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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创新思维、谋划部署,纷纷出台系列新举措,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做实“好”中求“快”文章
国家发改委将“好”字工作重点锁定在四个领域。一是遏制“三过”(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贸易顺差过大),调控固定资产投资仍是经济工作重点;二是以节能减排为抓手促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政策措施,鼓励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由“重”变“轻”;三是把稳定粮食生产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四是更加关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社会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上。
国家环保总局将节能降耗指标变“软约束”为“硬约束”。根据《“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将单位GDP能耗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县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其中,“减排”突出了行业管理,对电力行业实行“计划单列”。今后,除热电联产、煤矸石和垃圾焚烧发电机组外,新改扩电厂需要的二氧化硫指标必须从电力行业获得,否则该环评报告书不予审批。同时,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试点,以最小的治理成本达到最优的减排效果。此外,环保总局还与各省市区政府和华能等6家电力集团公司签订了大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一张张《减排军令状》使环保由“软约束”走向“硬约束”。
交通部以“三个服务”推进交通工作“又好又快”。服务是交通运输的本质属性。长期以来,交通往往容易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对发挥现有设施的效率和提高服务水平关注不够,偏于增长、轻于服务。2007年要做好三个方面的服务:即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商务部强调利用外资更注重“质”。商务部制定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2010年,进出口调控目标为23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0%左右,进出口要实现基本平衡。另外,利用外资战略也将进一步调整,更加注重利用的“质”。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转变;从过去注重以外资投入拉动经济总量增长,向着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促进自主产业升级转变;鼓励引入技术辐射能力强、吸收就业能力强、资源节约型的外资企业,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保和服务业等产业,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等。
上海紧扣“五个关键”推动经济“又好又快”。一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关系,坚持“好”中求“快”;在保持适度投资规模的同时,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消费需求;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二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在创新体系和创新环境两个方面进行突破,持续增强城市创新能力。三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集约用地,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四是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机制。以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围绕中央提出的“三个着力”要求,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发挥好改革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继续推进政府、企业、市场、社会整体改革。五是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对已出台的民生政策措施逐项抓紧落实,并加强对政策的跟踪和评估;同时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民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围绕“三最”问题,按照“保基本、广覆盖”要求,切实把民生工作做实做好。
江苏视“又好又快”为发展新阶段的战略选择。为推动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发展模式的转变,努力追求质量效益的“好”,争取人民得实惠的“快”,真正实现“好”中求“快”,优中求进。一是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突破口,促进速度与质量效益相协调。大力发展“两高两低”先进产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新一轮“双倍增”和软件业“双倍增”计划,推动有效投入和优质资源向优势主导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集聚,加速形成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着力抓好现代物流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创意产业园、产品交易市场以及中央商务区六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力争服务业增长快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二是以扩大居民消费能力为重点,促进生产与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把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和强劲的出口增势与扩大内需增加消费结合起来,把富民成果累积的消费潜力更多地转化为实际消费能力,着力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投资重点放在信息化、服务业以及消费转化效应较大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增强消费拉动力。三是以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促进发展与环境资源相协调。加快构建高效集约型的生产方式和健康节约型的生活方式,在清洁生产、节约生产、高效生产上尽快走出新路。
广东在“六个坚持、六个突出”上落实“又好又快”。一是坚持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突出抓好自主创新。二是坚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突出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四是坚持统筹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突出抓好民营经济和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五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突出抓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六是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山西将“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省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好”中求“快”。一是坚持沿着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支柱产业、积极发展具有潜力的新兴产业三个路径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在培育优势产业上取得新进展。二是努力加长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科技创新“三块短板”,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取得新进展。三是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两区”开发和城镇建设管理,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四是从激活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招商引资项目三个层面深化改革开放,在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上取得新进展。五是认真抓好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三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解决改革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六是抓好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三个关键环节,在建设和谐山西上取得新进展。
用现代理念引领新农村建设
现代农业成为新农村建设关键词。各省、市、区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更多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以及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要紧紧围绕支持现代农业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务农种粮和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加强薄弱环节,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大力抓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民生问题成为决策“重头戏”
北京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民生问题让民做主。2006年底,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2007年直接为群众生活办59件实事,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后公布实施。拟办的项目主要有: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城市环境整治方面的实事;群众普遍关心的缓解交通拥堵、加强交通综合治理方面的实事;解决群众生活困难、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方面的实事;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实事;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的实事。
