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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全球价值链的定义出发,简述了全球价值链的治理模式及其发展、价值链的升级,并且总结了现有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 治理模式 升级
近几年来关于全球贸易和全球经济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关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是指该国的公司自己设计、生产并出口产品。而现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可以作为国际企业的外包接受者,成为其代工企业,或者出口商可以只生产最终产品中的一小部分,参与到国际分工中去。经济学家们就此寻求了新的理论框架来解释这些新的现象,其中全球价值链理论是重要的一支。
一、全球价值链概念的界定及其评价
价值链作为管理学概念最早是由Porter(1985)提出来的,他认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部分构成了一家公司的价值创造,其中原材料的供应和加工、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和相关的服务属于基本活动,公司的采购、战略规划、人力资源和技术研发等属于辅助活动。波特提出的价值链是在一家公司中发生的,随着国际外包的迅速发展,波特将价值链这一概念延伸到了不同公司之间。
全球价值链主要是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来分析全球经济的发展方式,不仅研究了产品的生产过程,同时分析了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等阶段,从而得出不同的价值分布以及地方经济与全球经济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分配。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全球价值链的定义是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的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涉及从原料采购和运输,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和分销,直至最终消费和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它包括了所有参与了生产和销售等活动的组织与价值和利润的分配。
而对于发展中国家企业参与到全球价值链中是否会带来利益则有着不同的观点。积极的观点认为全球价值链为国家和企业提供了快速发展的机会,企业可以通过参与其中将它们的能力升级。另一方面,消极的观点指出发展中国家参与到日益增加的全球一体化中会存在潜在的危害。首先,发达国家将劳动密集型或是毫无技术含量的生产活动配置在发展中国家并不会提高该国的总体技术水准。这不仅会减少收入方面的利益,同时会减少技术溢出的可能性。其次,领导型企业通常会根据它们的发展战略来做决定,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决定权。
二、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的研究综述
治理是全球价值链的核心内容。全球价值链治理描述的是全球价值链参与者之间的交易形态,是其中领导者通过非正式、非政府、非市场的方式来使其它参与者接受或服从某种规则和标准,协调组织各地的经济活动。经济学家们对价值链模式进行了不同标准的划分,这种划分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精确。
(一)Gereffi关于价值链治理模式的两分法
Gereffi认为在经济一体化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权力关系是不平等的。价值链中参与者们所要遵守的规则是由产业的领导者制定的,而不是通过自由市场来决定的,由此才提出了价值链的治理。Gereffi(1994)将价值链分成了两种类型: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和购买者驱动型价值链。
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是由生产者作为价值链的中心,规则标准的制定者是掌握了核心生产技能的领导企业。通常包括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比如汽车、生物制药、计算机等行业。领导者一定掌握了某些技术专利或是核心研发能力,才能够在价值链中处于支配地位。它是由生产者建立和协调的一种垂直分工体系。
购买者驱动型价值链是以大的零售批发商,品牌制造商为中心的一种价值链。领导者拥有强大的销售管道和设计能力,但他们往往不是产品的生产商。通常包括劳动密集型产业,比如服装、玩具等行业。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大多是参与到这一类型的价值链中。
