羽绒服装》《纸尿裤 第2部分:成人纸尿裤》等标准,完善技术指标要求;发布《绿色产品评价 家用电器 第1部分:电冰箱、空调器和洗衣机》国家标准,规范开展绿色家电产品评价,推动家电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升。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控制家居家装有害气体释放,新制定两项国家标准,引导合理使用室内装饰装修人造板;制定5项国家标准,完善家居空气检测方法标准体系,为家具行业控制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提供技术支撑;新修订《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电动汽车领域发布3项国家标准,推动电动汽车产品节能降耗;发布《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及处理规范》国家标准,统一了缺陷线索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为快速发现并处理汽车产品潜在缺陷提供支撑。
此外,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中国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下称3C认证制度)。目前,列入该目录的产品共17类103种,主要涉及消费品。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李春江表示,为保证电商平台所销售的3C认证产品真实有效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强化智慧监管,通过3C认证证书联网核查方式,构建了3C认证产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发挥3C认证制度“保安全底线”的功能。并与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拼多多等主要电商平台开展了3C认证证书联网核查智慧长效工作机制。
据统计,2020年,参与联网核查的各电商平台核查3C认证证书共计6550万余次,涉及商家超90万家,拦截未获得3C认证证书的产品共计1100万件。
完善网络交易制度,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近年来,网络交易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网络经济增添了新活力,为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涌现出不少问题,社会各界呼吁完善相应的监管规则。在今年“3·15”晚会现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化完善。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张道阳介绍,《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提出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零星小额”和“便民劳务”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提升网络经营主体整体合规度。
针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办法》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
针对压实平台责任问题,《办法》规定平台应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对平台内的经营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和报告;不得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通过各种手段禁止或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多平台经营、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办法》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明示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信息;在收集、使用个人敏感信息前,必须逐项取得消费者同意;未经被收集者授权同意,不得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
《办法》还针对网络交易中呈现的重点、热点问题,对自动展期续费、发送商业性信息、搭售商品等行为进行明确规范,对虚构交易、误导性展示评价、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明确规制,禁止各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
张道阳表示:“《办法》的出台将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为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