辽宁加大政策、财政、工作向民生倾斜力度。最近,辽宁省委、省政府相继开会,专题研究部署了2007年各项重点民生工作。强调2007年要加大财政倾斜、政策倾斜和工作倾斜力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投入、更好的工作,加快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快增长、困难群体生活有较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特别是要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规范、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普及社区卫生服务,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构建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川把“十大惠民行动”落实到乡、村、社区、户。2006年12月中旬,四川省委、省政府将2007年实施的“十大惠民行动”向社会公布。“十大惠民行动”涉及就业、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医疗保障、农村交通建设、安全饮水、农民工培训、农村安居、扶贫解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各级各部门将把“十大惠民行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一是明确落实责任主体;二是要细化落实到乡、村、社区、户;三是要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把政府投入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四是要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五是建立监管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
土地调控新政“落子”
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06年12月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此次调查从2007年1月正式启动,由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重点和急需地区优先进行,至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国调查工作。调查将在统一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查清中国土地利用的现状,尤其是建设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权属状况,并建立国家级和全国31个省级、331个市级、2800多个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实现土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占补平衡合格率高的地区将被重点抽查。针对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考核范围不准、工作进度缓慢、标准把关不严、合格率不实等问题,国土资源部2006年12月12日发出《关于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建设用地项目为单位,严格考核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国土资源部将重点抽查考核合格率高的地区,防止出现考核结果不实的情况。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被纳入年度利用计划。2006年12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经修订公布实施。新的《办法》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的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在计划监管考核方面,新《办法》从两个方面对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强调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监测数据作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的唯一依据,严格执行超计划用地惩罚措施;二是完善对计划执行情况的过程监管,对计划台账管理、中期考核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6年12月17日,国办发出《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次调整范围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等。《通知》还特别强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要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为此,在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中,专门设立了“支农支出”类别,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将重点用于农村饮水、道路、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有了“底线”。国土资源部制订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于2006年12月26日公布,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专门为此下发的通知中特别强调,《标准》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全国各个县、市(区)级行政单元应根据所在土地等别遵守统一的最低价标准,凡出让国有土地用于工业项目用地的,都必须执行同一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资进退跳出“与民争利”怪圈
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5大目标。一是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二是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三是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四是2008年,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五是到2010年,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
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10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大力推进改制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鼓励引入战略投资者;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调整和重组,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积极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与相关生产企业的重组;加大对亏损企业国有资本的调整力度;围绕突出主业,积极推进企业非主业资产重组;加快国有大型企业内部的重组;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促进中央企业和地方政府出资企业之间的重组。
国有经济将增强对电力等7大行业的控制力。根据国资委的最新部署,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具体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其中,对于军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及电网、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以上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和民航、航运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绝对控股;对于石化下游产品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应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引入非公经济和外资,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反腐将从八大方面“重拳出击”
一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诸如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不顾大局的地方和部门主义、不遵循自然规律的破坏环境现象等各种违反科学发展原则的行为和问题。
二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各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不按法制原则和程序办事的行为和问题。
三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违反党的政策、破坏公平正义原则、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问题。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案件处理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权钱交易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注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乱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和谐社会建设中各种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和问题。
五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思想腐化、道德败坏、作风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和问题。
六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是非不分、立场不坚定、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和问题。
七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不良行为和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斡旋等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中央还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坚决防止和纠正变相公款旅游、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八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各种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和问题。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特别是违规发放与核销贷款,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污染、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继续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做实“好”中求“快”文章