(二)Humphrey关于价值链模式的四分法
与Gereffi的观点有所不同,Humphrey认为价值链中的权力关系既有不平等的,同时也存在平等的关系。由此他认为价值链模式应该分为四种类型:市场、网络、准层级和层级。
市场型模式是指价值链中的参与方都没有绝对的控制权力,由价格作为主要治理机制。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比较低,购买方和供应方都没有关键的技术和专利。
网络型模式是价值链中的参与方协调合作而产生的。价值链中的每个环节分别又是其他价值链中的一环,对于每一个环节来说,其存在的价值链没有主次之分,信任是这种模式下主要的治理机制,每个环节之间都有着很大的依赖性。
准层级模式一般发生于企业间的两种关系情况:一是虽然是法律上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决策权等要从属于另一个企业的情况;二是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支配地位的企业,有它来制定所有的标准和规则。
层级型模式主要存在于FDI之中,它的上下从属关系要比准层级型大得多,供应商的所有权在购买商手中,购买商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力,价值链中的行政管理部门处于主导地位。
(三)斯特恩的国别模型
斯特恩(2002)在其原来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价值链治理的国别模型:日本模型、德国模型、意大利模型和美国模型。这些模型可以被分为三个类型:领导型(日本)、关系型(德国和意大利)、模块型(美国)。
在领导型模式下,供应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价值链中的领导厂商,各参与方之间的权力关系是不平等的。领导厂商通过技术等方面的投资来支持供应商,两者之间的契约关系是长期且稳定的,新的供应商想要进入有一定的困难。日本著名的精益生产系统就是以该模式为基础的。
关系型模式主要是靠供应商和购买商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种模式下领导厂商并不拥有绝对的优势,往往存在家族关系,交易成本相对来说比较低,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有很大的灵活性。这种模式经常与集聚企业相联系,比如意大利北部的工业区。
在模块型模式下,供应商具备较强的能力,除了设计之外领导厂商不需要向其进行其他方面的支持。参与者之间的依赖程度比较小,因此双方的契约关系也不是非常稳定,在不满意对方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寻求新的合作伙伴。90年代美国的电子信息产业正式在这种模式下发展起来的。 三、全球价值链升级
Kaplinsky(2000)指出,升级就是制造更好的产品、更有效地制造产品或是从事需要更多技能的活动。
(一)全球价值链升级的方式
Humphrey和Schmitz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四种方式:工艺流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和跨产业升级。
工艺流程升级是指企业通过重新组织产品的生产体系或是引进更加先进的技术,从而使投入更有效率地化为产出。
产品升级是指企业通过引入新产品或是更为复杂的生产线来增加产品的单位价值。
功能升级是指企业通过引入新的功能或者是放弃现有的功能以增加经济活动总的技术含量。比如在原先的生产功能之外增加利润丰厚的设计功能或是销售功能,就可以改变企业在价值链中的地位,达到功能升级。
跨产业升级是指企业从一条价值链跨越到另一条价值更高的价值链中去。比如一家企业原先是生产电视机的,当企业获得了生产计算机的技术时它会进入盈利更高的计算机行业中去,从而实现跨产业的升级。
(二)各种价值链模式下的升级
在很多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商们发现虽然他们参与到了全球价值链中,但他们始终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怎样使这些生产商升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市场型:这种模式下的产品较为简单并且交易的标准化程度很高,参与者之间的权力关系是平等的,他们可以通过制定契约来很好得协调价值链中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升级是一种内生、自主的行为,这种行为并不受到外界的阻碍,但是相对来说比较缓慢。
网络型:这种模式下参与者之间的市场关系比较灵活,不存在谁控制谁的情况,知识、技术等能够实现共享。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升级同样是自主的,并且有较快的绩效提高。
领导型:在该种模式下,领导厂商可以通过帮助供应商达到工艺流程升级和产品升级来降低供应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风险,因此领导厂商很愿意帮助供应商实现这两个方式的升级。同时为了防止领导企业的核心能力外泄,企业在专利技术和品牌设计方面会增加进入壁垒,从而供应商企业很难达到功能升级和跨产业升级。
层级型:该种模式主要是由FDI所形成的,供应商企业往往只负责产品生产的一小部分,并且企业的所有权是领导型企业控制的,因此供应商企业并没有产业升级的决策权力。但是当跨国公司在不了解当地的投资环境时,为了节省治理成本,往往会采用本土化的策略,这样供应商企业就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这有利于实现供应商企业的功能升级。
(三)国内学者对全球价值链升级的研究
张辉(2004)指出,从价值链的不同驱动类型来看,不同的类型应该有不同的升级模式与之对应。如果价值链的参与者是属于以产业资本为原动力的生产者驱动类型,那么该企业就应该将自己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核心技术能力的开发上。而如果价值链的参与者是属于以商业资本为原动力的采购者驱动类型,那么该企业就应该着重于销售渠道的扩展以获取更多的范围经济。
梁军(2007)认为,控制型的全球价值链在企业升级方面有两个制约。首先,价值链中的领导企业将他们自己的主要精力集中于该产业的核心能力开发,从而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获取价值链中的价值增值部分,而处于相对弱势的供应商企业则很难在其中分一杯羹。其次,对于供应商企业来说,要在国外创建自己的品牌需要有更多的投资,而且承担的风险也比较大。而在模块型的模式中,供应商企业和领导厂商的权力关系相对平等,从而可以将供应商企业的国际分工地位提升。他的研究从静态的角度解释了价值链治理模式的变化为企业的升级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李献宾、江心英(2010)指出,对应于价值链的不同动力机制,他们的升级路径也各不相同。一般而言,价值链的升级是由易到难,价值也是逐步递增的。升级的过程是一步一步的,在现有环节的基础上向其上一级或相关环节转变。东亚国家工业化的进程也印证了这一规律。而对应于中间型的价值链来说,它在生产和流通领域都有一定的价值,在讨论这种类型下的价值链升级时,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考虑该价值链更倾向于生产者驱动还是采购者驱动,然后再根据该行业的自身特点来确定其升级路径。
目前的国内研究大部分是从全球价值链不同的治理模式角度出发,探讨价值链升级的方式,主要从狭义的角度对价值链的升级进行分析。然而并不是所有参与到价值链条中的都可以得到很好的发展,因此应该针对具体的市场和不同的制度、文化等因素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四、总结和评价
全球价值链理论是一种分析全球经济现象的新兴理论,在这一理论下,价值创造等已经不再是单个企业的行为,而是扩展到了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的经济活动。在价值链中所处的环节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分配,对全球价值链理论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如何使在价值链的不同环节的价值有所增加,并且分析在不同的治理模式下价值链的治理者对价值链所产生的各种影响。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全球价值链理论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目前的研究还只是局限在供应商和购买商之间,而忽略了重要的销售环节。消费者在价值链中同样可以提出一定的要求,如产品规格等来实行他们对价值链的治理。
其次,价值链模式在受到交易复杂性、交易标准化程度和供应商能力这三个内部因素的影响外,同样还受到外部因素,如风俗习惯、环境标准、劳工标准、政府制定政策等影响,这在现有研究中很少被提及。
最后,现有研究大多只是对单个价值链治理模式进行解释和归纳,并没有对各种模式之间的优劣势加以比较,即没有对各价值链模式进行绩效方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United Nations Industr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Industry Developme—nt Report. 2002/2003 Overview [R] 2002:107—116
[2]UNIDO.2002.Industry Development Report 2002/2003: Competing through innovation and learning. Vienna. [3]UNCTAD.2002 a. Export diversification, market access competitiveness.Doc. TD/B/Com.1/54.Trade and Development Board, Commission on Trade in Goods, Services and Commodities. Geneva.