国家发改委将“好”字工作重点锁定在四个领域。一是遏制“三过”(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贸易顺差过大),调控固定资产投资仍是经济工作重点;二是以节能减排为抓手促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政策措施,鼓励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由“重”变“轻”;三是把稳定粮食生产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四是更加关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社会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上。
国家环保总局将节能降耗指标变“软约束”为“硬约束”。根据《“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将单位GDP能耗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县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其中,“减排”突出了行业管理,对电力行业实行“计划单列”。今后,除热电联产、煤矸石和垃圾焚烧发电机组外,新改扩电厂需要的二氧化硫指标必须从电力行业获得,否则该环评报告书不予审批。同时,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试点,以最小的治理成本达到最优的减排效果。此外,环保总局还与各省市区政府和华能等6家电力集团公司签订了大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一张张《减排军令状》使环保由“软约束”走向“硬约束”。
交通部以“三个服务”推进交通工作“又好又快”。服务是交通运输的本质属性。长期以来,交通往往容易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对发挥现有设施的效率和提高服务水平关注不够,偏于增长、轻于服务。2007年要做好三个方面的服务:即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商务部强调利用外资更注重“质”。商务部制定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2010年,进出口调控目标为23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0%左右,进出口要实现基本平衡。另外,利用外资战略也将进一步调整,更加注重利用的“质”。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转变;从过去注重以外资投入拉动经济总量增长,向着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促进自主产业升级转变;鼓励引入技术辐射能力强、吸收就业能力强、资源节约型的外资企业,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保和服务业等产业,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等。
上海紧扣“五个关键”推动经济“又好又快”。一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关系,坚持“好”中求“快”;在保持适度投资规模的同时,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消费需求;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二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在创新体系和创新环境两个方面进行突破,持续增强城市创新能力。三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集约用地,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四是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机制。以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围绕中央提出的“三个着力”要求,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发挥好改革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继续推进政府、企业、市场、社会整体改革。五是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对已出台的民生政策措施逐项抓紧落实,并加强对政策的跟踪和评估;同时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民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围绕“三最”问题,按照“保基本、广覆盖”要求,切实把民生工作做实做好。
江苏视“又好又快”为发展新阶段的战略选择。为推动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发展模式的转变,努力追求质量效益的“好”,争取人民得实惠的“快”,真正实现“好”中求“快”,优中求进。一是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突破口,促进速度与质量效益相协调。大力发展“两高两低”先进产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新一轮“双倍增”和软件业“双倍增”计划,推动有效投入和优质资源向优势主导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集聚,加速形成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着力抓好现代物流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创意产业园、产品交易市场以及中央商务区六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力争服务业增长快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二是以扩大居民消费能力为重点,促进生产与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把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和强劲的出口增势与扩大内需增加消费结合起来,把富民成果累积的消费潜力更多地转化为实际消费能力,着力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投资重点放在信息化、服务业以及消费转化效应较大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增强消费拉动力。三是以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促进发展与环境资源相协调。加快构建高效集约型的生产方式和健康节约型的生活方式,在清洁生产、节约生产、高效生产上尽快走出新路。
广东在“六个坚持、六个突出”上落实“又好又快”。一是坚持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突出抓好自主创新。二是坚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突出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四是坚持统筹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突出抓好民营经济和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五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突出抓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六是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山西将“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省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好”中求“快”。一是坚持沿着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支柱产业、积极发展具有潜力的新兴产业三个路径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在培育优势产业上取得新进展。二是努力加长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科技创新“三块短板”,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取得新进展。三是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两区”开发和城镇建设管理,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四是从激活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招商引资项目三个层面深化改革开放,在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上取得新进展。五是认真抓好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三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解决改革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六是抓好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三个关键环节,在建设和谐山西上取得新进展。
用现代理念引领新农村建设
现代农业成为新农村建设关键词。各省、市、区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更多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以及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要紧紧围绕支持现代农业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务农种粮和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加强薄弱环节,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大力抓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民生问题成为决策“重头戏”
北京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民生问题让民做主。2006年底,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2007年直接为群众生活办59件实事,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后公布实施。拟办的项目主要有: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城市环境整治方面的实事;群众普遍关心的缓解交通拥堵、加强交通综合治理方面的实事;解决群众生活困难、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方面的实事;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实事;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的实事。