[4]Gereffi G and Korzen iew icz, M.: Commodity chains and global capitalism [M].London Praeger, 1994
[5]Humphrey J, Schmitz H. Governance and Upgrading: Linking Industrial Cluster and Global Value Chain Research [A]. IDS Working Paper [C]. Brighton, Institute of Development Studies, University of Sussex, 2000, 24(3):36—52
[6]Sturgeon, T. Modular production networks: a new American mode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J]. 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 2002, 11 (3):451—496
[7]Gereffi G, Humphrey J, Sturgeon T: The Governance of global value chains [J]. Forthcoming in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2003, 11(4):5—11
[8]Kaplinsky R.: Spreading the Gains from Globalization: What Can Be Learned from Value Chain Analysis? [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2000, 37(2): 117—146
[9]刘志彪、张杰.代工体系下发展中国家俘获式网络的形成、突破与对策[J].中国工业经济,2007(5)
[10]邓伟根、王然.全球价值链治理与外向型经济产业转型——以珠三角地区为例[J].学术研究,2010(1)
[11]鲍德温,克拉克.设计规则:模块化的力量[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12]青木昌彦.模块化:新产业结构的本质[J].比较.2002,(2):113—126
[13]张文宣,丁学智.全球价值链的模块型治理模式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4)
[14]张辉.全球价值链理论与我国产业发展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4(5)
[15]梁军.全球价值链框架下发展中国家产业升级研究[J].天津社会科学,2007(4)
[16]李献宾、江心英.全球价值链理论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10(11)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 治理模式 升级
近几年来关于全球贸易和全球经济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关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是指该国的公司自己设计、生产并出口产品。而现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可以作为国际企业的外包接受者,成为其代工企业,或者出口商可以只生产最终产品中的一小部分,参与到国际分工中去。经济学家们就此寻求了新的理论框架来解释这些新的现象,其中全球价值链理论是重要的一支。
一、全球价值链概念的界定及其评价
价值链作为管理学概念最早是由Porter(1985)提出来的,他认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部分构成了一家公司的价值创造,其中原材料的供应和加工、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和相关的服务属于基本活动,公司的采购、战略规划、人力资源和技术研发等属于辅助活动。波特提出的价值链是在一家公司中发生的,随着国际外包的迅速发展,波特将价值链这一概念延伸到了不同公司之间。
全球价值链主要是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来分析全球经济的发展方式,不仅研究了产品的生产过程,同时分析了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等阶段,从而得出不同的价值分布以及地方经济与全球经济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分配。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全球价值链的定义是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的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涉及从原料采购和运输,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和分销,直至最终消费和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它包括了所有参与了生产和销售等活动的组织与价值和利润的分配。
而对于发展中国家企业参与到全球价值链中是否会带来利益则有着不同的观点。积极的观点认为全球价值链为国家和企业提供了快速发展的机会,企业可以通过参与其中将它们的能力升级。另一方面,消极的观点指出发展中国家参与到日益增加的全球一体化中会存在潜在的危害。首先,发达国家将劳动密集型或是毫无技术含量的生产活动配置在发展中国家并不会提高该国的总体技术水准。这不仅会减少收入方面的利益,同时会减少技术溢出的可能性。其次,领导型企业通常会根据它们的发展战略来做决定,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决定权。
二、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的研究综述
治理是全球价值链的核心内容。全球价值链治理描述的是全球价值链参与者之间的交易形态,是其中领导者通过非正式、非政府、非市场的方式来使其它参与者接受或服从某种规则和标准,协调组织各地的经济活动。经济学家们对价值链模式进行了不同标准的划分,这种划分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精确。
(一)Gereffi关于价值链治理模式的两分法
Gereffi认为在经济一体化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权力关系是不平等的。价值链中参与者们所要遵守的规则是由产业的领导者制定的,而不是通过自由市场来决定的,由此才提出了价值链的治理。Gereffi(1994)将价值链分成了两种类型: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和购买者驱动型价值链。
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是由生产者作为价值链的中心,规则标准的制定者是掌握了核心生产技能的领导企业。通常包括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比如汽车、生物制药、计算机等行业。领导者一定掌握了某些技术专利或是核心研发能力,才能够在价值链中处于支配地位。它是由生产者建立和协调的一种垂直分工体系。
购买者驱动型价值链是以大的零售批发商,品牌制造商为中心的一种价值链。领导者拥有强大的销售管道和设计能力,但他们往往不是产品的生产商。通常包括劳动密集型产业,比如服装、玩具等行业。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大多是参与到这一类型的价值链中。
(二)Humphrey关于价值链模式的四分法
与Gereffi的观点有所不同,Humphrey认为价值链中的权力关系既有不平等的,同时也存在平等的关系。由此他认为价值链模式应该分为四种类型:市场、网络、准层级和层级。
市场型模式是指价值链中的参与方都没有绝对的控制权力,由价格作为主要治理机制。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比较低,购买方和供应方都没有关键的技术和专利。
网络型模式是价值链中的参与方协调合作而产生的。价值链中的每个环节分别又是其他价值链中的一环,对于每一个环节来说,其存在的价值链没有主次之分,信任是这种模式下主要的治理机制,每个环节之间都有着很大的依赖性。
准层级模式一般发生于企业间的两种关系情况:一是虽然是法律上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决策权等要从属于另一个企业的情况;二是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支配地位的企业,有它来制定所有的标准和规则。
层级型模式主要存在于FDI之中,它的上下从属关系要比准层级型大得多,供应商的所有权在购买商手中,购买商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力,价值链中的行政管理部门处于主导地位。
(三)斯特恩的国别模型
斯特恩(2002)在其原来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价值链治理的国别模型:日本模型、德国模型、意大利模型和美国模型。这些模型可以被分为三个类型:领导型(日本)、关系型(德国和意大利)、模块型(美国)。
在领导型模式下,供应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价值链中的领导厂商,各参与方之间的权力关系是不平等的。领导厂商通过技术等方面的投资来支持供应商,两者之间的契约关系是长期且稳定的,新的供应商想要进入有一定的困难。日本著名的精益生产系统就是以该模式为基础的。
关系型模式主要是靠供应商和购买商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种模式下领导厂商并不拥有绝对的优势,往往存在家族关系,交易成本相对来说比较低,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有很大的灵活性。这种模式经常与集聚企业相联系,比如意大利北部的工业区。
在模块型模式下,供应商具备较强的能力,除了设计之外领导厂商不需要向其进行其他方面的支持。参与者之间的依赖程度比较小,因此双方的契约关系也不是非常稳定,在不满意对方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寻求新的合作伙伴。90年代美国的电子信息产业正式在这种模式下发展起来的。 三、全球价值链升级
Kaplinsky(2000)指出,升级就是制造更好的产品、更有效地制造产品或是从事需要更多技能的活动。
(一)全球价值链升级的方式
Humphrey和Schmitz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四种方式:工艺流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和跨产业升级。
工艺流程升级是指企业通过重新组织产品的生产体系或是引进更加先进的技术,从而使投入更有效率地化为产出。
产品升级是指企业通过引入新产品或是更为复杂的生产线来增加产品的单位价值。
功能升级是指企业通过引入新的功能或者是放弃现有的功能以增加经济活动总的技术含量。比如在原先的生产功能之外增加利润丰厚的设计功能或是销售功能,就可以改变企业在价值链中的地位,达到功能升级。
跨产业升级是指企业从一条价值链跨越到另一条价值更高的价值链中去。比如一家企业原先是生产电视机的,当企业获得了生产计算机的技术时它会进入盈利更高的计算机行业中去,从而实现跨产业的升级。
(二)各种价值链模式下的升级
在很多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商们发现虽然他们参与到了全球价值链中,但他们始终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怎样使这些生产商升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市场型:这种模式下的产品较为简单并且交易的标准化程度很高,参与者之间的权力关系是平等的,他们可以通过制定契约来很好得协调价值链中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升级是一种内生、自主的行为,这种行为并不受到外界的阻碍,但是相对来说比较缓慢。
网络型:这种模式下参与者之间的市场关系比较灵活,不存在谁控制谁的情况,知识、技术等能够实现共享。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升级同样是自主的,并且有较快的绩效提高。