辽宁加大政策、财政、工作向民生倾斜力度。最近,辽宁省委、省政府相继开会,专题研究部署了2007年各项重点民生工作。强调2007年要加大财政倾斜、政策倾斜和工作倾斜力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投入、更好的工作,加快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快增长、困难群体生活有较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特别是要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规范、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普及社区卫生服务,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构建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川把“十大惠民行动”落实到乡、村、社区、户。2006年12月中旬,四川省委、省政府将2007年实施的“十大惠民行动”向社会公布。“十大惠民行动”涉及就业、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医疗保障、农村交通建设、安全饮水、农民工培训、农村安居、扶贫解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各级各部门将把“十大惠民行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一是明确落实责任主体;二是要细化落实到乡、村、社区、户;三是要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把政府投入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四是要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五是建立监管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
土地调控新政“落子”
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06年12月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此次调查从2007年1月正式启动,由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重点和急需地区优先进行,至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国调查工作。调查将在统一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查清中国土地利用的现状,尤其是建设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权属状况,并建立国家级和全国31个省级、331个市级、2800多个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实现土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占补平衡合格率高的地区将被重点抽查。针对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考核范围不准、工作进度缓慢、标准把关不严、合格率不实等问题,国土资源部2006年12月12日发出《关于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建设用地项目为单位,严格考核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国土资源部将重点抽查考核合格率高的地区,防止出现考核结果不实的情况。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被纳入年度利用计划。2006年12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经修订公布实施。新的《办法》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的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在计划监管考核方面,新《办法》从两个方面对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强调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监测数据作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的唯一依据,严格执行超计划用地惩罚措施;二是完善对计划执行情况的过程监管,对计划台账管理、中期考核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6年12月17日,国办发出《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次调整范围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等。《通知》还特别强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要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为此,在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中,专门设立了“支农支出”类别,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将重点用于农村饮水、道路、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有了“底线”。国土资源部制订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于2006年12月26日公布,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专门为此下发的通知中特别强调,《标准》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全国各个县、市(区)级行政单元应根据所在土地等别遵守统一的最低价标准,凡出让国有土地用于工业项目用地的,都必须执行同一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资进退跳出“与民争利”怪圈
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5大目标。一是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二是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三是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四是2008年,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五是到2010年,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
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10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大力推进改制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鼓励引入战略投资者;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调整和重组,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积极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与相关生产企业的重组;加大对亏损企业国有资本的调整力度;围绕突出主业,积极推进企业非主业资产重组;加快国有大型企业内部的重组;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促进中央企业和地方政府出资企业之间的重组。
国有经济将增强对电力等7大行业的控制力。根据国资委的最新部署,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具体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其中,对于军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及电网、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以上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和民航、航运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绝对控股;对于石化下游产品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应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引入非公经济和外资,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反腐将从八大方面“重拳出击”
一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诸如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不顾大局的地方和部门主义、不遵循自然规律的破坏环境现象等各种违反科学发展原则的行为和问题。
二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各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不按法制原则和程序办事的行为和问题。
三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违反党的政策、破坏公平正义原则、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问题。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案件处理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权钱交易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注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乱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和谐社会建设中各种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和问题。
五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思想腐化、道德败坏、作风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和问题。
六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是非不分、立场不坚定、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和问题。
七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不良行为和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斡旋等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中央还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坚决防止和纠正变相公款旅游、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八是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各种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和问题。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特别是违规发放与核销贷款,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污染、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继续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