领导型:在该种模式下,领导厂商可以通过帮助供应商达到工艺流程升级和产品升级来降低供应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风险,因此领导厂商很愿意帮助供应商实现这两个方式的升级。同时为了防止领导企业的核心能力外泄,企业在专利技术和品牌设计方面会增加进入壁垒,从而供应商企业很难达到功能升级和跨产业升级。
层级型:该种模式主要是由FDI所形成的,供应商企业往往只负责产品生产的一小部分,并且企业的所有权是领导型企业控制的,因此供应商企业并没有产业升级的决策权力。但是当跨国公司在不了解当地的投资环境时,为了节省治理成本,往往会采用本土化的策略,这样供应商企业就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这有利于实现供应商企业的功能升级。
(三)国内学者对全球价值链升级的研究
张辉(2004)指出,从价值链的不同驱动类型来看,不同的类型应该有不同的升级模式与之对应。如果价值链的参与者是属于以产业资本为原动力的生产者驱动类型,那么该企业就应该将自己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核心技术能力的开发上。而如果价值链的参与者是属于以商业资本为原动力的采购者驱动类型,那么该企业就应该着重于销售渠道的扩展以获取更多的范围经济。
梁军(2007)认为,控制型的全球价值链在企业升级方面有两个制约。首先,价值链中的领导企业将他们自己的主要精力集中于该产业的核心能力开发,从而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获取价值链中的价值增值部分,而处于相对弱势的供应商企业则很难在其中分一杯羹。其次,对于供应商企业来说,要在国外创建自己的品牌需要有更多的投资,而且承担的风险也比较大。而在模块型的模式中,供应商企业和领导厂商的权力关系相对平等,从而可以将供应商企业的国际分工地位提升。他的研究从静态的角度解释了价值链治理模式的变化为企业的升级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李献宾、江心英(2010)指出,对应于价值链的不同动力机制,他们的升级路径也各不相同。一般而言,价值链的升级是由易到难,价值也是逐步递增的。升级的过程是一步一步的,在现有环节的基础上向其上一级或相关环节转变。东亚国家工业化的进程也印证了这一规律。而对应于中间型的价值链来说,它在生产和流通领域都有一定的价值,在讨论这种类型下的价值链升级时,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考虑该价值链更倾向于生产者驱动还是采购者驱动,然后再根据该行业的自身特点来确定其升级路径。
目前的国内研究大部分是从全球价值链不同的治理模式角度出发,探讨价值链升级的方式,主要从狭义的角度对价值链的升级进行分析。然而并不是所有参与到价值链条中的都可以得到很好的发展,因此应该针对具体的市场和不同的制度、文化等因素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四、总结和评价
全球价值链理论是一种分析全球经济现象的新兴理论,在这一理论下,价值创造等已经不再是单个企业的行为,而是扩展到了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的经济活动。在价值链中所处的环节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分配,对全球价值链理论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如何使在价值链的不同环节的价值有所增加,并且分析在不同的治理模式下价值链的治理者对价值链所产生的各种影响。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全球价值链理论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目前的研究还只是局限在供应商和购买商之间,而忽略了重要的销售环节。消费者在价值链中同样可以提出一定的要求,如产品规格等来实行他们对价值链的治理。
其次,价值链模式在受到交易复杂性、交易标准化程度和供应商能力这三个内部因素的影响外,同样还受到外部因素,如风俗习惯、环境标准、劳工标准、政府制定政策等影响,这在现有研究中很少被提及。
最后,现有研究大多只是对单个价值链治理模式进行解释和归纳,并没有对各种模式之间的优劣势加以比较,即没有对各价值链模式进行绩效方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United Nations Industr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Industry Developme—nt Report. 2002/2003 Overview [R] 2002:107—116
[2]UNIDO.2002.Industry Development Report 2002/2003: Competing through innovation and learning. Vienna. [3]UNCTAD.2002 a. Export diversification, market access competitiveness.Doc. TD/B/Com.1/54.Trade and Development Board, Commission on Trade in Goods, Services and Commodities. Gen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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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Kaplinsky R.: Spreading the Gains from Globalization: What Can Be Learned from Value Chain Analysis? [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2000, 37(2): 117—146
[9]刘志彪、张杰.代工体系下发展中国家俘获式网络的形成、突破与对策[J].中国工业经济,2007(5)
[10]邓伟根、王然.全球价值链治理与外向型经济产业转型——以珠三角地区为例[J].学术研究,2010(1)
[11]鲍德温,克拉克.设计规则:模块化的力量[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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